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制定全省首個青少年司法社工行業標準

2019-04-14 08:58 | 浙江新聞客戶端 | 記者 戚祥浩 通訊員 溫簡

4月13日下午,溫州市檢察院聯合民政局、團市委發佈全省首個青少年司法社工行業標準。“今後開展未成年人幫教工作時,大家心中更有底了。”瑞安黑眼睛公益服務中心負責人梁鋒說。

眼下,溫州市兩級檢察機關在未成年人檢察辦案環節已全面引入司法社工,通過專業社工開展社會調查、心理測評和疏導、觀護幫教等工作,幫助走歪路的青少年重新走上人生的正軌,同時,也保護和救助那些遭受犯罪創傷的未成年被害人。

未成年人小謝涉嫌聚眾鬥毆罪一案放在瑞安市檢察院公訴檢察官的案頭時,小謝在校學生的身份和自首情節,讓檢察官既惋惜又欣慰,通過委託瑞安黑眼睛公益服務中心的社工對小謝進行社會調查發現,小謝還想好好讀書考大學,且家庭關係和睦,幫教條件良好。為此,瑞安市檢察院對小謝作出附條件不起訴決定,委託司法社工對小謝進行為期十個月的幫教和考察。根據考察情況,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去年,小謝以超出錄取線100分的高考成績,被浙江某大學錄取,為自己翻開了人生的新篇章。

温州制定全省首个青少年司法社工行业标准

像瑞安黑眼睛公益服務中心這樣的社工機構,溫州還有很多。去年8月,溫州專門成立了未成年人司法社工人才庫,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形式引進社工機構19家、專業社工140餘名。人才庫成立以來,溫州市兩級檢察機關共邀請社工開展社會調查69人次、心理干預152人次、觀護幫教187人次。

“在檢察辦案中引入司法社工,是一項新生事物,實踐中發現,不同社工對幫扶理解不一,因此必須規範發展,才能行穩致遠。”溫州市檢察院副檢察長趙海霞告訴記者,在結合實踐和廣泛徵求專家、社工和檢察官意見的基礎上,新制定的“標準”細化了司法社工開展社會調查、心理干預、幫扶教育等工作的要求和流程,從而推動青少年司法社工行業良性發展。浙江省檢察院未檢處處長餘曉敏表示,溫州制定的青少年司法社工行業標準在全省範圍內也起到了很好的示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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