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奕迅是歌王嗎?為何?

小金朵成長記


當然可以稱為歌王,陳奕迅為人好真實不做作,歌唱得好,大男孩個性,非常值得敬佩的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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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題注一點,陳奕迅不是歌王,是歌神。


為什麼是歌神?最直接明瞭、簡單扼要的原因,一句話足矣:


時勢造英雄。


當然又不僅僅於此。


是的,時勢很重要。


把第一代歌神許冠傑放到2013年,他可能只能玩地下音樂,跟自己兄弟組個獨立樂隊,然後在某個香港工廠大廈的小Live House裡,和臺下一群粉絲高吼:“呢個世界上,有精仔有懵仔有叻仔散仔賭仔,重有戇居仔”。你想象不到,70年代這首名為《天才與白痴》的歌,看起來歌詞那麼簡單粗俗,可流行得一塌糊塗,同名電影更是票房大賣,火到街知巷聞。

把第二代歌神張學友放到2013年,他可能至今還在為《雪狼湖》找不到投資商而四處奔走,為了說服老闆投錢做這個夢寐以求的音樂劇而費勁唇舌。別說在紅館連開42場了,就算要放在北京那個只能坐500人的木馬小劇場,估計能賣1000張票都值得慶功。然後,弄完了再繼續回去,每天愛你多一些,吻別,朋友我永遠祝福你。去各個二線城市接拼盤商演,走秀賺奶粉錢。

反過來,第三代歌神陳奕迅一樣。如果把陳奕迅放80年代,他也只能像李克勤一樣,在“四大天王”橫掃全亞洲的光輝後面,落寞的被人稱為“第五天王”,半紅不紫,開演唱會上座率不到6成,出不了專輯,接著去主持電視節目,當世界杯主持,走走通告,維持可憐的曝光率,證明自己存在過……

陳奕迅是幸運的。他參加新秀歌唱比賽出道,拿到冠軍,簽約唱片公司,那是1995年。他正好處在香港娛樂事業下滑的當口,僥倖趕上了最後一班車。再晚一年,同樣是冠軍的何韻詩等了足足五年才有機會出一張屬於自己的唱片;再晚兩年,依然是冠軍的劉浩龍,直到現在,已經七年沒有出過一張大碟了。

他出現在香港由盛轉衰的時間節點,唱著《時代曲》而被人所知。“好想唱一闕歌,叫你認清楚我”,大家真的認得了,有這樣一個叫陳奕迅的歌手。


但是,光有運氣還不夠。


沒有實力,沒有勤奮,沒有吃苦,沒有光鮮亮麗背後的種種磨難,陳奕迅也不會是陳奕迅。運氣是會用完的,吃過的苦才能變成自身的財富,支撐一個人繼續成長。


很不幸,他的運氣很快用完。出的第一張唱片賣得馬馬虎虎,香港遭遇金融風暴,娛樂行業受到重挫,簽約的華星唱片高層又開始人事變動,老闆嫌他外形條件不佳(是的,這名肥佬在不肥的時候就已經被人嫌棄了),把他放逐到臺灣,去做國語唱片。


唱國語歌沒問題。但問題在於,臺灣市場更殘酷。他在香港,至少還是個TVB選秀出身的冠軍,大家在電視上見過他,在自己的老家,說熟悉的廣東話,陳奕迅,還算是個“名人”。在臺灣,他只是香港某個節目裡出道的小歌手,山高皇帝遠,唱片公司對他不聞不問,最讓他覺得難堪的是,他完全不會說、不會聽普通話,只會兩句——是的,謝謝。


