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取消物業公司,轉由街道辦事處管理小區事物,你覺得可行嗎?

黑貓74576796


不管是物業公司管還是社區街道管每家每戶都得交錢給看門的給打掃衛生的錢,這就叫物業費!物業費到底收的合理不合理真的是隻有物業公司和稅務局等有關監管單位知道,老百姓真的是不清楚!拿我們小區來說從11年到現在物業費還是這樣,水電費氣費衛生費還是這樣!但是居住在小區的業主有各行各業的,當然拿工資的業主佔多數,業主在各行各業可以說是工資都連續漲了好幾次了,可是我們小區的保安和打掃衛生的工資還是那麼多,每年只是漲個工齡費每月十月,幾乎跟沒漲一樣!我想這物業費裡邊肯定就是有水分在裡邊兒,說是物業費裡邊兒有維修費,每天都維修什麼?每年都維修什麼了,對不對?有沒有公示,就是公示了有啥用,再就是小區業主委員會,業主大會成立有啥用,對不對?我覺得小區能管理好就要公開透明,公開公平公正,先公開,就小區這點花花草草,小區這點馬路,就小區這些垃圾桶,就小區每個單元的衛生,對不對?這一天干下來這點活需要多少人,需要工作多少個小時對不對找個行家能人一評估就出來了,對不對?關鍵問題就是現在有好多事兒都不能公開,一公開那絕對要打架!社區我覺得能作為監管單位也就是說黨賦予他們這項職能是可以的!


真多的評論


不可行。不可行。我們小區物業曾經走了兩年,然後小區就變成停車場了。社區只能負責安排個人一週打掃一次樓道衛生,然後收個垃圾清運費給環衛,讓他們一天來收一次垃圾,其他的就管不了了。一是沒錢,二是社區也沒那麼多人管這個。門禁什麼的就更不可能了,所以小區就變成了公共停車場,綠化帶臺階都壓壞完了,到處是橫七豎八的車和電瓶車,其他問題更多了。現在來了物業,也不貴,一平方六毛錢,但是給修了門禁,綠化帶,電瓶車充電棚,幾個保安日夜巡邏,亂停車立刻有人管,外面的車也進不來了,衛生一天打掃好幾次,也就比沒有物業的時候一平方多交1毛錢?


向怒而生


很多時候,物業是被堵在前面充當炮灰,充當背鍋的那個。就說我認識的一個人,他住的小區沒有物業,但是有自發成立的業主委員會。業委會的主任沒人願意當,於是一幫人走到我朋友家裡,說是大家輪流當主任的,而且只要領個頭銜,不用做具體事務。我朋友被說服了,勉強答應了。接下來開會等雜務就來了,還好我朋友剛好休假在家,有空,於是上任第一件事就是把幾個保安、保潔的工資發了。這還好,接下來要收停車費了,老小區裡沒有固定車位,所以每月收取20元的停車費,發一個卡才能刷卡進小區。可是就是這個20元,有些車主也不願給。其實不給也行,最多把門禁拆了,外面車輛隨意進出,停放。你回家不一定有空車位,小區裡亂停亂放而已。這樣下來,為搶車位天天打架的事都有,我想,住在這樣一個烏煙瘴氣的小區,你們會舒心嗎?


我叫石斑魚


我們作為業主不在乎是物業公司管理還是街道辦事處管理,我們在乎的是物業公司或者是街道辦事處能不能盡責任去把小區的管理好。

物業為什麼不作為主要是物業這潭水太深了,我拿我們小區之前的十差物業做例子。


物業收費昂貴,但管理者一點都不盡責任。

我們小區的物業費每個月都是特別的高,包括無人居住的房屋每個月的收費都是一樣的(一般情況下,對於已經購房但是並未入住的業主只收百分之七十左右的費用而已)。就拿水費來說,曾經有差不多兩個月的時間我獨自在家居住,而這兩個月的水費卻出奇的高。甚至我一度懷疑自己是不是半夜夢遊起來放水在家裡游泳。


