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堪地那維亞國家-丹麥王國

丹麥王國(丹麥語:Kongeriget Danmark),通稱

丹麥(丹麥語:Danmark),是北歐國家,政體為君主立憲制下的議會民主制,首都在哥本哈根,擁有兩個自治領地:法羅群島和格陵蘭。由於丹麥和挪威、瑞典有相近的語言、文化和歷史,合稱為斯堪地那維亞國家。

斯堪地那維亞國家-丹麥王國

丹麥是歐洲聯盟成員國,經濟高度發達,同時是個典型的福利國家,貧富差距極小,為世界高度發達國家。丹麥也是北大西洋公約組織創始會員國之一。

斯堪地那維亞國家-丹麥王國

丹麥政體為君主立憲制下的議會民主制,現任君主是瑪格麗特二世女王,中央政府擁有相當大的權力,並負責屬地法羅群島和格陵蘭的部分事務。

從8世紀到10世紀,丹麥人與挪威人、瑞典人一起,被稱作維京人,他們的殖民、襲擊、貿易活動遍佈整個歐洲。他們在不列顛和西歐最為活躍,征服了英格蘭、愛爾蘭和法國。根據耶靈石記載,哈拉爾一世在公元965年統一了丹麥,並皈依基督教。11世紀早期,卡紐特大王統一了丹麥、英格蘭和挪威長達30年。中世紀中期和晚期,丹麥領土還包括斯科納地區,勢力範圍東至愛沙尼亞,南至石勒蘇益格和荷爾斯泰因公國。

1397年,丹麥與瑞典和挪威組成共主聯邦(卡爾馬聯盟),擁戴瑪格麗特一世為王,三個構成國在聯邦內享有平等地位。但瑪格麗特女王並未能如實行事。在聯邦成立後的125年裡,斯堪地納維亞地區的歷史始終圍繞這個聯合展開,瑞典多次獲得獨立,但隨即又被丹麥征服。1523年7月,瑞典國王攻陷斯德哥爾摩,瑞典獲得獨立,隨後丹麥與挪威組成丹麥-挪威聯合。

1530年代,斯堪地納維亞地區爆發了伯爵戰爭,隨後宗教改革影響到該地區,導致丹麥國教改為路德宗。

在瑞典獨立後,丹麥曾兩次嘗試重新控制瑞典,第一次為北方七年戰爭,第二次為卡爾馬戰爭。兩次戰爭沒能讓丹麥重新統治瑞典,但瑞典被迫為戰事賠款。在這段時間裡,丹麥曾效仿荷蘭東印度公司建立了丹麥公司,計劃殖民斯里蘭卡,但實際控制區域僅為印度特蘭奎巴。

在三十年戰爭(1618-1648)中,丹麥國王克里斯蒂安四世試圖成為路德宗國家的首領,卻在1626年盧特戰役中慘敗;1627年,阿爾佈雷赫特·馮·華倫斯坦領導天主教軍隊入侵掠奪了日得蘭半島,迫使丹麥退出這場戰爭。丹麥在戰爭中的失敗導致軍力衰退,此時瑞典在戰爭中崛起。1643年,瑞典入侵日得蘭半島,第二年宣佈斯科納成為瑞典領土。由於被瑞典佔領導致的首都地區糧食短缺,加上境內糧食欠收和黑死病流行,丹麥人口銳減20%,不得不與瑞典簽定布勒姆瑟布魯條約,將哈蘭、哥得蘭、丹屬愛沙尼亞和一部分挪威省份割讓給瑞典。1657年,丹麥國王弗雷德裡克三世向瑞典宣戰,並遠征不來梅-費爾登,可惜在這場戰爭中又遭慘敗,將斯科納、布來金厄、特倫德拉格和博恩霍姆島割讓予瑞典。兩年後,丹麥奪回特倫德拉格和博恩霍姆島。

在拿破崙戰爭期間,丹麥試圖在英國和法國之間保持中立。但英國視丹麥加入第二次武裝中立聯盟為威脅,因而兩次攻擊哥本哈根,史稱炮艦戰爭。在英國圍攻哥本哈根期間,挪威獲得獨立,丹麥-挪威同盟解體。

丹麥的民主化進程在1830年代取得里程碑式的進展,1849年6月5日,丹麥由君主專制和平過渡到君主立憲制。1864年,丹麥在普丹戰爭中戰敗,被迫將石勒蘇益格-荷爾斯泰因省割讓給普魯士。

丹麥位於北歐,三面環海,北部隔大西洋北海和波羅的海與瑞典和挪威相望,南部與德國接壤,本土包括日德蘭半島、菲因島、西蘭島及附近島嶼以及周圍443個已命名島嶼(全國共有1419個島嶼面積大於100平方米),其中有72個島嶼無人居住,本土面積為43,094平方公里。丹麥另有兩個自治領地: 北大西洋上的法羅群島和位於北美洲的屬地格陵蘭島(面積為217.56萬平方公里,為世界第一大島)。

丹麥本土最大島嶼且最重要的是菲英島和西蘭島。博恩霍爾姆島位於國家的東部較遠的波羅的海。很多島嶼都用橋樑連接,厄勒海峽大橋連接了西蘭島的哥本哈根和瑞典的馬爾默,而大貝爾特橋連接菲英島與西蘭島,小貝爾特橋連接日德蘭半島和菲英島。其它小島間有渡輪和飛機通航。

丹麥海岸線長達7314公里,南面與德國共享68公里的邊境線,最北端為旅遊聖地斯卡根,最南端為蓋瑟,最西端為Blåvandshuk,最東端為Østerskær。丹麥全境地勢平緩,平均海拔為31米,若不計法羅群島和格陵蘭,丹麥本土的自然最高峰為莫來山,海拔170.86米。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