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多黎各為何想要成為“美國第51個州”?

暈暈的Honeybaby


世界上很少有像波多黎各這樣身份尷尬的地方了。

首先,波多黎各屬於美國,無法從國家層面和北美洲鄰居打交道。可在美國內部,波多黎各又不像加利福尼亞、佛羅里達等是美國正式的“州”。波多黎各在美國的身份是有點不倫不類的“自由邦”,居民被承認為美國公民,這在世界上是上非常吃香的。但是,波多黎各人卻沒有資格在美國總統選舉中投票。他們唯一能選舉的美國官員,是美國眾議院的一個專員。注:此人在眾議院內沒有表決權……

波多黎各不斷要求美國把自己收為美國的第51個州,可美國始終不鬆口,但也不會放棄波多黎各。

公元1509年,波多黎各成為西班牙殖民地。近四百年後,波多黎各被美國盯上了。十九世紀末,也就是慈禧掌權那會,西班牙帝國的輝煌早成昨日黃花。美國就開始擔心西班牙衰弱,會不會有其他強大的帝國取代西班牙在波多黎各的統治?

波多黎各對美國來說非常重要。

加勒海比海南端沿岸各國,要進出大西洋,有兩條水道。一是古巴島與伊斯帕尼奧拉島(東為多米尼加,西為海地)之間的向風海峽,二是伊斯帕尼奧拉島與波多黎各島之間的莫納海峽。如果美國能控制這兩條重要水道,就等於“鎖”住進入加勒比海的大門,對美國守住“後院”意義重大。

1898年,美國戰勝西班牙,波多黎各成為美國的戰利品。在軍事上,波多黎各的存在,有效阻止了德國對加勒比海地區的侵佔。但某種層面上,美國卻不想為波多黎各付出更多。

1917年,美國通過《瓊斯-謝佛羅思法》,承認波多黎各人擁有美國公民的身份。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美國高速發展,讓波多黎各人成為真正美國人的意願更加強烈。可是,波多黎各對美國的熱情,只是“剃頭挑子——一頭熱”。波多黎各著急了,開始各種抗議活動。

波多黎各人始終把自己當成美國人。二戰時,波多黎各人堅定站在美國這邊,為美國抗擊德國提供各種必要支持。二戰後,美國放寬對波多黎各的管制,甚至允許波多黎各人投票決定未來。可讓建國派沮喪的是,1967年之後開始的四次投票,建國派得到了票數少得可憐,甚至只有個位數。其原因,就是大多數波多黎各人不想放棄作為“美國人”的各種便利。即使是波多黎各人在美國只是“二等公民”,也比加勒比海的一些小窮國地位要高。

圖-波多黎各島上風情

波多黎各的經濟很發達,面積和人口也具備了成為加勒比海地區中等國家的條件。可是,波多黎各卻認為自己的發達,離不開美國的支持。所以,波多黎各想盡各種辦法,要美國接納波多黎各成為第五十一個州。但是,波多黎各人等到“黃花菜都涼了”,美國依然不鬆口。

美國對波多黎各的態度到底是什麼樣的?首先,美國不會放棄對波多黎各的。很簡單,有兩點:

一,在地緣戰略上,美國需要波多黎各島。波多黎各島正好處在加勒比環島鏈的中間,是加勒比海進出大西洋的重要水道。

二,控制波多黎各島,美國就可以對加勒比海(及沿岸)各國施加有利於美國的影響。誰不聽話,美國關上波多黎各這座大門,就可以“關門打狗”。

波多黎各曾在1950年10月30日爆發起義,成立國家。可第二天,這個新生的國家就被美國給取締了。那麼,既然美國這麼看重波多黎各,為什麼不把波多黎各收為美國第五十一個州。至於波多黎各不在美國本土,這不是理由,夏威夷州距離美國更遠。

美國的想法是:波多黎各人口340萬,如果變成美國正式的州,將成為美國的財政包袱。波多黎各經濟好,那是以前,現在的波多黎各債臺高築。波多黎各想成為美國的州,就是想把財政包袱甩給美國。

