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鬱悶:地下車庫出入口,緊貼自家窗戶,噪聲、採光、通風……


喬遷新居原本是件高興事,可是團結一路慶安家屬院104號院的郭先生,在領新房鑰匙時卻發現,小區地下車庫出入口緊貼自家窗戶,這讓他很擔心:“家裡的採光和通風嚴重受影響不說,車輛出入產生的噪聲以及尾氣,也會對家人的身體健康造成危害。”


真鬱悶:地下車庫出入口,緊貼自家窗戶,噪聲、採光、通風……

地下車庫出入口緊貼樓房外牆,堵住了住戶一樓窗戶。



真鬱悶:地下車庫出入口,緊貼自家窗戶,噪聲、採光、通風……

被遮擋的室內窗戶與玻璃棚之間僅留有一條縫隙



住戶:

自家採光和通風受到影響

郭先生家的新房在慶安家屬院104號院106棟1樓西戶,去年9月他收房時發現,小區地下車庫出入口的玻璃棚緊貼著自家樓房樓體的西側牆面,並且位於西側的衛生間和主臥室的窗戶也被完全遮住。“怎麼會有這樣奇葩的設計?這樣的房子,臥室窗戶肯定是開不了的,採光和通風受到影響,衛生間的排氣口也沒法使用了。只要外面下雨,雨水就會順著地下車庫的雨棚流進屋內。而且地下車庫每天車來車往,產生的廢氣和噪聲也會對老人和孩子產生危害。”郭先生很是鬱悶,於是找到小區的建設單位——慶安集團有限公司討說法,可是幾個月過去了,問題依然沒能解決。

近日,記者在現場看到,小區車庫出入口的玻璃棚確實與郭先生家的西側外牆緊鄰,被遮擋的室內窗戶與玻璃棚之間僅留有一條縫隙,最窄處甚至連成年人的一個拳頭都塞不進去。“當初選房時,單位公開了一張設計圖,圖紙上顯示車庫和西側的房子之間有一定的距離,並且中間還應該有一個綠化帶,現在建好的車庫出入口位置和之前設計圖上的完全不是一回事。”郭先生說,事後,他將情況反映至相關部門,相關部門對慶安集團有限公司下發了《責令整改通知書》,然而至今地下車庫仍未整改。

建設單位:

正在聯繫設計單位重新規劃

隨後,記者來到慶安集團有限公司,找到負責處理此事的住房辦,工作人員表示不接受採訪。記者又聯繫了慶安集團宣傳部門,宣傳室一位姓王的主任表示,當初選房時,住戶就知道樓體外牆西側有一個地下車庫出入口,住戶對此也認可,因此才選擇了一樓靠西的住房。至於建成的地下車庫出入口的具體位置是否與當初的設計和規劃相一致,這位姓王的主任表示,小區的建設施工是按照規劃設計圖紙進行的。

“既然地下車庫的設計和施工都沒有問題,為什麼會被要求整改?”面對郭先生提出的質疑,這位主任表示,慶安集團有限公司在此事上也很無辜,小區地下車庫的設計和建設不符合要求,他們會積極配合整改。目前公司的相關負責部門也一直在積極處理此事,一邊與設計單位聯繫,重新對地下車庫出入口進行設計規劃,一邊與施工單位協商具體施工方案,整改進度也會加緊督促。同時,公司也充分了解了業主的訴求,會盡快提出一個讓多方都滿意的解決方案。

相關部門:

小區未進行規劃驗收

據瞭解,去年9月郭先生將情況反映至相關部門後,工作人員曾來過小區檢查,並且向慶安集團有限公司下發了《責令整改通知書》,內容為,慶安生活改造一期項目(104號院)已獲得規劃許可,但是未進行規劃驗收。

就住戶反映的小區地下車庫出入口未按規劃總方案進行建設的問題,目前相關部門已按照程序對該項目下達整改通知書,並要求建設單位嚴格按照方案進行建設。隨後在對小區進行竣工驗收時,工作人員會對比建設單位提供的小區實測報告和規劃圖,如果核實有違法建設,將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律師:

若更改設計未通知 可要求賠償

陝西博納新律師事務所律師徐茜表示,若開發單位在房屋銷售時沒有明確告知購房者住宅緊挨著車庫出入口,有牆體和遮雨棚,以及牆體、遮雨棚與住宅實際相距的距離,那麼開發單位有違誠信原則。若開發單位明確告知購房者此種情況,那麼開發單位沒有責任。

另外,若確定開發單位在後期建設中更改了設計或相關約定,那麼應該在變更前通知購房者。如果開發單位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購房者,購房者既可以選擇退房,也可以向開發單位要求賠償。 文/圖 記者 龔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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