物業請的保安看門時睡得比我還香。

南方夏季比較炎熱的時候,八九點鐘沒什麼事兒都會約三五好友出去吃宵夜。吃宵夜回來大概十點半點左右,這個時候出入大門口看到保安亭裡的保安已經呼呼大睡,夢遊周公。

最好笑的是我們小區之前發生的一件事:有一個業主的電動車被偷了讓保安調監控看一下,可是保安說監控是壞的沒有辦法。於是業主去到物業找說法,物業說電動車在小區被盜首先應該是報警而不是找小區保安和物業來,更沒有理由去要求看監控。

物業是業主請來管理小區的,而不是把小區的公共設施全部損壞並從業主所交費用中撈大錢的。說句比較貼切的話就是物業其實是業主請來的保姆,幫業主看家護院而已,他們並沒有啥實權,所以不要那麼囂張把小區當自己地盤胡作非為。


行人外


如果全國取消物業公司,改由社區取代會大得人心,我們不妨來個投票,絕大多數會支持的。

物業管理存在如下幾個方面的弊病:

1.以賺錢為目標的物業和業主不會一條心。

2.踐踏業主的權益時常發生。

3.所做出的決定往往有失偏頗,不能以理服人。

4.物業關心的利益最大化是致命的弱點。

不以賺錢為目的的社區在執行國家政策方面有很高的信任度。

我們應該呼籲社區取代物業公司,業主需要的是付出的錢功效比最大化,和社區的目標完全一致!

不知道這種要求何時變成現實?


清醒的河南老者123


我覺得這個好,由街道代替物業管理小區,我特別贊同。

第一街道管理轄區更負責,現在街道的各項服務員都很負責任,真是上門服務,態度認真負責,遇到家裡沒人想法設法的打電話諮詢,非常的負責任。物業管理就很差了,收費的時候很有豪情,處理問題推三阻四,換個廊道燈都能退一兩個月。

第二街道管理小區更能贏得大家的信賴,街道服務口碑一直很好。群眾非常信賴街道管理,街道管理發現問題解決問題不含糊,不推脫。物業的名聲已經臭了,不能說沒有好物業。一半甚至多數物業都不能被老百姓信賴。除了收費沒有積極的時候。

第三街道就像老百姓的孃家人和老百姓很貼心。能為百姓著想。處理問題也很公平也很人性化。物業就想惡婆婆的冷麵孔。只對收費負責。

雙手支持街道替換物業管理小區。


瀟湘無淚1


你好!我前天在新聞上面看到過這樣一個新聞就是小區自己成立是業主委員會自己管理自己的小區,沒有物業,管理的非常好並且物業費只有0.4元每平方,車位費一個月只有幾十塊錢,過年還可以領到分紅,因為小區裡面的廣告收入等其他的費用也是一筆不少的收入,轉由街道辦事處管理小區需要小區自行組織或有自己的業主委員會才可以,相當於取消了物業公司這層費用了,這樣就會減少了開銷,可行是可行,不過真的實施難度會很大,因為這樣物業公司就沒事做了。


傑哥談人生


所謂的物業管理就是改革初期,隨著西方文明進來的一些糟粕而已。

君不見,物業崗哨成了老年活動中心,幾個歪把子老頭就是物業保安。

君不見小區垃圾常年不見清理,掩鼻而過不在話下。

君不見小區門鏽跡斑斑常年方便小偷光臨,查個監控就說還沒修好。

……,……。

每個小區都有閒散人員,放任閒散卻安排外來閒散人員充當保安保潔和值更。

我個人認為,小區不需要所謂的物業公司,就像一個村莊不需要物業公司一樣,村委會就可以管理了,城市的小區不就是一個相對集中的村莊嗎?