圖-波多黎各街頭

美國是個“老江湖”,當然看穿了波多黎各的“小把戲”。任憑波多黎各哭鼻子抹眼淚,美國就是不同意波多黎各成為美國的州。


地圖帝


就波多黎各現狀,我曾寫過一篇專欄文章《波多黎各的二等公民》,感興趣的朋友可以自行搜索閱讀。這裡就波多黎各歷史上從傾向於獨立到傾向於維持現狀再到傾向於建州的轉變過程略做一些補充說明。

1898年“美西戰爭”後,戰敗的西班牙在《巴黎和約》中將菲律賓、波多黎各、關島等殖民地割讓給美國,成為美國的“領地(territory)”,直屬於聯邦政府,而不像各“州(state)”那樣擁有較大的自主權。

菲律賓遠離美國本土,且在割讓前就已興起從西班牙獨立的革命鬥爭,美國接管後菲律賓人獨立意願不減,雖經三年“美菲戰爭”遭到鎮壓,但美國國會也意識到在菲律賓的統治不可能長久,先後於1916年、1934年通過《菲律賓自主法》、《菲律賓獨立法》,允諾菲律賓未來獨立,並最終在二戰結束後兌現諾言。

與菲律賓不同,波多黎各在被割讓的前一年,剛剛通過和平方式從西班牙王室爭取到了選舉地方議會的權利,因此不存在成建制的革命獨立組織,美軍接受時也就沒有遭到什麼武裝抵抗。儘管如此,波多黎各人一開始仍然嚮往獨立,比如1914年波多黎各代表院(波多黎各眾議院的前身;當時波多黎各議會還不是兩院制)就全票通過了獨立決議,但是被美國國會以“違憲”為由否決;1917年美國國會賦予波多黎各人美國公民身份,由遭波多黎各代表院全票反對,認為這只是為了把波多黎各人送到歐洲一戰戰場當炮灰;1935年波多黎各民族黨的示威抗議中,還有四名參加者被警察殺害。

波多黎各人追求獨立的意願一直到三十年代才漸漸減弱。由於波多黎各距美國本土較近,社會經濟往來密切,因此“大蕭條”對其造成的衝擊不啻於本土。1936年美國參議員米拉德·泰丁斯(Millard Tydings,他也是1934年《菲律賓獨立法》的首倡者)提議允許波多黎各獨立,卻遭到波多黎各自由黨黨魁路易斯·穆尼奧斯·馬林(Luis Muñoz Marín)的強烈反對,因為在後者看來,美國政府在把波多黎各拖進大蕭條之後抽身而去,完全是不負責任的甩鍋行為,應該幫助水深火熱的波多黎各完成社會經濟重建才對。與此同時,美國國會也因為波多黎各的戰略地位過於重要而不捨得放手,在1943年再次否決了泰丁斯的波多黎各獨立提案。

在波多黎各獨立運動轉入低潮的同時,馬林所率的反獨立派則取得了政治上的節節勝利:先是在1947年為波多黎各人爭取到了民主選舉地方總督的權利(並在此年由馬林當選首任民選總督),又於1948年在由反獨立派控制的地方會議通過了反獨立法,禁止宣傳獨立運動、傳唱獨立運動歌曲、展示獨立運動旗幟等等(但該法因為侵犯言論自由,而在幾年後廢除);1950年,美國國會允許波多黎各公投制憲;新制定的地方憲法在1952年的波多黎各公投中斬獲82%的支持率,並得到美國政府批准,波美關係進入穩定期。

此後幾十年,波多黎各人大多數接受了其作為“領地”的現狀,雖然在憲法權利上不如“州”來得完整,但也因為這種若即若離的關係,而得以保持語言與文化上的獨特性。

但在最近十幾年中,“建州”派的勢力漸漸超過了“維持現狀”派。這背後的重要原因之一,仍舊是社會經濟發展的失衡。特別是2007年金融海嘯後,美國本土各州在《聯邦破產法》的扶持下,先後走出經濟危機,而波多黎各僅僅因為是“領地”不是“州”,就不但被排除在《聯邦破產法》的扶持範圍之外,而且還要依舊承擔《聯邦破產法》裡規定的種種義務,導致債務問題愈演愈烈,公共服務幾近癱瘓(對《聯邦破產法》的更具體分析,參見我的《波多黎各的二等公民》一文)。這種差別對待令波多黎各人意識到,只要波多黎各一天還處於“領地”的地位,其居民的公民權益就一天得不到全面的保障;維持現狀的路已經越走越窄了,要麼建州、要麼乾脆獨立,而前者又是比後者更為現實可行的選項。