對了,臺灣還說臺語……


所以那段時間,是陳奕迅若干年後回憶起,人生最灰暗的時光。之一。


後面陳奕迅還灰暗過若干次,這只是剛剛開始。


語言不通,文化隔膜,舉目無親。陳奕迅在臺灣,連出門逛街都成問題,只能窩在宿舍裡。他其實不是沒出路,他英文非常出色,在英國留學讀的是建築師,也拿到了聲樂的文憑,他的父親還是英國政府的高級公務員。他完全可以做一名出色的建築師,說不定日後維港旁邊的會展中心就是他的作品;他也可以繼續呆在英國,做一名倫敦的中產精英,談笑有鴻儒,往來無白丁;他也可以回港當一名聲樂教授,教書育人,桃李滿天下。


但是最終他沒有做這些事。他還是選擇了唱歌。他不會普通話,就苦練普通話,練到從第一張國語專輯起就基本沒有什麼口音,再到如今流暢說國語,可以稱得上是香港藝人裡普通話最好的之一;


他的唱片公司太商業化,讓他不能做自己想做的音樂,所以即便在他如日中天的時候突然雪藏他,錄好專輯不讓出,演唱會不讓開,斷絕他一切唱歌的念頭,脅迫他續簽,他也能隱忍煎熬,熬過漫長的500天,重新再來,為的就是要唱自己想唱的歌,做自己想做的音樂;


他不明白歌詞的意思,就專門請教詞人,甚至於可以花上十年的時間去親身體驗一首歌的意境,以致於讓作詞人後來都感嘆,陳奕迅在這十年裡,每隔一段時間,就告訴我對這首歌的新領悟……


那個作詞人是詞神林夕,那首歌,是《我的快樂時代》。

離時代遠遠,沒人間煙火,毫無代價唱最幸福的歌。


是的,陳奕迅能成為第三代歌神,有一些人不屑地說,不就是運氣麼。我承認,運氣非常重要;但是一個人的堅持,以及與生俱來的才華,也同樣重要。用一句經常被秀粉們用的話來說——你們知道陳奕迅有多努力嗎。


他的音準極佳,音域寬廣,音色醇厚,天生就是唱歌的料,老天爺賞飯吃。不過,中國13億人,會唱歌的實在太多了。


陳奕迅在早期還在炫技,比如第一張國語專輯裡的《Style》就是早期的典型炫技之中。飈高音、飈假音、飈爆發力,他都幹過。甚至於模仿其他歌手,他也手到擒來。演唱會模仿譚詠麟,讓許多人只聽CD,沒看過DVD的人以為是真的校長來了;


03年演藝協會的年會上他模仿四大天王,也是有模有樣。差一點,他就成為二三線城市裡那些靠模仿天王巨星而維生的“劉德樺”、“張雪友”,興許在另一個平行時空,我們能在中國移動於某個縣城裡做手機衝話費的活動時,看見他在臺上唱“啊哈,給我一杯忘情水,大家跟我一起來,手在哪裡!”


很快,他對唱歌的理解,就已經不再是單純的炫技。技巧固然很重要,但技巧本身只是一種手段。能不能打動聽眾,不是靠技巧,而是靠歌詞的內容,旋律的優美,以及最重要的——歌手演繹。


從1998年《我的快樂時代》開始,陳奕迅意識到了這一點,他不再炫技,而是嘗試用“無招勝有招”的方式,用聽起來最簡單的方式去演繹,嘗試用“內功”打動觀眾。他用了許多方法去改變自己的聲音,比如抽很多煙讓聲音變沙啞;比如刻意降低一首歌的KEY,比如取消副歌高八度的跳躍……


是不是你會發現,好多陳奕迅的歌,感覺很容易唱,但自己在KTV唱的時候,卻總是出不來那個味道?


《十年》《好久不見》《紅玫瑰》,旋律中慢板,音域也不寬,普通人都能唱。但是,這就跟江湖上的俠客一樣,如今機關槍在手,人人都可以斬殺一片;但過去手裡只有一把小刀,想獨步武林就難了。小李飛刀這樣的絕技,不是人人都能學會的。


越是這樣的歌,越難唱。《好久不見》(粵語版《不如不見》)這樣的歌,多少個選秀節目裡,成了參賽者的噩夢。


陳奕迅是怎麼做的呢?


