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學蒙正》第四章:河圖洛書象數之理

系列文章內容梗概:

《易學蒙正》第四章:河圖洛書象數之理

導語:鄙人系列文章,由淺入深。萬丈高樓平地起,基礎不牢,總是飄搖。很多學習傳統文化,學習易經的朋友,不注重基礎,故而學得似是而非,吵吵鬧鬧。

再則,研究象數派的朋友,很多文化程度低,文言知識匱乏,讀不懂原著,看些譯本,殊不知譯本多數是憑想象的文科生搞的想當然理解。如此以訛傳訛,圓滑世故,悖論論證,把好端端的國學之本搞成了滑頭,實在不該。

《易學蒙正》第四章:河圖洛書象數之理

閒言少敘,書歸正傳。

前文我們講了象、數,我們繼續講易學第三個大內容:理。

(三)、理

1、理的概念:

理,就是萬事萬物,能用語言講出來的道理,只是在《易經》裡面,我們講的理是“易理”,易理是用易經的術語和概念來講的理,就是“易理”。

易學分為象數派和義理派。實際上這兩個派別是緊密相連的,不可分割的。

象術派以“事實”為根據,義理派以邏輯為根據,什麼邏輯?五行生剋的邏輯。

象術派以什麼為根據?以天文學為根據,以地理學為根據。比如諸子百家,就可以看作是義理派,就是哲學派。風水學,命理學,古中醫學,就是象術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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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第一點要明白的。不明白這一點,很容易把易學整複雜,整成一鍋粥。鄙人的文字,很大一部分內容就是在釐清“易經”的脈絡,把內容分門別類,格物致知。

萬物有序則生,無序則困。易學亦是如此。各位需得加以注意。否則,學問聖處功夫,你是得不到的,只能得一鱗半爪,瞎子摸象,抓一點就飛奔,以為了不得,不得了,結果就學偏了,學瘋了。

《易學蒙正》第四章:河圖洛書象數之理

2、易理的分類

(1)數的理。叫“數理”。

比如說一、六的理是水,二、七的理是火,三、八的理是木,四、九的理是金,五、十的理是土。這是河圖數的理,是最基本的易理,也是最重要的易理。

這部分內容參看前文“數”加以理解。

《易學蒙正》第四章:河圖洛書象數之理

簡單講:數的理就是數的代碼翻譯內容。其理分為體和用兩方面。

比如河圖數是體,洛書數是用。體用五行,區別很大:

總結一下:

河圖體——2、7火、3、8木,4、9金,5、10土,1、6水。

洛書用——2土、7金、3木、8土、4木、9火、5土、10無。

這和先天八卦體,後天八卦用有一點相似:如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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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卦的理。叫“卦理”

① 八經卦的卦理

乾卦為陽金,坤卦為陰土,離卦為火,坎卦為水,巽卦為風木,兌卦為陰金,震卦為木,大木、陽木、幹木。艮卦為土,為陽土、乾土,表示止,表示高聳,表示山。

②64卦的卦辭,爻辭,孔子作的十翼內容,都歸為理。

比如乾卦講: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這就是《周易》坤卦的卦理。

以上這些,都叫“理”。

還有爻。也有“爻理”。就是一卦裡面的爻辭講的內容以及延伸內容。這些內容都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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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象的理,叫“象理”

萬事萬物,都可成像,我們前面講了,每種象成,都有其道理,我們在易學裡面,就用卦象來代替萬事萬物,所以講象的理是和卦的理是一樣的。但是,萬事萬物除了“卦象”的共性之外,還有個性,這種個性才真正是象的理。象理是要究竟到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的。

比如我們後面講到古中醫學的時候的《先天卦象體質學》,只有八卦卦象,但是不是世間就八種人了呢?肯定不是的。這和這個人的出生地點,父母親情況,出生時辰,天干地支陰陽分佈情況還有關係的。這些內容,到我們具體運用的時候就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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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數理總結

我們從前文的敘述發現一點:就是象數理,都是相通的,從象可以確定數——萬物皆可為數、(用數來表達),萬物皆可為象——用圖像來表達。萬物皆可說——用理來表達。實際上,易學裡面的象數理氣都是相通的,知道象可以知道數,知道數可以確定象,同理氣和理也是可以和象數“等價”換算的。

這一點,我們要在後面的學習中去理解、運用、體會。

氣和局的內容不在這一章講了。我們到後面理論聯繫實際來講。

下一節內容開始講“三線”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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