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通報兩起煤礦事故!

關於山西陽城陽泰集團義城煤業有限公司“4·1”機械事故情況的通報

各縣(市、區)應急管理局(地方煤礦安全監督管理局)、晉城煤業集團、蘭花集團公司、蘭花科創公司、晉城煤銷公司、山西華潤大寧能源有限公司、山西中煤華晉晉城能源有限責任公司:

2019年4月1日16時左右,山西陽城陽泰集團義城煤業有限公司井下3407迴風順槽絞車拖運支架過程中,連接支架錨鏈斷裂,導致連接(錨鏈)絞車鋼絲繩回彈,擊中頭部致1人死亡。

此事故發生在深刻汲取近期全國、全省各類事故教訓的敏感時期,發生在政府機構改革煤礦安全監管職責剛剛移交的特殊時期,發生在全市開展煤礦安全生產專項執法檢查安排部署的關鍵時期,是我市煤礦企業首起事故,充分暴露該礦安全責任落實不到位、隱患排查整改不徹底、安全技術措施不得力,以及企業安全防範意識不強、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等突出問題。為嚴肅安全生產紀律,市局決定:

一、責令山西陽城陽泰集團義城煤業有限公司停產整頓,整頓期限不少於1個月。

二、責成陽城縣應急管理局安排2人駐礦盯守,嚴禁山西陽城陽泰集團義城煤業有限公司擅自組織生產建設作業。

三、撤銷山西陽城陽泰集團義城煤業有限公司一級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

四、對山西陽城陽泰集團義城煤業有限公司“4·1”機械事故情況在全市進行通報,待事故調查處理結束後,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五、責令陽城縣應急管理局、陽泰集團、義城煤業有限公司向市局做出深刻檢查。

六、未經開展事故約談和市級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驗收,不得啟動復產驗收程序。

為深刻汲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進一步強化煤礦安全工作,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全面提升安全責任意識。

二、持續強化安全警示教育。

三、不斷加強現場變化管理。

四、加大安全檢查執法力度。

晉城市應急管理局

晉城市地方煤礦安全監督管理局

2019年4月3日

晉城市應急管理局晉城市地方煤礦安全監督管理局關於山西蘭花百盛煤業有限公司“4·23”運輸事故情況的通報

各縣(市、區)應急管理局(地方煤礦安全監督管理局)、晉城煤業集團、蘭花集團公司、蘭花科創公司、晉城煤銷公司、山西華潤大寧能源有限公司、山西中煤華晉晉城能源有限責任公司:

2019年4月23日12時50分左右,山西蘭花百盛煤業有限公司(建設礦井)井下主斜井延伸段箕斗提升運輸過程中,將1名在附近(修復水管)作業人員擠傷致死。

此事故是我市4月份發生的第二起事故,充分暴露該礦事故警示教育、機電運輸管理、檢修項目安全、現場三違管控等方面存在不嚴格、不深入、不徹底等諸多問題。為嚴肅安全生產紀律,市局決定:

一、責令山西蘭花百盛煤業有限公司停建整頓,整頓期限不少於1個月。

二、責成高平市應急管理局安排2人駐礦盯守,嚴禁山西蘭花百盛煤業有限公司擅自組織生產建設作業。

三、對山西蘭花百盛煤業有限公司“4·23”運輸事故情況在全市進行通報,待事故調查處理結束後,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四、責令高平市應急管理局、蘭花科創、百盛煤業有限公司向市局做出深刻檢查。

五、未經開展事故約談,不得啟動復建驗收程序。

為深刻汲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進一步強化煤礦安全工作,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深刻汲取事故教訓。

二、加強機電運輸管理。

三、強化檢修項目安全。

四、狠抓“三違”行為整治。

五、開展安全自檢自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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