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檢查!上市企業“華大基因”因專利問題被證監會要求責改


現場檢查!上市企業“華大基因”因專利問題被證監會要求責改


#文章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IPRdaily立場#

原標題:現場檢查!上市企業“華大基因”因專利問題被證監會要求責改


現場檢查!上市企業“華大基因”因專利問題被證監會要求責改


IPRdaily消息:4月8日,國內基因測序上市公司深圳華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華大基因”)公佈的一則“關於網絡傳聞的說明公告”,將4月4日華大基因收到的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監管局(以下簡稱“深圳證監局”)下發的《關於對深圳華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監管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2019]32 號,以下簡稱“《決定書》”),決定書中所提到的通過現場檢查存在的“虛增利潤“、“公司關聯方員工宋某作為第一個項目研究成果中一項專利的第一發明人“以及”關聯交易問題”再次受到熱議和關注。

因為知識產權問題而影響企業IPO上市和股票波動的案例已經屢見不鮮,而本次華大基因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監管局要求說明的問題中也出現了有關企業專利的第一發明人署名問題。

而在“關於網絡傳聞的說明公告”,華大基因先後對於“虛增利潤“、以及”關聯交易問題”都做了回應,但對於“公司關聯方員工宋某作為第一個項目研究成果中一項專利的第一發明人”卻未作回應。


現場檢查!上市企業“華大基因”因專利問題被證監會要求責改


決定書中對於“公司關聯方員工宋某作為第一個項目研究成果中一項專利的第一發明人”問題是這樣描述的:

“二是存在你公司關聯方員工參與公司研發、審批和 項目跟進工作的情形,如深圳華大生命科學研究院的博士宋某,參與了 2017 年和 2018 年你公司的“非小細胞肺癌 ctDNA 檢測試劑盒(NGS)註冊申報項目”和“結 直腸癌早篩多重甲基化 PCR 技術開發項目”,且作為第一個項目研究成果中一項專利的第一發明人。”

在早期的“深圳華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申請文件反饋意見",IPRdaily記者還發現,在意見的第一部分規範性問題第9項提到:


現場檢查!上市企業“華大基因”因專利問題被證監會要求責改


“2013年發行人向關聯方購買專利權、著作權、商標等無形資產,交易總額2.69億元,定價原則包括賬面淨值、評估作價、無償轉讓等。請發行人說明:(1)相關資產的定價依據是否公允;(2)相關專利的研發過程、研發成本、在發行人業務體系中發揮的作用、是否屬於核心技術;(3)發行人自身是否擁有獨立的研發體系(如有,請說明研發成果、目前發揮的實際作用)、在研發方面是否對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投資的其他主體存在依賴、是否對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影響;(4)發行人自身的技術體系及其建立過程、人員結構、核心人員是否來自控股股東或其他關聯方。”

據悉,華大基因公司表示,針對本次《決定書》所提出的問題,全體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高度重視,深刻反思公司在財務核算、規範運作、內部控制制度建設與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公司將嚴格按照深圳證監局的要求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積極整改,儘快形成整改報告,並根據相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下一步,華大基因是否會對於“公司關聯方員工宋某作為第一個項目研究成果中一項專利的第一發明人“的有關知識產權問題做一回應呢。

IPRdaily將會持續關注事件發展!

來源:IPRdaily中文網(iprdaily.cn)

編輯:IPRdaily王穎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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