針對村莊的管理,我們要比物業管理公司的經驗要早幾千年。


坤廚王紅冰


這個方法也只是換湯不換藥,並不會帶來實質改變的。畢竟在利益面前,誰都有可能會被“腐蝕心靈”。


眾所周知,天下苦物業公司久矣。本來物業公司應當是業主聘請來為業主服務的,應當視業主為“衣食父母”,應當盡心盡責地為業主利益出人出力。但是,在現實生活中有很多物業公司,可以說是反客為主,非但不視業主為上帝,還頤指氣使地管理業主,並明目張膽地蠶食業主的切身利益。

比如,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地上停車位應當屬於全體業主共同所有,其停車利益和使用規則應當經業主大會共同決定。然而,很多物業直接把小區內的閒置地點或者地上停車位“據為己有”,精打細算地規劃出來租給業主,用於賺取鉅額租金。不得不說,這和搶走別人土地,再假惺惺地租給別人有何區別?

再比如,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小區內的公共區域屬於全體業主共同所有,對這些區域的佔有、使用和收益也應當由全體業主共同決定、共同享有。最典型的就是電梯內的廣告投放和小區外牆的廣告張貼,其收益都是屬於業主的。但是很遺憾,現實生活中這些收益都無一例外地進去了物業腰包。

正因為如此,天下業主才苦物業久矣。那麼,如果全面取消物業公司,轉由社區或者街道辦事處管理小區,情況會不會更好一些呢?我是持悲觀態度的,畢竟小區內的“蛋糕”太多,任誰都會垂涎三尺。被聘用而來的物業公司都是如此,以管理者自居的主體恐怕會更是如此。

所以,最好的解決辦法是,由全體業主自主管理。


冰焰


迴歸社區服務管理,說白了就是不想花錢,儘想著街道、居委、社區提供免費午餐,這類想法就是一群整天喜歡做白日夢的腦白痴原創的。不過不好意思,你們也只能去雅芳婷買幾個枕頭做做白日夢好了。國家早已制訂政策,2019年之前,所有的國企、事業單位,一律進行四供一業(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物業)移交改革,就是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對這五項做補貼,這五項移交地方國資委等部門管理,走市場化、走市場化、走市場化,重要事情說三遍,這是死命令。不明白的去供電局、中石化公司、中石油公司等國企瞭解一下就清楚了。

        國企和事業單位都不準再有任何補貼(福利),所有物業走市場化,你還想街道辦、居委、社區這些政府部門免費來伺候你?這白日夢也睡得太爽了吧?

        還有就是,一些新的樓盤究竟歸屬哪個社區管理,居委是左推右擋不想接,一個樓盤少則幾棟樓一百多戶,大的樓盤幾十棟高層,幾千戶,涉及到治安、計生等一系列政府職能工作,接多一個樓盤,就意味著增加不少工作量,你以為街道、居委很喜歡你?誰不想工作輕鬆點?另外,一箇中等樓盤一般都要二三十個物業工作人員,大型樓盤要過百人,一個居委如果轄區內有幾個這樣的樓盤,那街道、居委、社區要增加多少人手?這個費用難道你想政府出、你免費享受?你想多了!

        可能你會說,街道、居委在社會上招聘專業單位委託管理,那麼問題來了,招聘專業單位的費用難道你不交?難道政府幫你掏腰包?招聘專業單位,街道居委又要增加編制來專職管理這一攤事?有可能?政府部門是不準成立物業公司來管理收費的,退一萬步來說,就算街道居委成立物業公司來管理你們的住宅,難道免費?不一樣要收錢!對於社會上的物業公司,你還可以用各種藉口、理由來不交費(其實就是故意侵佔交費業主的合法權益),當物業公司採取各種追收欠費的手段時,你還可以報警,還可以到政府部門去投訴、上訪。如果你有膽欠政府的費用時,政府多的是手段治你,治到你貼貼服服。不知大家有沒有印象,一些地方的街道、居委在轄區的路面畫個格就收停車費的事?如果還記得,就不用多說了!

       所以,奉勸一句,不要再輪番在頭條造聲勢,妄想街道居委免費來伺候你了,天上掉餡餅的事,在頭條裡看看就去洗洗睡吧!

 

另外,關於業主自治的,一定要避免出現鏈接裡的情況發生。鏈接裡反映的是廣東粵西某市某單位家屬區搞業主自治出現的問題。大家可以打開鏈接看看https://share.gdmm.com/wap/thread/view-thread/tid/3199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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