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孝賢、梁朝偉……居然有如此多名人為這本書折腰?

你有喜歡的名人嗎?你喜歡梁朝偉憂鬱深邃的雙眼嗎?你喜歡侯孝賢手下的《刺客聶隱娘》嗎?那你知道,他們共同最愛的是什麼嗎?

侯孝賢說:"我在閱讀馬修·斯卡德(他小說中最負盛名的人物)的過程中,感覺像小時候看武俠小說那樣非要一口氣看完不可。"

梁朝偉說:"我大概二十幾年前就看過他的書,很喜歡,我看過他所有的書"

朱天心說:"他是類型小說大師,是一位不願馴服的、抗拒的越界者。"

他就是為眾多名人所喜愛的美國推理小說作家,當代硬漢派偵探小說大師勞倫斯·布洛克。

如果你還沒看過他的小說,那麼不妨從這本中篇小說集開始。

高階硬漢派推理小說

他曾獲得偵探小說界最為重要的兩個獎項:愛倫坡獎的終生成就獎和鑽石匕首獎;

作品三次獲得偵探小說最高獎——愛倫坡獎,

還兩次獲得"馬耳他之鷹"獎,四次獲得"夏姆斯"獎,這兩個是最重要的硬漢派偵探小說獎。

對於推理迷來說,布洛克是必須要知道的硬漢推理派大師。

侯孝賢、梁朝偉……居然有如此多名人為這本書折腰?

自1958年起,布洛克開始創作他的第一部小說以來,他的創作之路就順利得匪夷所思。當被問及為什麼選擇偵探小說作為創作方向時,布洛克說:"我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寫偵探小說,我從來沒有刻意決定什麼,似乎冥冥中早已註定了,我天生就是要寫偵探小說的。"

布洛克的小說裡滿是酒吧、醉鬼、半夜裡光影微妙的街頭和無可救藥的人類處境,福爾摩斯式的可參與性即讀者推理的可能性在這裡被降到了一種相當次要的位置;而更主要地,布洛克反覆嘗試著在酒精、夜晚和罪惡中間尋找詩意,而且他的小說節奏和情節的擒縱感相當可觀。

從風格上講,布洛克與達希爾·哈米特和雷蒙德·錢德勒一脈相承,卻又有不同。錢德勒筆下的偵探菲利普·馬洛,冷,硬,永不屈服,卻對社會心存絕望。布洛克筆下的馬修·斯卡德相比之下更加生活化,他所承擔的苦難也多來自於自己私人的過往經歷。可以說,與更多"一次性消費"的偵探小說比,布洛克和雷蒙·錢德勒就是偵探小說中的陽春白雪。

我叫布洛克,我以前是個酒鬼

來看一個人物簡歷:年輕時,在阿姆斯特朗酒吧花了大把時間,後來參加了戒酒協會;結束第一次婚姻後,居住在紐約一間小公寓裡;第二年他開始戒菸,幾個月後,把酒也徹底戒了……

這是誰的簡歷?馬修·斯卡德嗎?不,這正是勞倫斯·布洛克本人的親身經歷,

他曾在一次公開場合模仿馬修的口氣說過這樣的開場白:"我叫布洛克,我以前是個酒鬼,我無話可說。"

侯孝賢、梁朝偉……居然有如此多名人為這本書折腰?

作為布洛克筆下最為著名的人物,馬修·斯卡德就是馬修自己的人生寫照。

他愛漂亮女人,更愛烈酒波本;他不是正義的化身,更不想當救世主;他總會把用血換來的錢捐給教堂;但上帝始終把他拋棄。酒店關門之後,他無家可歸。

無論是否在查案,他每天都會在宿醉中醒來,喝下一杯波本威士忌再走出房門。一直到1982年,斯卡德接連幾次因為酗酒而發急病住院,他才終於開始戒酒。馬修開始像之前依賴酒精一樣沉迷於"匿名戒酒會"的活動,一直到步入暮年以後,仍然參加得極為頻繁。年輕時的勞倫斯·布洛克也酗酒,一度是匿名戒酒會的成員。之後他成功戒酒,至今滴酒不沾。

寫作和戒酒一樣,需要強大的意志力。在紐約的普通一天,老先生在七八點左右起床,然後出去走一走。回家之後,打開電腦,開始寫作。至於寫什麼,他毫無概念。他說,自己等待靈感找他。他不習慣想太多或是計劃太多。"你知道的,昆德拉說得好,'人類一思考,上帝就發笑。'"如果特別心煩意亂,他會找一個安靜的地方,自己獨自待著,因為這樣能寫得快一些。

布洛克寫作沒有計劃,儘管他也盼著有故事砸中腦袋的好運,但這樣的好運從來沒有發生。他把自己平日的所見所聞在腦海彙總,依靠想象力,把它們變成詞、句、故事。"我既沒做過私家偵探,也沒做過警察,更不是什麼竊賊。這些事倒是在我朋友身上都發生過。我不會特地找警察蒐集素材或信息,大部分靠想象。"布洛克的創作素材從來都是夠用的,他苦惱的是怎麼把龐大的鋪開的線索收攏。

遊走在紐約的死亡詩人

就像洛杉磯之於錢德勒,紐約之於布洛克,"城市"永遠是硬漢派小說中潛在的主角,偵探小說家們醉心於寫一個城市中躁動不安、或隱或現的深層慾望和人性的乖張、內心的孤獨。

《人物》雜誌說:"布洛克書中最大的主角不是殺手凱勒,不是譚納,也不是斯卡德,而是一個城市——紐約。"他自己說:"我在寫作中努力地融入紐約的方方面面,試圖用盡紐約生活記憶的碎片,是否寫盡不得而知,但我努力了。"

侯孝賢、梁朝偉……居然有如此多名人為這本書折腰?

布洛克第一次到紐約時,只有10歲。18歲後,他定居於此。紐約,不僅是布洛克成長、生活的地方,也是他筆下故事發生的城市,是故事中永恆不變的背景主角。

近四十年來,馬修一直居住在紐約的曼哈頓區。這是一個與眾不同的紐約,不是伍迪·艾倫電影裡充斥著小知識分子和左派怪談的文青聖地,也不是安迪·沃霍爾那個奇妙前衛的現代藝術中心。

布洛克筆下的紐約沒有這麼溫良恭儉讓,只有兇悍的愛爾蘭匪徒,危機四伏的"地獄廚房"街區,在警察和變態殺人狂的夾縫中求生的妓女,和所有孤獨、冷漠、"絕不想死但也不知所終"的紐約市民。

作為布洛克的超級粉絲,梁朝偉曾特地約布洛克見面,請他幫忙創作一部以小說為藍本的電影:"我很喜歡那個角色,一直都很想拍,所以有一年,好像是拍《2046》那年,我去紐約,我就約了他出來,問他能不能幫我寫一個,必須要在美國拍,因為是個紐約的故事。"

曾經有人問勞倫斯·布洛克,如果寫一本馬修·斯卡德系列,只不過把背景從紐約改到北京,會有什麼變化?布洛克開玩笑說:"如果說有什麼變化的話,我想主人公可能不是被刺死,也不是被槍殺,一定是過馬路時被撞死的。"說這話時,一輛出租車從他身邊呼嘯而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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