林三土


波多黎各是美國在加勒比海地區的一個自由邦。1898年美西戰爭爆發,美國佔領波多黎各;但直到1952年,美國才給予波多黎各自由邦的地位。

作為美國的境外領土,波多黎各擁有自己的憲法、自己的州長;只需支付在美國境內完成的工作的聯邦所得稅;需要交社保、可獲得醫療保險和醫療補助,但其他政府項目就享受不到了;不能在美國國會投票;可以參與美國大選初選,但不能參與總統選舉;擁有美國公民身份。

值得注意的是,住在美國本土的波多黎各人比住在波多黎各島上的波多黎各人還多。

波多黎各為什麼想要州的地位?

波多黎各州長裡卡多·羅塞爾(Ricardo Rosselló)說,贊成波多黎各成為美國的一個州的選民“宣稱他們應享有與美國公民同等的權利”。

但原因遠不止此。

波多黎各很窮而且債臺高築,政府債務超過700億美元,貧困率為45%,教育情況不佳,養老和醫療體系也接近崩潰。今年5月,波多黎各申請了美國曆史上最大的市政破產保護。

為逃離這座島嶼長達10年的經濟衰退和12%的失業率,近50萬波多黎各人逃往美國本土。而那些仍留在島上的人,只能面對新的稅收和更高的水電費。島上的食物比美國本土貴22%,公共服務的價格更是高出67%。

62歲的退休獄警何塞·羅莎(Jose Rosa)支持波多黎各“立州”,他說:“我們的生活方式需要改變,你可以看到危機。”

一般來說,如果波多黎各能夠“立州”,就可以從潛在的就業增長和經濟擴張中受益。對於這個極力想擺脫貧困、改善經濟的自由邦來說,成為美國第51個州是個很誘人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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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多黎各想要成為美國的第51個州也是有著經濟、政治、歷史的文化背景的。

19世紀末的時候,西班牙帝國逐漸衰敗,新興的美國開始在美洲挑戰這個老牌殖民帝國的權威。一場美西大戰結束後,西班牙敗落,美國則通過這次戰爭收穫了大片的領土,其中就包括波多黎各。早期的波多黎各即便是靠著美國“獨立”了,也不過是在充當美國的蔗糖工廠。1917年,美國國會不得不通過了《瓊斯法案》,認可波多黎各人為美國公民,並賦予他們自主選舉參、眾兩院議員的權利,想要以此來安撫波多黎各地區的獨立情緒。結果還是爆發了起義,被鎮壓後,1943年起,時任美國總統羅斯福向國會建議,給予波多黎各選舉自己總督的權利。於是在1947年的時候,美國國會通過了《總督選舉法案》,第二年,波多黎各選出首任民選總督,1952年,波多黎各憲法生效,確立了“自由邦”的地位。

不過,這個“自由邦”實質上就是屬於美國,但是還不是美國的一部分。也是比較尷尬的地位。為什麼這麼講呢。因為所謂“自由邦”,是個沒有公民的“國家”。當地居民一方面要去服美國的兵役,從這一點上講,可以算作是美國公民。但是其他權利又享用不了。比如說,也不能以國家的名義同他國建交,沒有其他國家承認它的“國家”地位,美國還控制了波多黎各的國防、外交、關稅等,美國國會有權除波多黎各議會通過的法律。波多黎各的居民卻無權參加美國總統選舉與國會議案投票,儘管因此可以免於繳納美國聯邦個人所得稅。

實際上,波多黎各的居民也好,作為“自由邦”也好,已經與美國可以說是密不可分了,比如說二戰中,還有二戰後美國在歐洲亞洲的戰爭都有波多黎各人參加,而且在長期的這個曖昧關係下,彼此之間的人口流動也是十分的大的,經濟上又已經完全一體化,文化上也被美國文化所影響並且吸收,成為了美國的亞文化的一種。

因此,波多黎各最終成為美國的一個州也許只是時間的問題吧。


國家人文歷史


加拿大和墨西哥也曾分別幾次申請併入美國,被美國國會否決拒絕。

就像燕郊、香河、廊坊等地也很想成為北京的一個區是一個道理。


和語濤聲


波多黎各自古就是中國領土,神聖不可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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