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薪竟被打落門牙 魯迅:說什麼都是假的 好好談錢才是最要緊

討薪竟被打落門牙 魯迅:說什麼都是假的 好好談錢才是最要緊

魯迅先生是一個恐窮的人, 這跟魯迅先生的童年成長有莫大的關係。

1893年,魯迅的祖父周介孚因事下獄,父周伯宜又抱重病,家產中落,全家避難於鄉下。那時候魯迅才12歲,每每為父親出入於質鋪及藥店,遭人冷眼。

15歲,父親去世,家境日益艱難,到了16歲,家族開會分房,母親是妾身,因此遭到排擠,分給他們的房子又小又差,讓魯迅倍感世態炎涼。

窮,首先是讓自己沒有任何安全感和社會地位,更沒有任何發言權。

討薪竟被打落門牙 魯迅:說什麼都是假的 好好談錢才是最要緊

1925年,魯迅在他的名文《燈下漫筆》中記錄了他10年前的一次兌換錢的經歷:“我還記得那時我懷中還有三四十元的中交票,可是忽而變了一個窮人,幾乎要絕食,很有些恐慌。

之所以能骨頭最硬,首先是他自己具備了在亂世中吃飽肚子的能力。衣食足而知榮辱,一屋不掃何以安天下。雖然被後人冠以的標籤很多,但魯迅的一生,都在把努力賺錢當己任。

魯迅先生最可愛的地方,就是從來不把談錢當一種可恥的事情,文人也可以大大方方追求物質和金錢,只是為了讓世界變得更公正美好。

1927年,魯迅在《革命時代的文學》的演講中說:“我在北京時,一窮,就到處借錢,不寫一個字,到薪俸發放時,才坐下來做文章。挑擔的人必要放下擔子,才能做文章;拉車的人也必要把車子放下,才能做文章。”

直到晚年,魯迅還回顧說:

“我曾經在封建社會里做少爺。看不起錢,也是那時的所謂‘讀書人家子弟’的通性。我的祖父是做官的,到父親才窮下來,所以我其實是‘破落戶子弟’,不過我很感謝我父親的窮下來(他不會賺錢),使我因此明白了許多事情。”

人們對魯迅的印象也是,他雖然樸素,但生活起來也是相當享受的:魯迅愛逛琉璃廠、淘古物字畫,愛吃館子、擺酒席,魯迅很顧家,一到北京大學做教授,就全款買了四合院,讓一家人全從老家搬過來,前期在北京住四合院時就僱用女工和車伕;後期在上海住大陸新村三層樓房,他和許廣平、幼子海嬰三人僱有兩個女傭,晚年經常帶全家乘出租車看電影、赴宴席……

他飲食講究,愛吃火腿等精美肉食,隔夜的菜是不大吃的;他追求住房寬敞,初到上海不過兩個人,租一層樓就夠用,而魯迅卻要獨幢的三層樓;他喜歡看電影,而且要買價高的好座位,往返要乘汽車。

討薪竟被打落門牙 魯迅:說什麼都是假的 好好談錢才是最要緊

魯迅不僅自己重視錢,還告誡朋友要重視金錢的作用。

1928年,他對一位朋友說:“處在這個時代,人與人的相擠這麼兇,每個月的收入應該儲蓄一半,以備不虞。”

幾天後,魯迅又說:“說什麼都是假的,積蓄點錢要緊!”

在魯迅眼裡,不談錢的知識分子肯定是虛偽的,而大大方方談錢,認認真真生存,才真的不會做出苟且之事。

魯迅對錢很看重、在乎,每筆收入、支出都會在日記中記錄,甚至為此和學生李小峰對簿公堂而要回了2萬元版稅,還當了國民政府“大學院”特約撰述員而每月白拿300元。

因為教育部欠薪,魯迅還和同事們參加討薪遊行,因此被警察打落了“門牙”。

早年嘗過貧窮滋味的魯迅對自己的生計有著務實的考慮,使得他的收入越來越多,最終從入不敷出,奮鬥成民國的中產階級。

1923年,魯迅在《娜拉走後怎樣》的著名演講中說:

除了覺醒的心以外……她還須更富有,提包裡有準備,直白地說,就是要有錢。”“錢──高雅地說吧,就是經濟,是最要緊的了。自由固不是錢所能買到的,但能夠為錢而賣掉。人類有一個大缺點,就是常常要飢餓。為補救這缺點起見,為準備不做傀儡起見,在目下的社會里,經濟權就見得最要緊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