我在蘇州廠裡做了十幾年沒有交社保怎麼辦?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46條、47條等都有明確規定,未依法向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合同,且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根據你所說的情況,用人單位交納社會保險是公司的法定義務,你可以與公司協商為您補交社保,如果您因公司未給您繳納社保而離職,您還可以要求公司為此承擔法律所規定的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金原則上不會超過十二個月的工資收入。具體處理方法如下,供您參考:

1、與單位協商。

2、向公司所在地勞動監察部門反映組織協調、調解。如果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公司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3、對勞動仲裁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勞動仲裁書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愚人法師


可以向市勞動保障部門或者有關部門投訴、舉報,只要事實確鑿,是可以得到有效解決的。  在投訴、舉報的時候,要注意證據的收集。最重要的,就是證明你確實跟單位有勞動關係。  所以勞動合同、工資條、工牌等證據的收集是我們維權成功的關鍵。


撩劇小王子


你是外省人在蘇州這邊廠工作的吧!所以才沒同你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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