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一女子帶著3個兒童跳河,4人被救後均無生命體徵,經核實,4名死者系母子關係,你怎麼看?

蔣麗琴


看到這樣的新聞,我第一感覺是非常為幾個小孩子感到惋惜和悲傷,我不知道這個女子生前到底是經歷了什麼?會做出如此荒唐事。

據新聞報道,是由於她精神壓力大,小孩體弱多病,所以輕生以求解脫。但是對這個媽媽我無論如何同情不起來。世界上的受苦受難的人很多,有些人缺胳膊少腿,經歷重大人生變故,都沒有走到輕生這一步,仍舊頑強與命運抗爭,砥礪前行。

我們試想當一個小生命來到人間,就已經對生存有了強烈的渴望,餓了會哭,開心了會笑,對斑瀾的世界無限好奇,積極地想要以各種方式探索世界。這時候,小寶貝最信任的,最能給他以安全感的就是媽媽了,他單純的思維裡,怎麼會想到愛她的媽媽,會帶他共赴黃泉,這麼小就被判死刑,被迫接受死亡,他們做錯什麼了?

也許這個年輕的媽媽有千萬種要輕生的理由,或許是照顧孩子太累,孩子體弱多病,家裡男人關心不夠,,親人重視不夠等原因,導致自己不開心,精神壓力大等等。但是這些就是要帶孩子離開的理由嗎?如果真正站在孩子和自己生身父母的角度,這幾個孩子真的不想活了嗎?生身父母真的能承受白髮人送黑髮人的痛苦嗎?這個年輕的媽媽帶著孩子永別了,留給了親人無盡的悲痛,不是一種自我為中心,自私的體現嗎?只是可惜了可愛的孩子。

最近這幾年,經常在新聞上看到,諸如此類媽媽帶著孩子輕生的悲慘新聞。發現這些媽媽都有一個共同點:二十出頭年紀,可以說這個年紀的姑娘結婚生子,心智還沒有足夠成熟,經歷的挫折打擊不多,心理不夠強大,遇事不夠理智,很容易一意孤行。偏偏這個年紀又是個生殖旺盛的年紀,所以攤上不夠成熟理智的軟弱媽媽,就成了孩子最大的不幸。

看到過一句話,這世界上的男女不用考試就能當爸爸媽媽,想想都是挺可怕的一件事兒。的確是這樣,不是所有的男女都能成為合格的父母。逝者已矣,我們不好再說什麼。只是希望看到此篇的爸爸媽媽們,在困難面前,理智一點,堅強一點。這樣的悲劇,也算是對我們警鐘長鳴吧。


秀姐兒說


不自量力的自找的不值得同情,這個生存不易的社會,常人能養得起三娃嗎?可憐了大娃,如果沒有後兩小的或許能生存下來,所以計劃生育有其偉大性,但害處在:人閒了生是非,容易作死。放開了把大部分人困死在生存線上有利社會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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