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柞水一男子無故辱罵110接警員被行政拘留

2019年5月11日凌晨1時許,柞水公安杏坪派出所接到轄區某飯店負責人電話報警稱,有一男子酒後在飯店內無理取鬧,影響正常經營。隨後,處警民警立即趕赴現場處置,對當事人霍某(男,32歲,柞水杏坪鎮人)進行勸離,在勸離過程中霍某不聽勸解,對處警民警進行拉扯,阻擾民警處理。期間,霍某又撥打110報警電話,接警員在詢問和核對警情時,霍某對接警員進行言語辱罵,接警員和現場處警民警立即對霍某的行為進行制止,提醒其要文明用語,但霍某仍繼續肆意謾罵,嚴重騷擾了接警秩序,延誤了接警時間。經詢問,霍某對其言語辱罵110接警員,拉扯、阻擾處警民警處置警情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第(四)項之規定,目前違法行為人霍某因尋釁滋事已被柞水縣公安局依法給予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處罰。

商洛柞水一男子無故辱罵110接警員被行政拘留

民警提醒:“110”報警電話是維護治安、服務社會、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救援通道。對惡意騷擾、撥打110報警電話或報假警,辱罵、阻擾接處警人員等違法行為,公安機關絕不姑息遷就,將依法嚴厲打擊。(作者:高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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