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一場對紀檢監察幹部直逼靈魂的“拷問”

“有時候,我覺得自己是紀委幹部,自己知道孰輕孰重,覺得查別人是自己的職責,很少想到自己也會被查”。柞水縣一名受過處分的紀檢組長這樣懺悔。

縣紀委幹部小王寫到:“看到身邊的一些商人或朋友,身穿名牌,吃的住的比我好,有時會產生不平衡的心理”。

“在辦案中,也會碰到熟人,但我還是嚴格按照監督執紀規則進行,不優親厚友”。紀檢四室主任答。

這是柞水縣開展紀檢監察干部“有個有沒有”之問問卷調查的幾份答案。據悉,這場特殊的“考試”是嚴格落實省紀委“十條禁令”,針對該縣紀檢監察系統存在的紀律鬆弛、人情變通、跑風漏氣、耀武揚威、執紀不嚴等突出問題,在全縣紀檢監察干部中開展了“十個有沒有”之問問卷調查,覆蓋紀檢監察干部思想、作風、生活、工作、社交等方面,通過十個問題的設置,拷問紀檢監察干部內心深處,要求每名紀檢監察干部把自己擺進去,認真自省、反思,以做答的形式談談自己的實際做法及感想感悟,並親筆簽名承諾。

“有沒有覺得自己是紀委幹部沒人敢得罪,有特權,有威信的扭曲優越感?有沒有多個朋友多條道,還個人情、打個招呼甚至洩露案情、壓信不查、干預案件不正常的江湖義氣感?”這“十個有沒有”之問,不僅是對紀檢幹部的拷問和警示,也是對監督執紀調查工作的規範,更是紀檢幹部做出的承諾。該縣嚴格加強對紀檢監察干部的監督,出臺了《辦案安全責任追究辦法》、《辦案工作“十個必須”》,《紀檢監察干部“八不準”規定》,紀檢幹部問題線索管理制度,不斷織密織牢自我監督的制度籠子。

“牢記紀律規矩的戒尺,牢記道德法律的戒尺,提升自身“免疫力”,嚴防“等下黑”,做到正人先正己,切實在嚴以律已方面走在前、做表率、樹榜樣。”該縣縣紀委副書記,監委副主任對全縣紀檢監察干部提出要求。(柞水縣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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