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米恩,鬥米仇”是什麼意思?它和韓信有什麼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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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韓信,我們很容易就聯想到“胯下忍辱”和“一飯千金”這兩個成語,它們講的都是韓信在微賤之時遇仇和遇恩的經歷,其實,除了淮陰的市井少年和漂母之外,還有一位南昌亭長與韓信有著很深的淵源。但是在韓信被封王衣錦還鄉之後,對待這三個人的方式卻令人感到意外,不禁讓人想到了一個讓人心寒卻又飽含哲理的成語:鬥米恩,擔米仇。

以下就是韓信微賤時和富貴後與南昌亭長、漂母以及淮陰市井少年三人的故事。

一、南昌亭長

韓信與劉邦在青年時期其實是有很多相似之處的,劉邦是“好酒及色”、“不置產業”並且喜歡“狎辱眾人”,而韓信則“貧無行”。他們不同的是劉邦成年之後便被推舉為吏,而韓信則沒有這個資格,同時又沒有別的才能來謀生,所以只能“從人寄食飲”,這種整天吃白飯的行為自然會招人討厭。

幸運的是,韓信遇到了一個好脾氣的大善人——南昌亭長。韓信在南昌亭長家中蹭吃蹭喝長達數月之久,並且是隻到了開飯的時間他才過去,想必平時也不會幫著做點什麼家務,這種行為讓南昌亭長的妻子非常惱火,有一次韓信到了正常開飯的時間過去蹭飯時,卻發現南昌亭長一家已經早早地用過餐了。韓信心裡明白了——南昌亭長這一家是討厭我了,不想讓我再在他家蹭飯吃了,於是他生氣地離去,從此與南昌亭長絕交(信亦知其意,怒,竟絕去)。

而韓信替劉邦打了天下,被封為楚王,衣錦還鄉之時,他找到了這位南昌亭長,當眾賜給他百錢,並且羞辱他說:“公,小人也,為德不卒。”意思是南昌亭長實在是一個不把好事做到底的小人。

二、漂母

韓信於南昌亭長絕交之後,便整天在城下釣魚為生,自然是飢一頓飽一頓。有一位經常在城下洗衣的漂母見韓信可憐便連續數十日給韓信帶飯吃,韓信對她非常感激,說:“吾必有以重報母”,意思是將來一定會好好報答她。而這位漂母卻生氣了:“我看你可憐才給你送飯吃,你一個大丈夫,連自己的吃飯問題都解決不了,難道還指望你能報答我嗎?”

而韓信發達之後同樣找到了曾經對自己有“一飯之恩”的漂母,賜給她千金。淮安至今仍然有後世所裡的漂母祠、漂母墓等。

三、淮陰市井少年

淮陰市井少年就是那個讓韓信忍受胯下之辱的人,他純粹是一個市井混混,屬於沒事找茬型的——他看見韓信身材高大並且喜歡帶著刀劍在身,故意前來找事:“若雖長大,好帶刀劍,中情怯耳……信能死,刺我;不能死,出我袴下。”韓信在經過考慮之後,最終還是在這位少年胯下匍匐過去,當時的尷尬場面可想而知,面對滿大街看官的取笑,韓信的自尊心自然受到了很大的打擊。

但是韓信發達之後找到這位市井少年,卻當著自己部下的面說到:“此壯士也。方辱我時,我寧不能殺之邪?殺之無名,故忍而就於此。”也就是韓信竟然誇這個曾經讓自己當眾受辱的人是個“壯士”,並且把他任命為楚國的中尉,中尉相當於是負責整個楚國國都治安的高級軍官!

以上就是韓信於南昌亭長、漂母以及淮陰市井少年三人的故事。從上面的故事中我們自然會對韓信的行為產生疑惑——南昌亭長曾經管了他幾個月的飯,最後卻成了韓信眼中的“小人”。漂母只養活了他幾十天,卻成為韓信終生難忘的恩人!也許這正是因為南昌亭長的“為德不卒”吧!

