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節能產品、環境標誌產品政府採購執行機制將調整 綠色採購力度持續加大

2月13日,財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生態環境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發佈《關於調整優化節能產品、環境標誌產品政府採購執行機制的通知》(下稱《通知》),以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完善政府綠色採購政策,簡化節能(節水)產品、環境標誌產品政府採購執行機制,優化供應商參與政府採購活動的市場環境。《通知》自4月1日起執行。

《通知》規定,對政府採購節能產品、環境標誌產品實施品目清單管理。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等部門根據產品節能環保性能、技術水平和市場成熟程度等因素,確定實施政府優先採購和強制採購的產品類別及所依據的相關標準規範,以品目清單的形式發佈並適時調整。不再發布“節能產品政府採購清單”和“環境標誌產品政府採購清單”。此外,依據品目清單和認證證書實施政府優先採購和強制採購。

“對政府採購節能產品、環境標誌產品實施品目清單管理,能夠讓供給方與需求方依照產品類別及所依據的相關標準規範管理。”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研究員、中國財政學會績效管理研究專業委員會秘書長王澤彩告訴經濟日報記者,依據品目清單和認證證書實施政府優先採購和強制採購,能夠有效發揮政府採購的導向作用,激勵節能產品、環境標誌產品研發、推廣和使用。

《通知》明確,逐步擴大節能產品、環境標誌產品認證機構範圍。加強對相關認證市場監管力度,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建立認證機構信用監管機制,嚴厲打擊認證違法行為。“《通知》是在此前20多期節能環保清單基礎上作出的改進。實際上,這項工作一直在有條不紊地推進中,綠色採購是我國大力推廣的一項工作,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確保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王澤彩表示。

根據《通知》,中國政府採購網(www.ccgp.gov.cn)建立與認證結果信息發佈平臺的鏈接,方便採購人和採購代理機構查詢、瞭解認證機構和獲證產品相關情況。《通知》明確,加大政府綠色採購力度。對於已列入品目清單的產品類別,採購人可在採購需求中提出更高的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要求,對符合條件的獲證產品給予優先待遇。對於未列入品目清單的產品類別,鼓勵採購人綜合考慮節能、節水、環保、循環、低碳、再生、有機等因素,參考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團體標準,在採購需求中提出相關綠色採購要求,促進綠色產品推廣應用。

我国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将调整 绿色采购力度持续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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