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的求學之路(26)夏長征

黃帝的求學之路(26)夏長征

“紅軍不怕遠征難,萬水千山只等閒。”-毛爺爺《七律.長征》。這句詩的意思是紅軍不懼怕長征的艱難險阻,把千山萬水都看得極為平常。

毛爺爺的生活中特別愛讀史書,他的大部分決策都有歷史鋪墊,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心裡有底”。

關於“長征”,毛爺爺的依據我猜測是“夏長征”。19世紀時,中國要找到一本像樣的歷史古籍並未想我們今天這樣非常困難,中國的文化傳承甚至沒有受到過“西化”影響,在這段時期在湖南第一師範學校的館藏裡有夏朝歷史的記錄。

為什麼今天找不到那些書籍,因為這些都是國家機密,黃河最脆弱的地方在河南三門峽水電站這個位置,不能公開展示。讀者看到我這篇文章真可以用“幸運”來形容,不知道多久我這篇文章就會被國家要求刪除,到時候我會欣然刪除。

下面我給大家講“夏長征”的歷史。

夏長征的歷史我採用“倒敘”來講,先講“夏長征”的過程,再講“夏長征”的原因。

“夏長征”起源自呂梁地區“原堯舜部落”裡的一次部落驅逐運動,被驅逐的人是“啟”的兒子“大禹”的孫子“太康”。

按照部落的傳統,首領由“民主選舉”產生,但是夏啟建立的夏朝是“家天下”制度,“太康”羸弱,被其他部落驅趕出呂梁地區的領地。由於歷史原因仍然有大批大禹以來的追隨者追隨“太康”,這些人就開始了“夏長征”。

“夏長征”的路線是由今天的山西呂梁地區輾轉向南,到達今天的三門峽“夏後皋墓”,之後輾轉向東遷徙,終點是偃師的“二里頭遺址”

“夏長征”據百度百科“夏朝”記載,夏朝自夏啟,共傳十四代,471年。據我自己的研究推算“夏長征”不含“夏啟”,估算“夏長征”前後經歷了440年。

“夏都”屢次遷移,對部落的發展極為不利,因而每次遷都,“夏都”的規模一小再小,直到商部落滅了夏部落,相比較毛爺爺有這段歷史借鑑,長征的路上一直都不忘做好宣傳工作,紅軍長征的過程把紅色思想傳遍了西南地區,隊伍人數不減反增。

到了夏朝最後一位王夏桀,被商湯“鳴條之戰”滅掉,“夏長征”完結。完結並不是結束,夏的科學技術被商完美繼承,這是鳴條之戰後最關鍵的一個變數。

“夏長征”的過程講完了,下面我講一下“夏長征”的原因。我前文講到“太康”羸弱,弱小是被逼著遷都的直接原因,但還有一個深層的歷史原因我要告訴各位讀者。

“家天下”制度是一件不得已而為之的事情,也是夏朝由盛轉衰的導火索。

夏啟的祖先是陝西神木石峁遺址的首領,名為“鯀”,鯀在治水時發生重大險情,致上萬人死亡,堯舜二帝早有殺鯀之心,於是處死鯀於“羽山”,古代地名叫“羽山”的非常多,已無法考證,反正是殺死了鯀。

陝西神木石峁遺址不能沒有首領,所以推選帝嚳為首領,大禹此時成了無家可歸的人。

治水是個相當技術的活,堯舜二帝殺死鯀之後還給讓大禹來領導治水。大禹果然不負眾望完成了治水任務也贏得了民心。得民心之後第一件事就是報父仇,殺了堯舜二帝全家,取代了舜帝聯盟部落盟主的位置。大禹心願已了,他的一生到這裡就結束了。

大禹憑本事取得首領位置,他的兒子啟則是用武力獲得的首領位置。“家天下”制度與當時的社會制度格格不入,經常引發部落戰爭。當然夏啟還是很有本事的,剿滅了一次又一次叛亂,延續了“家天下”制度。

為什麼啟要推行“家天下”制度,還說是被逼無奈?

夏啟祖籍在陝西神木,說到底不是“原堯舜部落”的人,殺了堯舜二帝全家,當然有堯舜的舊部不服,但是大禹勢力龐大根本沒機會下手,只有等大禹退位推選新的部落首領以後再做打算。啟心裡很清楚不管誰上臺,都會處死他這個陝西人,所以乾脆以武力奪得首領位置。為鞏固政權使用“夏”這個部落番號,又為了子孫不被屠殺,在部落裡實行“家天下”制度。

祖先都是很能耐的人,不代表沒有傻兒子,夏啟將王位傳給“太康”,太康無能敗家,夏朝經歷過禹啟統治的強盛期之後,走上了“夏長征”之路,最終走向滅亡。

單就政治制度來講,中國人的祖先早就實行“社會主義民主共和制”,這是中華民族長盛不衰的根本,“家天下”制度是獨裁統治的縮影,終會因為“敗家子”而亡國。

這樣深刻的歷史為什麼蒙塵?

我說過這段歷史跟黃河的弱點有關,這個位置就是今天的三門峽水電站,“夏長征”的歷史經過這裡,這段歷史重要還是現代人的生命重要?顯然人命更重要。所以“夏長征”這段歷史被鎖進了國家機密,不公開發發表。

三門峽這個地方是鯀、大禹的“古豫州治水委員會舊址”,夏後皋這代王居住的“夏都”依舊址修建,財力、勢力、人力都大不如大禹、夏啟那個時期,勉強修建城邑而已。

夏後皋墓修建在山坡上沒有什麼風水講究,就是站在這裡像祖先大禹那樣觀察黃河水情。其實也沒什麼水情,他就是經常在那感嘆發呆,偶爾跟身邊的人發發牢騷,最後葬在那裡。

至於夏後皋發什麼牢騷,戰國竹簡中有記載,裡邊的“夏侯”就是夏後皋。

整個“夏長征”到這裡就全部講完了,夏朝歷史我能瞭解到這個程度,夠了,不用再瞭解“夏”的一切,別人愛怎麼說隨他去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