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新官不理舊賬”需要強化管理

長期以來,新官不理舊賬是個普遍現象,而今年,黑龍江省十三屆人大三次會議1月18日審議通過《黑龍江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條例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新官必須理舊賬”,堅持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保持政策的連續和穩定,依法作出的規劃、行政決定等不得隨意改變。條例將於3月1日起施行;將“新官必須理舊賬”寫入法條,在全國各省市同類法規中,此舉並不多見。

為解決新官不理舊賬這一問題,某省出臺條例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新官必須理舊賬”,堅持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保持政策的連續和穩定,依法作出的規劃、行政決定等不得隨意改變。對此,你怎麼看?

新官不理舊賬,其後果則是“人來政改、人走政息”致使發展資源浪費,地方規劃趕不上領導變化,嚴重影響地方政策的嚴肅性和公信力,影響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科學性、連貫性。而這一條例的出臺確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更好的督促“新官解決舊賬”。

解決“新官不理舊賬”需要強化管理

然而,想要從根本上解決新官不理舊賬這一問題,目前來看,仍然道阻且長,從原因上來看致使不理舊賬的有:一是因為新官錯誤的政績觀作祟,因為多數新官認為,舊賬可能是替前任“擦屁股”的“爛賬、舊賬、壞賬、糊塗賬”,“官本位”思想濃厚;二是在監督考核機制的建設上有所不足,缺乏科學合理的考核機制等。

為此,想要解決這一問題,並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的,仍需要我們多方施力予以解決:

一是強化思想教育:各級領導幹部要樹立“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正確政績觀,接力好上一任,承接好下一任,求真務實、真抓實幹,才會為群眾真正的辦實事、辦好事。

二是健全監督考核機制:一方面,監察部門應加大巡查力度,暢通反饋渠道,公開舉報熱線,重視媒體的曝光和群眾的舉報,發現一例,嚴懲一例;另一方面,也要健全考核機制,以群眾的滿意度為基準,設置科學合理的考核標準,強化監督,把好質量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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