至於這位市井少年,貴為楚王的韓信自然沒有必要再去報復了,畢竟赦免了他可以體現韓信的寬容大度,懲罰了他反而會顯得韓信睚眥必報。


國史通論


韓信,亭長和漂母

韓信年輕的時候,非常貧困。總是腰挎長劍,做遊俠打扮,又整天不務正業。很多人都很討厭他,但是有一個亭長非常欣賞他。韓信也常常去他那裡蹭飯,一連吃了幾個月的白飯。

亭長雖然沒有什麼,但是亭長的妻子終究看不下去。後來她故意把飯點提前了一些,等到韓信再來的時候,廚房已經收拾停當。韓信一看就明白這是要趕人了。於是韓信也沒說什麼,轉身離開了。



韓信又過起了沒飯的日子,後來有一替人洗衣服的老太太在看到餓的面黃肌瘦的韓信,給他帶了一些飯食。後來韓信做了楚王,回到楚地。他給了那個老太太千兩黃金,來謝她一飯之恩。但是隻給了那個亭長一百文,還說別人是個不能做到有始有終的小人。就連讓他經受胯下之辱的混混也被韓信封為中尉。

韓信這話初聽沒什麼問題,但是仔細想非常沒有道理。人家幫你還要求別人有始有終?人可以再無恥一點嗎?實際上亭長幫他最多,時間也最長,結果卻沒有好報,還被人說成小人。如果這樣的事情推廣開來,大家都做混混好了,還能說是幫別人磨鍊性子。那這社會要有多黑啊?



有些人,你就不能讓他奢望過多,本來別人幫你是情分,不幫你是本分,結果你幫了他,他不但不感激你,反而覺得你給的不夠。漂母給了他升米,他感激不盡。人家亭長讓他吃了鬥米卻成了小人。

升米恩,鬥米仇

有這麼一個故事,有一貧一富兩個鄰居。貧鄰居非常窮,經常吃不飽飯。富鄰居時常幫助那個貧鄰居,每天早上會送他一些飯食,最初貧鄰居還很感激,久而久之他開始挑剔飯菜不夠可口。直到後來有一天,富鄰居有事耽誤了,沒有送飯食。那個貧鄰居居然找上門來破口大罵,別人為富不仁。



這就是有些人習慣了某一個人的好,會把別人對他的好視為理所應當的事情。這樣的例子很常見。內地一個歌手叢飛,在1994年到2005年的十一年期間,資助了180多個貧困山區的孩子讀書,捐助了150多個殘疾人,還認養了37名孤兒,捐助超過300多萬,而且他還因此揹負上了一些債務。但是在2005年,叢飛因癌症去世的時候,他資助過的人,沒有一個來探望的。


說明“升米恩,鬥米仇”這樣的事情並非個例,而是普遍存在的現象。好人沒有好報,是一個社會的悲哀,如果這個現象持續了數千年還沒改善,那是人性的問題,當然更是教育的缺失。

其實我們也不用忙著批評別人,每個人身上或多或少的都存在這種問題。人們都說,孩子對待年邁的父母,從來沒有父母對待幼年的孩子那麼有耐心。實際上這也是把父母對自己的愛視做理所應當。

就像一個故事所說,有一個女孩和父母鬧了彆扭離家出走,走的時候心中還對父母腹誹不已。但是由於走的匆忙,沒有帶錢。到晚上又累又餓又冷,一個混沌攤上的老闆送了她一碗混沌。她對老闆非常感激,但是那老闆卻告訴她:“我只不過送了一碗混沌你就這樣感激,為什麼你對養育了你十幾年的父母的愛視而不見呢?直到現在還狠他們對你不好呢?”

不得不承認,這是人性的共同點,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有點這種問題,只是在有些人身上表現的太過嚴重而已,所以我們要時常念著別人對自己的好,千萬不能把別人的情分當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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