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凡嶺:“五四運動”一詞最早出現及其涵義的演變

孔凡岭:“五四运动”一词最早出现及其涵义的演变

通常被稱作中國新民主主義革命開端的“五四運動”,在中國近現代史上佔有極其重要的地位。這一概念最早出現在哪裡,是史學界值得弄清的一個問題。

1999年5月14日《文摘旬刊》第683期以《誰最先提出“五四運動”一詞》為題,摘錄了黃志文發表於《新聞彙報》1999年5月3日上的一篇文章,提出:1919年5月26日羅家倫用筆名“毅”在《每週評論》第23號上發表《“五四運動”的精神》一文,此時五四運動爆發僅22天。在該文中,作者從標題到正文都使用了“五四運動”一詞。這是第一次在印刷品中採用這個提法,以後這個名詞就成為這次運動的正式名稱。不久,歐陽軍喜在《歷史研究》1999年第3期刊載的《五四新文化運動與儒學:誤解及其他》一文中,也認為羅家倫在1919年5月26日的文章中“製造了‘五四運動這一名詞”。那麼,“五四運動”一詞果真最早出現在羅家倫的這篇文章中嗎?

據筆者所接觸到的史料,在羅家倫此文之前,就已出現了“五四運動”一詞。眾所周知,五四運動以發生於1919年5月4日的北京學生運動而得名,學潮發生後的次日,北京學生上大總統書中,將其稱為“五月四日之事”①;《每週評論》5月11日第二十一號在《一週中北京的公民大活動》一文中,則稱作“四日事件”、“四日的示威事件”。5月18日在北京中等以上學校學生聯合會發表的《罷課宣言》和《上大總統書》中,最早使用了“五四運動”一詞。前者說:“外爭國權,內除國賊,‘五四運動之後學生等以此呼籲我政府而號召我國民蓋亦數矣”;後者寫道:“五四運動實國民之義憤所趨”。5月20日北京《晨報》登載了這兩份材料。這是“五四運動”一詞首次見諸報端。5月26日《每週評論》第二十三號上刊登了北大學生羅家倫的《“五四運動”的精神》一文,之後,該刊6月1日在第二十四號上發表的《查禁“妨害治安”集會出版之經過》中,繼續使用了“五四運動”一詞,說“自‘五四運動之後,社會上對於學生的舉動,幾乎沒有一個不注意的”。隨之,“五四運動”的概念便廣泛使用。

1919年6月間龔振黃編寫了《青島潮》一書,於8月10日出版。所收材料從5月4日起到5月底止,共分十五章,其中第六章“北京學生愛國之憤潮”第一目便是“五月四日之運動”,主要論述5月4日遊行示威火燒趙家樓,痛打章宗祥之經過。文中說:“學生界五四運動以後,外面雖似沉靜,而內部愛國運動日益擴張。”②1919年9月上海中華書局出版了察*6編的《學界風潮記》一書,上編記述“五四”到6月28日拒籤和約愛國運動之概況,下編收錄了有關文件。文中說:“然自五四運動以後,政府對於學生界之正當請求,毫無採納之意旨,而對於教育根本,反有搖動之主張。於是大眾忍無可忍,於十八日開緊急會議,由專門等十八校公決,十九日一致罷課。”③以上兩書皆未以“五四運動”命名,書中“五四運動”的涵義僅指5月4日的學生愛國鬥爭事件。

1918年7月蔡曉舟、楊景工同編的《五四》一書,較詳細地敘述了五四運動的經過。第一章為五四運動之前因;第二章為五四學生示威之始末,時間自五四示威遊行至6月中旬全國學生聯合會之成立;第三章為五四運動各界之響應;以下各章依次為輿論、文電錄要、附錄。1925年匡互生所寫的回憶錄《五四運動紀實》,將五四運動的經過分為13個問題,其中6月28日拒籤和約作為它的尾聲⑤,這就將五四運動明確界定為1919年五六月間的群眾愛國運動。這種觀點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當年五四運動的親歷者多是此看·55·

