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奏多指和絃的指法規律!

本人將多年的鋼琴彈奏經驗,總結歸納一下把在鍵盤上彈奏和絃的一些指法規律,闡述一下,供本壇內(即此文章本人不往其他任何地方發表。如轉載,請註明出處 )的朋友們參考。如有不當之處,望大家指正。

彈奏多指和絃的指法規律!

一 .三和絃的指法規律(也適合右手):

三和絃的原位,第一,第二轉為的指法安排,可簡要歸納為:和絃的高音與低音,均用 1 5 指,而中間音與 5 指彈奏的音購成三度音時用 3 指,與 5 指彈奏的音構成四度時用二指。

彈和絃的連接時,應儘量把相同的音保持在同一聲部上。只有這樣才能使和絃在轉換過程中易彈,不易錯,方便又快捷。

例如(以左手為例):

從大三和絃 C 轉換到它的下屬大三和絃 F 。第一個和絃 C (以簡譜說話,以下同) 1 3 5 ,指法( 5 3 1 ),而下屬和絃 F 就應該彈它的第二轉位 1 4 6 ,指法(1 2 5 ),這樣兩個和絃的共同音 1 就保持在同一聲部啦。

在有一些和絃的連接上,為了使和絃的連接流暢,使用和絃的轉位時,指法的安排可做相應的調整(使用 4 2 1 的指法)。

例如:從大三和絃 C 轉換到它的屬大三和絃G 。第一個原位和絃 C 的指法就可以改用( 4 2 1 ),接下來的屬和絃G就應該用它的第一轉位 7 2 5 ( 7 為下加 1 點的低音 7 ),指法( 5 3 1 )這樣兩個和絃的共同音 5 就保持在同一聲部啦。

彈奏多指和絃的指法規律!

二 .彈奏七和絃(屬七,減七,增七等等)指法更簡單,五個手指彈四個音咋方便咋來。不管原位還是轉位,常常是彈它的省略式。依個人的彈奏習慣就可以。什麼是好的指法?我認為:合理,方便,順暢,自然就是好指法。

例如:G 的原位屬七和絃 5 7 2 4 (5 7 的簡譜音符下各加1低音點) 的指法 應為(5 3 2 1 )。若用(5 4 2 1 )則不是自然手型,不與採納。再比如:彈屬七和絃第二轉位省略式 7 4 5 (7為下加1低音點),你說不用(5 2 1 )指?用其他什麼能比它好呢?比它更自然呢?

三 .彈奏大和絃(加八度音的三和絃)的指法規律:

彈奏大和絃的原位,第一,第二轉位,的指法按排,可簡要歸納為:左,右手均用 1 5 指彈奏大和絃的高,低音(八度),當 5 指彈奏的音與相鄰的和絃音夠成三度音程時,這個大和絃一般用(1 2 4 5 )指 ,當 5 指彈奏的音與相鄰的和絃音夠成四度音程時,該大和絃一般用(1 2 3 5 )指。

須要說明的是:左手彈奏出現黑鍵音的大和絃原位及右手彈奏出現黑鍵音的大和絃第二轉位時,當 5 指彈奏的音與相鄰的和絃音夠成大三度音程時,指法應是(1 2 3 5 )指。

彈奏多指和絃的指法規律!

四 . 彈奏三和絃的琶音指法規律:

1 .以白鍵為低音的三和絃原位及其轉位琶音,及三個黑鍵音構成的三和絃原位和轉位琶音指法規律完全可以參照大和絃的指法規律安排。

2 . 低音及五音為黑鍵,三音為白鍵的三和絃琶音指法,其規律是:不論是左手還是右手均用 1 指彈白鍵,二,四指彈黑鍵就OK啦。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