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區嚴禁違規燃放煙花爆竹!


大同:市區嚴禁違規燃放煙花爆竹!

近期,我市個別單位未經許可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進行商業營銷,一些居民在禁燃區域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空氣和噪聲汙染,危害了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為進一步保護和改善我市大氣環境,預防燃放煙花爆竹引起的安全事故,根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通告如下:

一、未經公安機關許可,嚴禁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以任何方式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

二、嚴禁在禁燃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2017年11月市政府發佈通告,明確市區禁燃區域為:東至得大高速,南至大塘路,西至由安家小村沿208國道慶新路、同泉路接大塘路,北至208國道經白馬城在馬家小村接得大高速。

三、違反本通告的單位及個人,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懲處。依照有關法律規定,予以罰款、行政拘留,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此通告

大同市公安局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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