鞏固“基本解決執行難”成果 完善長效機制實現長遠發展

18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江蘇南京召開執行工作新聞通氣會,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趙晉山向媒體介紹全國法院“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的階段性成果和下步工作重點。會上,最高人民法院還公佈了“2018年全國法院十大執行案件”和“最強執行幹警”的評選結果。

為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提出“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據介紹,三年來,全國法院共受理執行案件2043.5萬件,執結1936.1萬件,執行到位金額4.4萬億元,同比分別增長98.5%、105.1%和71.2%,解決了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基本形成中國特色執行制度、機制和模式,促進了法治建設和社會誠信建設,“基本解決執行難”這一階段性目標如期實現。

記者從會上獲悉,最高人民法院將不斷鞏固“基本解決執行難”成果,繼續保持執行工作高水平運行,健全和完善執行工作長效機制,實現執行工作科學長遠發展,具體措施包括:

一是制定執行工作長效機制建設五年工作綱要。該綱要規劃了近十大工作任務,具體工作措施有100多項,按計劃將於5月份發佈。

二是執行質效不降低。最高人民法院確定“基本解決執行難”的總體目標是實現“四個基本”,為了進一步細化工作目標,將“四個基本”具體化為“三個90%、一個80%”的核心指標要求,即90%以上有財產可供執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內執結,90%以上無財產可供執行案件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符合規範要求,90%以上執行信訪案件得到化解或辦結,近三年執行案件整體執結率超過80%。下一步,全國法院將繼續保持“三個90%、一個80%”核心指標高標準運行,繼續作為考核執行工作質效的重要方面,定期通報。

三是執行力度和措施不減弱。其中包括:進一步完善執行查控系統,實現對主要財產形式的“一網打盡”;拓展線下執行調查手段,完善財產報告制度,加大對不報告和報告不實的處罰力度;繼續推進並完善網絡司法拍賣和評估工作,健全完善相關係統,確保財產處置變現工作公開、透明、高效;繼續保持強大執行力度,形成多部門、多行業、多領域、多手段聯合信用懲戒工作新常態;嚴肅查處群眾反映強烈的被執行人轉移財產、隱匿財產以及通過虛假訴訟、虛假仲裁等方式惡意規避執行的行為;依法充分適用罰款、拘留、限制出境等強制措施,加大對拒執行為的懲處力度,繼續暢通拒執犯罪自訴渠道,依法加大對拒執犯罪的刑事打擊力度。

此外,人民法院還將刀刃向內,對法院執行部門不規範執行行為“零容忍”不鬆懈;以公開促公信,全方位保障人民群眾知情權;持續增強對執行人財物的保障力度等措施,確保執行工作力度的持續加強和更加透明化、規範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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