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檢:標稱雨潤集團旗下一企業生產的1批次豬肝樣品不合格

近日,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佈《關於1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9年第47期)》。據通告,近期,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了18大類食品467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454批次,不合格樣品13批次。

信息顯示,新鄉市富邦置業有限公司長垣聯華城市廣場分公司銷售的標稱開封福潤肉類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豬肝,磺胺類(總量)檢出值為190.5μg/kg,標準規定為不大於100μg/kg。檢驗機構為河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據瞭解,磺胺類藥物是一種人工合成的抗菌譜較廣、性質穩定、使用簡便的抗菌藥,對大多數革蘭氏陽性菌和陰性菌都有較強抑制作用。磺胺類(總量)超標的主要原因可能是畜牧養殖過程中為控制疾病超量使用或不遵循休藥期規定。

據悉,該企業成立於2004年3月22日,經營範圍為禽畜屠宰、加工、銷售;肉製品(醬滷肉製品)加工、銷售;副食品代儲、代存。該企業在招聘網站“公司簡介”中介紹,該企業系江蘇雨潤集團於2003年9月收購原開封肉聯廠組建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肉類食品加工企業。

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針對抽檢發現的問題,對於不合格樣品涉及外省生產單位的,已按規定移送相應省級食品監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對於不合格樣品涉及省內生產經營單位的,已要求相關市場監管部門對涉及單位依法處理,責令查清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採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分析原因進行整改,並依法予以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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