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例!家教時侵害未成年女生,判處12年外加“從業禁止”!

無極普法戰士 雪地孤狼

現年41歲的鄒明武,曾被評為“一級教師”及“區級骨幹教師”,後辭職任北京一所著名中學的臨時代課老師。北京市民王先生花費16萬元請這位名師為女兒小芳(化名)補習功課,但是這位名師卻利用輔導功課且其家中無人之機,先後多次對小芳進行猥褻及發生性關係。後小芳要求父親在家中安裝監控設備,記錄下其被鄒明武的犯罪行為,小芳父親報警,鄒明武才被抓獲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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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後,鄒明武被法院以強姦罪、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6個月,剝奪政治權利2年。判刑後,王先生向鄒明武及其妻子提起民事訴訟,要求退還16萬元家教費,近日,法院判決支持了王先生的要求。

被告人鄒明武作為具有從業資格的職業教師,亦是本案未成年被害人的任課及家教老師,嚴重違背教師職業道德,多次強姦、強制猥褻未成年女性學生,根據規定,依法對其從重處罰並從嚴懲處;同時,根據其犯罪行為持續的時間、次數、對象、手段及其主觀態度等情況,為預防再犯的發生、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教育環境,依法對其宣告從業禁止,禁止其從事與未成年人相關的教育工作5年。這是北京第一個在刑事審判中對被告人採用“從業禁止”的案件。

小編了解了一下什麼是“從業禁止”,在此給大家分享一下:從業禁止是2015年《刑法》修正案中的規定,因利用職業便利實施犯罪,或者實施違背職業要求的特定義務的犯罪被判處刑罰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和預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或者假釋之日起從事相關職業,期限為三年至五年。

其實就全國來說,因老師性侵學生而執行“從業禁止”已經有不少案例了,北京這起案件只是北京的首例,作為相關案件的偵辦人員,他們覺得未成年人防性侵這項工作的難度很大,以該案件為例,受害學生曾向家長暗示,但家長“心大”,不夠敏銳,沒有關注到孩子情緒的變化,還有就是對未成年人的性教育太缺乏。多數家長在這方面的教育,只是告訴孩子不要和陌生人說話,或者泛泛的教育:“無論發生什麼事都要給爸媽說,不要怕對方威脅”,但沒有說清楚,什麼是威脅,和陌生人接觸的時候不能碰觸哪些部位等。無極普法戰士覺得,對孩子這方面的教育,一定要具體,讓孩子真正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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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明武法庭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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