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勒斯坦國

巴勒斯坦國(阿拉伯語:دولة فلسطين‎) 通稱

巴勒斯坦,是一個由居住在西亞-巴勒斯坦地區的約旦河西岸以及加沙地帶的阿拉伯人所建立的國家,2007年6月因內部兩大勢力嚴重不和而形成分裂局面,其中巴勒斯坦伊斯蘭抵抗運動(即“哈馬斯”)佔有加沙地帶,而巴勒斯坦民族解放運動(即“法塔赫”)主導的巴勒斯坦自治政府則管治約旦河西岸,受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監督。

1967年,巴勒斯坦阿拉伯區面積6242平方公里,包括約旦河西岸地區5879平方公里(其中死海面積220平方公里),及加沙地區363平方公里。

1988年11月15日,在阿爾及利亞首都阿爾及爾舉行的巴勒斯坦全國委員會第19次特別會議通過《獨立宣言》,巴勒斯坦解放組織宣佈在巴勒斯坦土地上建立首都為耶路撒冷的巴勒斯坦國。在國際承認巴解下,該國已與世界上多數國家建立正式外交關係。2011年10月31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通過投票表決,接納巴勒斯坦為該組織正式會員,這是巴勒斯坦以正式成員國的身份加入的首個聯合國機構。

2012年11月29日聯合國大會表決巴勒斯坦國升格為“非會員觀察國”的提案時,雖然美國和以色列強烈反對,仍以138票支持,41票棄權、9票反對的壓倒性票數通過了67/19號決議。截至2015年9月,已經有136個聯合國正式會員國(佔聯合國會員國總數的70.5%)承認巴勒斯坦國為一個獨立國家。

巴勒斯坦國

公元前20世紀前後,閃米特族的迦南人定居在勒凡特南部(迦南)的沿海平原。前12世紀開始,猶太人的祖先以色列眾部落遷此並在東部山地定居。大概同一時代,非利士人作為海上民族的一支,自愛琴海一帶遷至迦南,並在迦南東南部沿海建立若干城邦,史稱五城(亞實基倫、亞實突、以革倫、迦特和迦薩。)。一般認為,早期的非利士人可能來自克里特島(參見《阿摩司書》第九章第七節)。以色列部落與非利士人一直處於對峙狀態(見《聖經》《撒母耳記》中的相關敘述)。以色列於前11世紀建立統一王國,以色列王國於公元前935年傳說中的所羅門國王死後分裂為北部的以色列王國和南部的猶大王國,後來亞述帝國薩爾貢二世於前721年滅北方以色列王國,巴比倫帝國尼布甲尼撒二世於前586年滅南方猶大王國。此地區後成為波斯帝國、亞歷山大馬其頓帝國、塞琉古帝國統治。在這些政權的統治下,該地區一般稱為撒瑪利亞和猶太地(Judea)。公元前63年,羅馬共和國的格奈烏斯·龐培率軍佔領了巴勒斯坦。至羅馬時期,巴勒斯坦一名才用來指代這一地區。

4世紀羅馬帝國分裂為西羅馬帝國與東羅馬帝國後,

巴勒斯坦屬於東羅馬帝國,公元638年,阿拉伯穆斯林軍隊佔領巴勒斯坦,十字軍東侵期間巴勒斯坦短暫的被十字軍佔領過。1187年的哈丁戰役後,薩拉丁取得對巴勒斯坦大部分地區的控制,1260年至1300年之間的部分時間,蒙古人短暫的控制過巴勒斯坦,13世紀末巴勒斯坦被埃及的馬木留克王朝所佔領。

1516年,奧斯曼土耳其帝國佔領巴勒斯坦,一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戰末。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英國佔領了巴勒斯坦。

