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之後,又一項對樓市影響深遠的稅要來了!

房產稅是大家都非常關心的,也被關心房地產的人寄予厚望,很多人都希望快點開徵房產稅,以徹底的遏制炒房之風,讓房地產迴歸到正常的軌道上來,真正的實現“房住不炒”,但是,實際上,解決房地產行業的市場問題,單依靠房產稅這一個稅收手段,顯然是不現實的,如果房產稅真的是萬能良藥的話,那估計早就出臺了。

更何況,任何一項稅收的開徵,都得先經過立法程序,稅收法定,這是基本的原則。在過去的很多年裡,雖然房產稅被屢屢提及,並且也有了時間表,但距離真正的推行,其實還是需要一定時間的。

房產稅之後,又一項對樓市影響深遠的稅要來了!

不過,在房產稅還未正式出臺的是的時候,又一項對房地產市場產生很大影響的稅種,正在推進立法進程。

根據相關報道,財稅部門已經起草了土地增值稅法初稿,正在內部徵求各方意見。那麼,土地增值稅到底是個什麼玩意?對房價又會產生怎樣的影響呢?

一、土地增值稅是個啥?

其實,熟悉企業稅收政策的人,或者學過財稅的人,對這個概念應該並不陌生。

這個稅已經存在了很長時間的,而且很多企業在經營中,是需要繳納這個稅收的。

比如,根據相關的年報和統計數據顯示,中國恆大2018年應交土地增值稅為521億元,碧桂園2018年應繳稅額約為139億元,萬科約為196億元。

那麼,土地增值稅到底是什麼呢?

關於土地增值稅的開徵,可以追溯到上個世紀,在90年代的時候,海南房地產異常火爆,大量房企,不僅僅是炒房子,更多的是開始炒地皮,為了打擊這一炒作行為,1994年,國務院頒佈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

房產稅之後,又一項對樓市影響深遠的稅要來了!

按照這個《條例》,土地增值稅納稅人是指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築物及其附著物(以下簡稱轉讓房地產)並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這裡明確規定了,個人也是徵收範圍)。

除了現行國有土地使用權外,在此次立法過程中,相關部門考慮將出讓集體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築物及附著物(不含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收入納入土地增值稅徵稅範圍,這意味著,徵收的範圍將進一步放寬。

實際上,目前個人住宅(不包括商住用房)轉讓暫免交土地增值稅,但企業尤其是房地產開發企業轉讓房地產都需要交稅,並且採取了30%、40%、50%、60%四級超率累進稅率,增值額越高繳納稅越多,成為了房地產企業的一項重要支出。

同時,土地增值稅,也成為我國稅收中增長較快的一類稅收。根據財政部數據,土地增值稅2018年收入達到5642億元,同比增長14.9%。2019年一季度收入為1667億元,同比增長14.7%。

二、立法對房地產有何影響?

根據前面的內容,大家也能看到,土地增值稅徵稅對象是轉移房地產並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房企是土地增值稅繳納的主力軍,因此,這個稅種的立法,將對房企和個人稅收繳納方面產生巨大的影響,從而進一步影響房價。

房產稅之後,又一項對樓市影響深遠的稅要來了!

當然了,現在徵收的主體,主要是房企。但是,在當前的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中,土地增值稅與增值稅、所得稅這三個稅種的稅基存在很大程度的重合,企業在轉讓房地產收入交完土地增值稅後,這筆收入又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因此存在重複徵稅的情況。

可是此次土地增值稅的立法,總體思路和開徵房地產稅一樣,未來將會減輕房地產交易環節的稅負,協調土地增值稅、增值稅和所得稅三種稅種,減輕或解決重複徵稅的問題,其實是會為壓力山大的房地產企業“減負”。

當房企的稅負降低,通過價格傳導機制,房價或許也會有所降低,這對於廣大購房者來說,或許是一個利好消息。

但是,在徵求意見稿中,也很明確,有兩個方面值得注意,一是徵管的範圍會拓寬;二是未來會加強徵管,這也意味著,過去房企的“擦邊球”做法或許不再有空間了,這或許會導致一些房企的經營成本上升。

當然了,最終影響會如何,還是得等相關法規出臺後才知道。

財政部條法司在今年財政部立法工作安排中已經明確,力爭年內完成土地增值稅法內部起草工作,及時上報國務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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