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存檔人員補繳社會保險費最低標準

北京存檔人員(失業無業人員)補繳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最低標準

1992年(10月至12月):2830.2元;

1993年:11306.4元;

1994年:11304元;

1995年:11308.8元;

1996年:9634.8元;

1997年:9612元;

1998年:7890元;

1999年:5707.2元;

2000年:6566.4元;

2001年:5923.2元;

2002年:5438.4元;

2003年:4996.2元;

2004年:4375.2元;

2005年:4195.8元;

2006年:3935.4元;

2007年:6560.4元;

2008年:7348元;

2009年:7341.6元;

2010年:7411.8元;

2011年(1月至6月):3697.2元;

有效時間:2019年8月至2020年7月。

2019年8月至2020年7月,北京存檔人員(失業無業人員)繳納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最低標準為14637.36元。

2019年8月至2020年7月,北京存檔人員(失業無業人員)繳納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最高標準為65395.20元。

2019年8月至2020年7月,北京存檔人員(失業無業人員)補繳1992年10月至2011年6月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最低標準為137383.2元。

2010年11月,北京存檔人員(失業無業人員)補繳1992年10月至2010年12月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最低標準為68721.00元。(周鳳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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