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新政策,帶你全面解析!優勢多還是限制多?

4月15日,國家公積金新政正式執行,新政策的具體變化是什麼?小編帶大家瞭解一下~

公積金新政策,帶你全面解析!優勢多還是限制多?

1.連續繳存6個月即可貸款

原來的政策是申請貸款前12個月足額連續繳存,且申請貸款時賬戶處於繳存狀態。現調整為申請貸款時連續繳存6個月(含)以上,且賬戶處於正常繳存狀態;或經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審核同意,處於緩繳、存封或者退休銷戶狀態的繳存職工。

2.將原來的"認房不認貸"調整為"認房又認貸"

新政規定,借款申請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無住房且夫妻雙方名下無住房貸款記錄(包括商業性住房貸款和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的,按首套住房貸款政策辦理。

借款申請人家庭在本市無住房且名下僅有1筆住房貸款記錄的,以及在本市僅有1套住房且名下無住房貸款記錄或僅有同一套住房貸款記錄的,按二套住房貸款政策辦理。換句話說,曾經貸款買過房,無論是商貸還是公積金貸,現在賣小買大,從4月15日起按二套房認定。

被認定為二套以上住房的,不予貸款。

3.二套房最多貸60萬

首付款方面:根據規定:借款申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購房總價的20%;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之外的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購房總價的30%;購買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購房總價的60%。

貸款額度方面:首套住房貸款最高額度為120萬元,執行貸款基準利率;二套住房貸款最高額度為60萬元,貸款利率為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1.1倍。

4.公積金貸款的限制

貸款期限:不得超過25年;最長可計算到借款申請人法定退休年齡後五年;最高不得超過65週歲。

月還款額:按等額本息還款法計算,月均還款額不應超過借款人月收入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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