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毆打公交司機,男子被判危害公共安全罪,關6年。你怎麼看?

荖板逨枝阿爾卑斯_愺苺眛


為法院的判決點贊,這是社會法制的進步。我的看法如下:

一、危害公共安全罪,不以造成嚴重後果為構成要件的。

這個事件很吸引人的眼球,大家都是拭目以待,等待法院的判決結果。這還是哈爾濱的首例案件。結果出來後,絕大多數人拍手稱快,但也有法律小白揉著惺忪的睡眼問:沒造成後果啊,當時司機被迫靠邊停車了,不至於判6年啊。兄弟,那你得學學刑法知識了,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只要做出了行為,實質性影響到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安全,就構成犯罪。不是非得要造成人員傷亡才犯罪坐牢的。由於這種行為的極大危險性,構成犯罪,至少判3年,他針對是60碼速度行駛的公交車,乘車人數在10人以上,對駕駛中的司機毆打直接影響公共安全,在車流量大的城市,極可能引起慘重的交通事故,情節嚴重,判6年合理合法。如果不是司機妥當處理,避免了重大事故的發生,那肯定不止判6年。

二、衝動是魔鬼,控制不良情緒是你的必修課。

這個事件的主角,喝了酒上車,在詢問站點信息時,與司機發生了口角,於是酒勁上頭,一時衝動,用拳頭表達自己的情緒,完全不顧一車人的生命安全,最終落得身餡囹圄,這個結果肯定不是他想要的。我們在面對這些熱點事件時,是不是要從中學到什麼,而不是隻當一個吃瓜群眾。至少要有這樣的思維:這樣的事在我身上會發生嗎?我如何去避免?如果我和司機語言不合,情緒不穩時,我該如何控制,如何理性處理。我們是不是平時要多多修煉,學會控制自己的不良情緒,學會正確處理生活中的煩心事。

更深層次考慮,那是大神級的了,我坐車時,如果遇到有人襲擊司機,我該如何處理,我能不能挺身而出及時制止,從而確保乘車人的生命安全和自己的安全。

三、法治的完善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在為這個判決點讚的同時,我們的心情是很複雜的,我們忘不了不久前發生的公交車墜江事件,不想詳談了,因為實在太痛心了,就因為一個人的魔鬼式的衝動,奪去40多人的生命,這給多少家庭帶去永久的傷痛。生命和鮮血面前,我們還能坐視不理嗎?我們的生命不能被某些另類無端綁架,我們現代社會在主張自由平等時,也要加強管理,法制要及時跟上,不然社會秩序脆弱不堪。多少有識之士開始發聲,新聞媒體紛紛報道,兩高及時出臺了司法解釋,對類似行為加大打擊力度,亮出了刑法這把厲劍。大家再回想一下,醉駕入刑的歷程,也是如此,一件件慘痛事件換來了刑法相關規定的出臺。大家也見識了我國法制的進步。現在提出要建設法治國家,建設法治政府等等,就是大方針,大戰略,相信法治建設會越來越好,人民的生活會越來越幸福。


鳳城飛鳥


這個案件給執法者做出了榜樣,開創了危害公交車司機之先河。以往慘案並沒有使執法者思想有根本性轉變,絕大多數妨礙公交車案都以各種理由輕處,放過。所認類似案件越演越劣,說明輕處是放縱,是沒效果的。在這蔓延全國的歪風中,只有嚴刑峻法,才是遏制這個勢頭有力手段。第二給有違法犯罪衝動的人一個警示,公交司機是動不的。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情況下判六年,這個代價夠大了。所以對這類違法者決不手軟,創造出更平安和諧是大家共同願望。


吉祥如意85880


我靠這人從哪鑽出來的,幸好車沒出事,萬一出事了呢,十個六年,都不夠吧


劉學新588


別總弄我怎麼看。我又不是元芳。


人間正道705705


支持,應連帶罰款


COE冷輝


同意,判少了。支持判十年以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