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寧2男子私運泔水餵豬被拘5日 目前已查處9宗偷運泔水餵豬違法行為

萬寧

2男子私運泔水餵豬被拘5日

已查處9宗偷運泔水餵豬違法行為,罰款10萬餘元

海南特區報訊 近日,萬寧市辦結1起偷運泔水餵豬案件,2名男子分別被處以行政拘留5日處罰。記者 廖自如 通訊員 吳鵬

經調查瞭解,吳某雄、李某雄是萬寧市萬城鎮永範村養豬戶,兩人長期以來專門負責收運北京師範大學萬寧附屬中學食堂的泔水用來餵豬。在萬寧市發佈《關於做好非洲豬瘟防控工作的通告》後,吳某雄、李某雄兩人仍私自在北京師範大學萬寧附屬中學食堂收運泔水,到所經營的生豬養殖場內餵養生豬。執法人員於5月9日中午12時許將吳某雄、李某雄抓獲,兩人對違法事實供認不諱。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項的規定,吳某雄、李某雄分別被處以行政拘留5日處罰。

截至5月10日,萬寧市已查處9宗偷運泔水餵豬違法行為,罰款共106050元。其中罰處餐飲企業2家,分別是神州半島中建八局食堂和萬寧永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食堂,並因兩個食堂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予以立案調查,並各處罰金5萬元。罰處違法使用泔水飼餵生豬養殖場(戶)8戶8人,對違法行為人朱某良、黃某珠、蘇某軍、朱某成、葉某標各罰款1010元,對朱某罰款1000元,對吳某雄、李某雄分別處以行政拘留5日。

分析檢測表明,泔水中不僅有垃圾等異物,還有傳染病細菌、病毒和寄生蟲(卵)等病原微生物,極易引起生豬發病甚至造成多種人畜共患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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