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夜宵進拘留所的新聞又發生了

杭州網 記者 李建剛 通訊員 曹婧

相信大部分朋友都吃過夜宵吧,三五好友圍坐一桌,喝酒擼串侃大山,實乃人生一大愜意之事。因為吃夜宵把自己吃進拘留所裡的新聞又來了。

吃夜宵进拘留所的新闻又发生了

10月24日4時許,翠苑派出所接到報警,事主小花稱有人搶手機還咬人。接警後,民警董一靈迅速帶著巡防隊員前往處置。現場據小花表述,她與同事下班後相約吃夜宵,同事覺得人多熱鬧,就叫了幾個朋友一起吃。

吃完夜宵後,朋友小東提出送小花回家,小花不願意。小東此時喝了酒精神比較亢奮,見小花不理自己就乾脆搶了她的手機。小花要求小東歸還,不然就打110,說著就拿出第二隻手機作勢要報警。小東一看,果斷伸手去搶第二隻手機。

搶奪中,小東在小花的手上咬了一口,然後拿著兩隻手機奪路而逃。小花只好用同事的手機報警求助。

董警官在現場登記相關人員信息時,小花的同事楊先生表示,小東是他叫來一起吃夜宵的,現在鬧得不愉快他覺得很難為情,希望民警可以讓他嘗試聯繫一下,讓小東主動把手機還回來。

經過聯繫,小東自己駕車回到現場,但仍然拒絕歸還手機。於是董警官和巡防隊員把小東帶回翠苑派出所繼續處置。

通過詢問,小東表示自己和小花曾是男女朋友,分手後也還是在聯繫的。這天夜宵結束後自己想送小花回家順便聊聊天,可是小花根本不搭理自己,一氣之下就搶了小花的手機以此獲取關注。沒想到小花拿著另一個手機就要報警,自己慌張之下就搶了第二個手機逃跑了。

小東表示,自己的這些行為都是喝酒導致的,如果清醒狀態下他肯定不會這麼做。被問到為什麼後來願意回現場但仍不願意歸還手機時,小東表示是因為生氣,氣小花不搭理自己,所以不想還。

吃夜宵进拘留所的新闻又发生了

藏手機的地方

後小花表示自己的傷沒什麼事,只要小東把手機還給她就好了。經民警依法調解,雙方簽訂調解協議。

看到這裡,各位一定在想,開頭不是說吃夜宵把自己吃進拘留所的嗎?這都調解完了,哪來的拘留所?

原來,在為小東製作詢問筆錄時,董警官得知他是喝了不少酒的,回想起小東回到現場時是自己開車來的,這不是妥妥的酒後駕車嗎?於是這邊調解完,董警官轉手就把小東送去了西湖交警大隊。

交警經現場呼吸檢測發現小東體內的酒精含量為119mg/100ml,後經血液檢測確認其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00.8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

目前,小東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已被依法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這個案子告誡大家:

一、飲酒適量,過度飲酒容易失控;

二、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三、 珍愛生命,遠離夜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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