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範“校園霸凌、性侵未成年人”擬寫入未成年人保護法

新京報快訊(記者 王姝)今天下午,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記者會上,回應如何防範性侵未成年人、校園霸凌的提問時,法工委發言人臧鐵偉表示,即將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的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對此作出了有針對性的規定。

據其介紹,針對性侵未成年人侵害,草案規定了未成年人監護人以及學校、幼兒園在保護未成年人方面的一些職責,規定了司法機關辦理未成年人案件時應當採取的一些措施,還規定了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從業人員的准入資格制度等;針對校園欺凌的現象,草案增加了若干具體措施包括學校應當建立學生欺凌防控制度;學校對學生欺凌行為應當及時制止和處理,並通知被欺凌和實施欺凌行為的未成年學生的父母或者監護人;學校應當配合有關部門根據欺凌行為性質和嚴重程度,依法對實施欺凌行為的未成年學生予以教育、矯治或者處罰;對相關未成年學生應當給予及時的心理輔導和教育引導。

新京報記者 王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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