他自己的形容是——拿到這首歌,第一時間的反應,感覺這是屬於張國榮的歌。他於是開始幻想,如果哥哥還在世,他會如何演繹這首歌。於是他開始重複的聽張國榮的歌曲,尤其是類似於《好久不見》的歌,特別是同是作曲人陳小霞所寫的,《最冷一天》。


他讓張國榮洗腦了很久,直至自己能帶入哥哥的精神世界,然後用他的方式,去演繹《好久不見》,《不如不見》。


這樣唱一首歌,需要花很多時間。這樣的付出,並不是哪個歌手都可以做到,也不是哪個歌手都有這樣的耐心。


就像一些影帝級的演員,為了飾演一個角色,會去真的做這個角色的職業一樣。電影史最經典的案例,是羅伯特·德尼羅為了飾演《出租車司機》,真的在紐約開了幾個月的出租車。


我們稱這種演員的表演方式為——方法派演技。


而如果要在唱歌這門子事業上也弄一個“方法派演唱”出來,陳奕迅就是。


可惜的是,很多歌手都以為技術流最重要。所以我們看到許多中國的好聲音們,拼命的飈高音,飈震音,恨不得把所有聽眾都給震傻。他們以為掌握絕對的技巧,並且把技巧簡單粗暴的展示出來,就是會唱歌了。


你什麼時候能看見陳奕迅拼命飈高音?就連CD版的《浮誇》最後那一聲高音吶喊,他自己在紅館演唱會里,從2006年出這首歌到如今2013年,四次演唱會,開了快上百場,他都沒有認真的飈過一回。倒是,我們在KTV裡,經常能聽到有人唱這首歌,一定要把最後這一聲給吼上去;選秀節目裡,歌手也沒少得了飈這最後的高音。


他們還需要表演給我們看,夠歇斯底里吧。


但陳奕迅,已經不需要了。


得了多少獎,唱了多少歌,開了多少次演唱會……這都不是陳奕迅成為歌神的真正原因。


真正的原因是,他知道,如何送給芸芸眾生,叫幾百萬人流淚過的歌。


所以,他是這個年代的歌神。

娛樂咖寶


陳奕迅曾經說過,每個人都叫我歌王,可我從沒認同過!其實,陳奕迅的名字和他的歌曲,早已成為歌壇的神話,深入人心!

年輕時的陳奕迅長得很帥氣,優雅有氣質內涵有才華,創作的粵語經典幾乎能引起整個樂壇的轟動,舞臺上動情到瘋狂的演唱讓無數粉絲情難自禁,他在音樂上的造詣是很多當今小鮮肉難以比擬的!

陳奕迅從出道以來,創作並演唱了很多經典的歌曲,他的歌聲如同其人,是發自靈魂的吶喊。唱功自不必說,其中所蘊含的情感更是感染每一位聽眾,讓人不禁為之喜而喜,為之憂而憂!

更難得的是儘管獲得瞭如此成就,但陳奕迅從來不覺得自己已經成功,仍在堅持學習,他更注重人生的過程而不是結果!

《我是歌手》開播第二季是,曾經一直對陳奕迅發出邀請,結果意料之中的沒有請到!因為陳奕迅並不在乎金錢和名利,他只是想開開心心的玩自己的音樂!就像音樂世界裡一個單純的孩子!

就如同他歌中所唱,我只想嬉戲唱遊到下世紀……

陳奕迅當之無愧的歌王!他的傳奇永不凋謝!







就來了儘量了


絕對是的,毫無疑問陳奕迅絕對是一位感情處理、音準、節奏等方面達到高級自然的歌手,陳奕迅不會在歌曲里加入過多的處理及技巧,始終在以最直接、最簡單,卻又最富有故事性的腔調去演繹,除此之外,陳奕迅對於歌曲情緒的拿捏非常到位,該深沉時淡然深遠,該激動時又誇張而富有張力,一動一靜,結合得恰到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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