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文明城市,“佔道經營”要不得

對一個文明城市來說

合理有序的經營行為是基本的要求

然而伴隨城市商業的繁榮

佔道經營成了一個頑疾

馬路市場、露天燒烤攤、店外店…

對於形形色色的佔道經營

市民在享受著消費便利的同時

又忍受著衛生髒亂、交通無序等痼疾之痛

创文明城市,“占道经营”要不得

佔道經營集中地區:人行道、居民小區、廣場、公園附近等

1佔道經營原因

佔道經營,是全國各地大中城市乃至小集鎮都屢見不鮮、屢禁不止的一種危害公眾的社會現象,它的普遍存在有多方面的因素。

但最主要的還是基於兩種原因:

一是攤販受到利益驅使(低成本、高利潤)的結果;

二是在某種程度上方便了市民生活,部分群眾認為其存在也是合理的,進而默許甚或支持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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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佔道經營危害

蠶食道路,影響交通安全

佔道經營、出店經營、商品亂擺不斷蠶食城市道路,更妨礙了城市道路的有效利用,給周邊市民的出行帶來極大不便,而且違章佔道經營場所也是交通事故頻發區域。

汙染城市環境,影響居民日常生活

違章佔道經營嚴重的地方,噪音嚴重超標,隨意丟棄垃圾甚多,其排放的油煙、隨地亂倒的洗碗水、亂丟的塑料袋也對環境造成了汙染。

食品安全有隱患,影響居民身體健康

很多佔道經營的小吃攤,大多是無證經營,連基本的衛生條件都不能保證,其食品安全和衛生缺少正規的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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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整治措施

在取締佔道經營的過程中,有些地方根據“主要道路嚴禁、次要道路嚴控、背街巷規範”的原則,採取“堵”“疏”“宣”相結合的方式。

“堵”:即加大城區主要街道佔道經營的查處力度,採用嚴管重罰的方法,控制新增佔道經營攤點,對在整治過程中屢勸不聽者,依法依規採取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措施;

“疏”:打造商業街、規範攤群點、引攤入集貿市場等方式,開闢一定場所,引導和督促佔道經營的業主進入市場規範經營。

“宣”: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廣泛深入宣傳佔道經營對城市管理的危害以及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使廣大市民瞭解違章佔道經營的不利影響,樹立健康的消費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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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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