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車從事網約車運營,發生交通事故時,保險公司是否賠償?

周名湖


網約車”確實為旅客帶來了便利,能滿足大家出行的交通需求,以致許多私家車用作網約車進行營運。這種車輛使用性質已變成了營運車輛,屬於保險法中“導致車輛危險程度增加”的情形。對於這種車主未依約通知保險公司並辦理變更手續的,家庭自用車輛從事網約車營運未通知保險公司,因營運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可在商業三者險範圍內免賠。《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五十二條規定“在合同有效期內,保險標的的危險程度顯著增加的,被保險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及時通知保險人,保險人可以按照合同約定增加保險費或者解除合同。被保險人未履行前款規定的通知義務的,因保險標的的危險程度顯著增加而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

這是因為,相較於家庭自用車輛,營運車輛的運行里程多,使用頻率高,發生交通事故的概率也自然更大,這既是社會常識也是保險公司對風險的預估,車輛的危險程度是對價關係,家庭自用車輛的風險小,支付的保費低;營運車輛風險大,支付的保費高。以家庭自用名義投保的車輛,從事營運活動,車輛的風險顯著增加,投保人應當及時通知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可以增加保費或者解除合同並返還剩餘保費,投保人未通知保險公司而要求保險公司賠償營運造成的事故損失,顯失公平


木子李說車


應該是不可能賠償,本身交得險也不是營運險,還拉人事故事故時候還多,


用戶1122493263520


那要看事故大小,小事故一班沒事如果事故大了保險公司要調查了。還有幹滴滴的一班都倆個手機。不要用做單手機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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