巴勒斯坦國

國徽

1917年至1948年間,大量猶太人湧入巴勒斯坦,這使得巴勒斯坦人與以色列人的衝突開始激烈化。1947年2月18日,英國外交大臣貝文於議會下院表示將巴勒斯坦問題提交聯合國。4月2日,英國正式向聯合國提出將巴勒斯坦問題列入會議日程的請求。1947年11月29日,聯合國大會通過181號決議,在巴勒斯坦分別建立一個猶太國和一個阿拉伯國。當時實際只控制了巴勒斯坦6%的土地和只佔巴勒斯坦人口1/3的猶太人得到了巴勒斯坦地區56%的土地(約1.52萬平方公里),而已經控制了巴勒斯坦94%的土地和佔巴勒斯坦人口2/3的阿拉伯人僅得到43%的土地(約1.15萬平方公里),猶太人接受該決議並宣佈在第二年建國,而阿拉伯人拒絕了該決議。1948年5月14日以色列建立,隨後爆發了第一次中東戰爭,第一次中東戰爭結束之後,阿拉伯人控制的土地面積由1947年聯合國大會181號決議規定的1.15萬平方公里下降到1.05萬平方公里[17],1956年與1967年分別爆發了第二次和第三次中東戰爭。1967年6月10日以色列宣佈正式停火時,巴勒斯坦全境被以色列佔領。1973年,以色列遭到埃及和敘利亞入侵,第四次中東戰爭爆發,四次中東戰爭使得100多萬巴勒斯坦人被趕出世代居住的家園,淪為難民。

1964年5月28日,巴勒斯坦解放組織成立[19]。1964年9月,第二次阿拉伯國家首腦會議一致承認巴勒斯坦解放組織為巴勒斯坦人民的代表[19]。1974年10月,在拉巴特召開的第七次阿拉伯國家首腦會議強調指出,巴勒斯坦解放組織是巴勒斯坦人民的唯一合法代表。1976年9月巴解組織成為阿拉伯聯盟正式成員。1974年11月22日,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邀請巴勒斯坦解放組織以常駐觀察員身份參加聯合國大會的會議和工作,並參加聯合國大會和聯合國其他機構發起的所有國際會議。

1988年11月,在阿爾及爾舉行的巴勒斯坦全國委員會第19次特別會議宣佈成立巴勒斯坦國。

1993年8月20日,以色列與巴解組織在挪威首都奧斯陸會面達成協議,相互承認對方政治地位。

1994年5月4日,巴勒斯坦解放組織和以色列在開羅簽署了具有歷史意義的《關於在加沙和傑里科實行有限自治的協議》,1994年5月12日,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成立。1994年到1995年,以色列國防軍撤出了69%的加沙地區和90%以上的約旦河西岸地區,但約旦河沿岸及邊境仍由以色列控制,以色列仍維持保安部隊。2005年,以色列進一步從加沙撤軍,但是依然控制加沙的海岸線以及加沙與埃及之間的一個狹長區域。

2007年6月,哈馬斯通過加沙之戰從法塔赫手中奪得加沙的控制權。

2012年11月29日,聯合國大會通過67/19號決議授予巴勒斯坦國非會員觀察員國地位,巴勒斯坦並獲得可於國際刑事法庭控告以色列的權利。

2016年12月23日,聯合國安全理事會以14票支持、0票反對、1票(美國)棄權,通過第2334號決議,要求以色列立即和完全停止在包括東耶路撒冷在內的所有被佔巴勒斯坦領土上的定居點活動。美國一改以往做法,在本次決議案投票時棄權。2016年12月民主黨總統敗選後此案提出,安理會常任國無人反對所以通過,此決議等於宣佈約旦河西是以色列強佔的巴勒斯坦領土,這是1979年以來美國首次沒有行使否決權阻礙聯合國通過譴責以色列的決議案;以色列對此強力反彈,隨後以色列針對提案國、贊成國都暫停外交或外貿交流。

巴勒斯坦國

巴勒斯坦國聲稱及實際控制領土(紅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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