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別人家別忘記帶點禮物

十年的友誼等於什麼?

從小學就跟我認識,我們是十年的朋友,他曾說:“兄弟,放心,這輩子有我一口吃的就不會餓死你。”

有天,我落魄了,身上的錢不多了,想向我的朋友借點吃飯錢。

他說:“你開玩笑吧,不是因為老子結婚,份子錢不想給了吧?”

十年的友誼,還不如一份子錢寶貴。。。

我說:“等我結婚你不用隨了。”

他火了,說了句:“真有意思。”就掛了電話。

從那以後,什麼事兒,能自己解決的事都不會去麻煩別人。

就算是麻煩別人,都是請他吃頓飯或者是送他點東西,然後再開口。

我過去不如意的時候,經常去一個要好的哥們家玩,去了幾次,他老婆開始還很熱情,而後就冷淡了許多。

我也能看出個眉眼高低,那以後我再去他家,手從來就沒空過,一袋水果或者給小孩的一袋零食,而且是儘量不在他家吃飯……

現在他老婆見到我都是滿面春風,一臉的陽光。

除去關係好到不分你我的,去任何朋友家吃飯,都是秉承這兩條:手不空著,儘量不在人家吃飯。

現在我去哪個朋友家,不是朋友一個人歡迎我,而是他們全家人都歡迎我。

雖然我知道,十年的友誼,還不如一份子錢寶貴。

但年齡越大,也越不大喜歡計較。時間漸漸磨去了年少輕狂,也漸漸沉澱了冷暖自知。以前,為賦新詞強說愁。

現在?卻道天涼好個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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