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今日,珠海特區報刊登了《蘭埔路(香洲區人民醫院至迎賓南路) 改造工程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方案》(下稱“方案),具體細則曝光。
面積確認
根據方案,本次徵收補償範圍內房屋面積確認以有合法產權證書的房屋,以產權證書記載的建築面積為準。
未經登記的建築,由房屋徵收部門、房屋徵收實施單位組織自然資源、城管執法等相關部門進行認定,對認定為合法建築和未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給予補償。
本次徵收補償範圍內青苗及地上附著物種類和麵積確認以具有相應資質的測繪機構計量所得的數據和資料為依據。
住宅房屋補償
方案指出,住宅房屋的補償,被徵收人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貨幣補償或者房屋產權調換和貨幣補償相結合的方式。
被徵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由房屋徵收部門、房屋徵收實施單位提供香洲區範圍內,優先考慮近十年內建成的安置房屋給被徵收人。
具體補償建築面積按照被徵收住宅房屋合法產權證書記載的建築面積或者房屋認定建築面積,按1:1.1係數等面積置換。
被徵收人應選擇最接近應補償建築面積的安置房屋戶型建築面積。由於房屋建築面積的不便分割,如被徵收人選擇的安置房屋總建築面積大於應補償建築面積,超出部分在應補償建築面積5%以內(含5%)的,超出部分按照4000元/平方米向房屋徵收部門、房屋徵收實施單位繳納建築成本;超過5%的部分,按照該安置房屋市場價格向房屋徵收部門、房屋徵收實施單位繳納面積差價。
如被徵收人選擇的安置房屋總建築面積小於應補償建築面積,不足部分按照貨幣補償方式和標準執行,由房屋徵收部門、房屋徵收實施單位將補償款支付給被徵收人。
被徵收人選擇貨幣補償的,被徵收住宅房屋的補償按照房屋合法產權證書記載的建築面積或者房屋認定建築面積,乘以被徵收房屋的評估單價,按1:1.1係數計算補償金額。
被徵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和貨幣補償相結合的,按照本條第二、三款的規定確定相對應的補償標準。
搬遷費、安置費、補助和獎勵等也已曝光,詳細可參照方案原文。
非住宅類房屋補償
非住宅房屋(含工業、商業、辦公等)採取貨幣補償方式,按照房屋合法產權證書記載的建築面積或者房屋認定建築面積,乘以被徵收房屋的評估單價,按1:1.1係數計算補償金額。
改造範圍
根據公告,改造工程範圍如下:
今年1月,珠海市公路局發佈《蘭埔路(香洲區人民醫院~迎賓南路)改造工程立項階段公眾參與民意徵集》,改造細節曝光。
項目設計起點順接現狀改造完成的蘭埔路西段(位於香洲區人民醫院附近),終點接迎賓南路,道路改造總長約1.79km,道路規劃斷面寬24m,道路等級為次幹道。
道路主要改造情況:
(一)香洲區人民醫院至圓明新園路段:按規劃雙向四車道斷面提升改造;
(二)圓明新園正門至格力香樟路段:維持現狀雙向三車道斷面提升改造;
(三)格力香樟至迎賓南路段:按雙向三車道斷面提升改造。
建設內容包括:道路路面病害處治和加鋪瀝青砼路面、人行道鋪裝改造、交叉口改造、道路斷面優化、局部路段改建、新建臨時道路、臨街商鋪前鋪裝美化改造、檢查井和雨水口改造及更換、管線改造、照明改造、交通標誌標線改造、安監設施提升改造、廣場及停車場改造。涉及專業有道路工程、交通工程、安監工程、給排水工程、照明工程、電氣工程、景觀綠化及管線工程等。
在今年4月初,珠海市發改局官方網站發佈《關於蘭埔路(香洲區人民醫院至迎賓南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覆》。
批覆顯示,該項目總投資估算10148萬元,其中建安工程費6000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771萬元,預備費677萬元,徵地拆遷費1500萬元(本階段暫按申報計列,具體以國土部門核實為準),管線遷改費1200萬元(本階段暫按申報計列,下階段按我市管線遷改相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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