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近Flipkart”:印度電商巨頭的“羅馬”是怎樣建成的……

“走近Flipkart”:印度電商巨頭的“羅馬”是怎樣建成的……

Flipkart可以算是印度初創公司的經典成功案例之一。

據瞭解,Flipkart目前擁有1.6億用戶以及來自80多個類別的1.5億件產品。

Flipkart向賣家收取佣金,並以自有品牌出售。

2007年,來自德里的畢業生Sachin Bansal和亞馬遜前員工Binny Bansal一起成立了Flipkart,與亞馬遜類似,它早期通過銷售書籍進行經營,然後進入電子、時尚、生活方式、移動電話等其他類別,後來被沃爾瑪以高達160億美元的價格收購,逐漸發展成如今在印度電商市場的數一數二的巨頭公司。

Flipkart的商業模式

重新定義了印度購物形式的Flipkart目前專注於B2C模式,但起初,Flipkar是以DTC(直接面向消費者)模式銷售書籍和其他產品,而後轉變成將賣家和買家連接起來的電商平臺,並擴展了商品類目以使其涵蓋幾乎所有品類。

Flipkart稱,目前平臺上有來自印度各地、數以萬計的賣家,他們提供80多個類別的產品。並且,Flipkart向賣家收取不同費率的佣金。

Flipkart營收與虧損

Flipkart在2018財年的營收額為3016.4億盧比(約合42.6億美元),而另一方面,該公司的虧損也同比增加了5倍,達到4689.5印度盧比(約合66.2億美元)。

在2017財年(截至2018年3月),Flipkart損失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財務費用,其中,“衍生的金融工具”成為虧損的主要因素,具體損失由2017財年的430.9億盧比(約合6.1億美元)增長了近10倍,達到2018財年的4093.7億盧比(約合57.8億美元)。

此外,Flipkart近來推出了一系列自有品牌(例如MarQ、SmartBuy),品類多樣。 Flipkart年收入的主要貢獻者之一是其在節日前後推出的、通過大幅折扣吸引客戶流量的大促活動。

但是,近幾個月來,印度政府以“非公平競爭”為由,嚴格管控電商平臺的折扣力度,而這可能會長期影響到該公司的收入。

以下是Flipkart集團在2018財年至2019財年對印度業務的投資情況:

2018年3月:447.2億盧比(約合6.86億美元)

2018年9月:346.3億盧比(約合4.86億美元)

2018年12月:219億盧比(約合3.075億美元)

2019年1月:143.1億盧比(約合2.008億美元)

Flipkart的其他收入來源

•賣家傭金:Flipkart向賣家收取佣金,因其為賣家提供了銷售平臺;

•便利費:Flipkart向買家收取便利費,以加快交付速度;

•物流:E-Kart是Flipkart的物流公司,通過其物流部門促進訂單執行。同樣,這項服務也向賣家收取相應的費用,具體費用隨具體地理位置而異,無標準費用;

•廣告:Flipkart在其網站上向公司出售廣告位,以便賣家能夠獲得優先展示,更好地吸引每天訪問Flipkart網站的數百萬客戶;

•媒體購買:Flipkart在流行的報紙、廣播、電視節目等渠道中發佈某些品牌的廣告,以此從中收取一定的費用。

Flipkart在其他領域的擴張

2016年,Flipkart收購了金融科技公司FxMart,併發布了名為PhonePe的支付服務。PhonePe提供了一個基於UPI的支付APP,可支持賬單、充值繳費、電商和其他在線服務。根據2019年8月發佈的UPI數據顯示,PhonePe是印度UPI支付類APP中的佼佼者。

繼去年被沃爾瑪收購之後,Flipkart越來越多地轉向混合或全渠道銷售模式。近期,它還開設了線下傢俱體驗中心FurniSure,以幫助客戶在線上購買前能夠實地切身體驗到傢俱產品的外觀和使用感。

除電商業務外,Flipkart近期還獲得了食品零售許可證,它將以FarmerMart的品牌進軍本地生鮮食品零售市場。同時,它也在某些城市通過Flipkart SuperMart在線銷售食品雜貨。

(編譯/雨果網 謝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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