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安“往事 職責”

上海公安“往事 職責”

那是十幾年前刑偵體制改革為偵審合一的時候,我調到了剛成立的責任區刑偵中隊,當時的那份忙碌至今想來心裡都害怕。印象裡好象沒有5點半下班回家吃飯的(當然,肯定有,但被加班淹沒得記不得了)。從破案抓獲嫌疑人,到結案移送檢察院,忙碌中有一件辛酸的事情終身難忘。

那年妻子懷孕,因有流產前兆,住進了醫院,午飯時去醫院,醫生讓我去離醫院10多公里的一家藥店買帖中藥,晚上必須讓妻服下。下午4點多我去買藥,回來的路上接到“線人”的電話,我負責的一起案件的主要對象出現了!於是我叫上搭檔一起趕到現場,對象卻出去吃晚飯了,於是我們就在附近守候著。揹著的包裡有妻子的藥,但我不急,只要抓捕完成,晚上就能去醫院。

上海公安“往事 職責”

但對象竟然久久沒有出現,我們又不能撤,我,不怕蹲守。也算是多年的民警了,什麼苦都不怕,但我心裡慢慢地為包裡的藥焦急起來,從華燈初放一直到夜深人靜,越是晚,我越是不知道該怎麼辦好,隊裡沒閒人,邊上沒電話,越晚也越無法找父母朋友幫忙,只希望對象早點出現。

我知道對象即使這次抓不住,以後總可以抓捕,但我不敢那麼做,不敢撤,其實所謂的不敢,是我自己管束著自己,是從警校就受到的養成教育:警察不僅僅是一份職業,有什麼事情的時候,警察哪能只顧自己呢。

上海公安“往事 職責”

那晚,我一直從傍晚守候到凌晨,從凌晨守候到黎明,終於,終於在天亮時分將從浴場歸來的對象抓獲了。

……

我非常疼愛自己的女兒,有時候牽著她的小手,看著孩子的模樣,我偶爾會想,如果那晚沒有蹲守,孩子會有個哥哥或姐姐,那哥哥或姐姐,現在該個子很高了......

孟長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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