法。被稱為“五四運動的總司令”的陳獨秀認為:“五四運動的重要事實是:北京學生團三千餘人,反對巴黎和約簽字,民國八年五月四日,為外交的示威,火燒曹汝霖的住宅,痛毆章宗祥;其後,北京學生講演團被捕者千餘人,上海學生罷課、商人罷市、工人罷工,要求罷免曹汝霖、陸宗輿、章宗祥三人並釋放被捕學生,同時南京、杭州、武漢、天津、九江、山東、安徽、廈門、廣州的學生及搬運苦工先後繼起,一致聲討賣國賊及排斥日貨;至十日北京政府下令罷免曹、陸、章,上海始開市、開工、開課。”⑥這裡將五四運動限定在5月4日至6月中旬。五四運動的骨幹分子許德珩先生在他的歷次回憶文章中,則是將五四運動定為從5月4日起至6月28日止。如1951年他曾寫到:“大會決定了第二天(四日)早晨到天安門齊集,示威遊行,這就導入了五四運動。……五四運動接著工人罷工以後,軍閥統治階級就不能不接受懲辦賣國賊的要求,來罷免曹汝霖、章宗祥、陸宗輿的職務了。強盜分贓的巴黎和會的和約,在這樣的情形下,中國的代表也不敢簽字。……五四運動到了此時,形式上是發展到最高階段,走上了結束之途。”⑦由上不難看出,“五四運動”開始單指5月4日學生示威之事件,之後便概稱五六月間的群眾愛國鬥爭,應該說,這是符合歷史實際的。而在後來有些研究者,則將它的內涵前移和推後而加以擴大,出現所謂廣義“五四運動”之說,認為五四運動包含1915年開始的新文化運動和1919年的五四愛國運動兩部分,從時間上便從1915年9月至1926年7月《新青年》停刊⑧。筆者認為,這種觀點是值得商榷的。事實上,五四運動與新文化運動本不是一回事,它們是既有區別又有聯繫的性質不同的兩個運動。五四運動是一次愛國的政治運動,如前所述,時間僅僅在1919年五六月間;而新文化運動是對民族文化的批判與創新運動,從1915年9月15日《青年雜誌》(後改為《新青年》))創刊,直到“民國十年(1921年)社會主義問題的論戰和民國十二年(1923年)人生觀之論戰,為一個終點”⑨。也有人甚至認為到1926年7月《新青年》停刊。兩者之間的關係是:新文化運動極大地解放了人們的思想,為各種新思潮的傳播掃清了道路,從而為五四運動作好了思想準備;五四運動則推動了新文化運動更深入地發展,促進了馬列主義在中國的傳播,使新文化運動進入新的階段。十分明顯,從時間上看,五四運動是在新文化運動中發生的,前者僅僅兩個月,而後者至少6年之久,如果說五四運動是新文化運動的一部分,雖與事實不符,但邏輯上還說得過去;而新文化運動當作五四運動的一部分,那就不僅事實不符而且在邏輯上也講不通了。從通常歷史運動命名的辦法看,皆是以某一事件開始發生的日期而冠之,如“五卅運動”、“一二·九運動”等等。“運動”的時間當然不能僅限於某一天,而是可以往後延續,但尚未有前移的。按照五四運動包括新文化運動的看法,那麼就要提前三年半之久,這是違背常規的,否則,就只能稱之為“九一五”運動,而不能叫作“五四”運動了。從性質上看,新文化運動是一場思想文化革命,五四運動是一場政治運動,它只是包含有新文化運動的某些內容,並非包括整個新文化運動。而五四愛國運動就是五四運動,二者完全是一回事,並非五四運動的組成部分,冠之於“愛國”二字,只不過是強調其反帝愛國性質而已。因此,新文化運動只能作為五四運動爆發的背景之一,而不能把它說成五四運動的一部分;五四運動並非由新文化運動和五四愛國運動兩部分組成;五四運動就是1919年群眾愛國運動。

綜上所述,“五四運動”一詞最早出現於1919年5月18日北京中等以上學校學生聯合會發表的《罷課宣言》和《上大總統書》,最早見諸報端是5月20日的北京《晨報》。其涵義開始單指5月4日學生集會遊行示威之事件;稍後便概稱五六月間的群眾愛國鬥爭;後來某些人又加以擴大,將1915年開始的新文化運動也納入其中,出現所謂廣義“五四運動”之說。

①②③④⑤ 中國社科院近代史所編:《五四愛國運動》(上),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79年版,第323、179、378、447~485、489~502頁。

⑥ 陳獨秀:《二十七年以來國民運動所得教訓》。《新青年》1923年12月20日。

⑦ 許德珩:《五四運動在北京》。《九三社訊》,1951年第3期。

⑧ 蘇琳:《五四運動與人性解放》。《社會科學研究》1995年第1期。

⑨ 張聞天:《中國現代革命運動史》(1936年),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87年版,第13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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