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文章認為,張扣扣母親致死案與其殺人案性質不同,為傷害致死與故意殺人,你怎麼看?

潘文軍的滿漢全席


本案中王正軍致張母死亡這是既成事實。我們都是局外人,旁觀者,張母人品我們無從查證,她是潑婦也好,無賴也好,這已經不重要,但她罪不當誅!儘管王正軍為此也付出了7年(網上也有說3年)監牢生活,但這顯然不能等價交換!王正軍在出獄後是否對自己的行為真心悔過,是否去過張家磕頭謝罪,是否去過張母墳前請求原諒,是否願意給予張家力所能及的精神及經濟上的補償……不得而知,畢竟那是一條人命啊!如果,王家沒有做到上面任何一點,我們可以理解為什麼張扣扣二十年的仇恨最終不斷膨脹,直到最終爆發。我們不為張扣扣的暴行尋找任何藉口,也不為他自己所謂的正義搖旗吶喊,但總有那麼一些偏執的人為了自己的"應該“而不計後果,而在他看來理所當然。有一句話說,出來混總是要還的,本案中的王家也好,張家也好,其實最終都是受害者。老祖宗留下的“仁、讓、禮"等優良傳統,哪怕兩家都具有一點點,也不可能發展成今天鄰里之間的慘痛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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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不是當事人,也不是現場旁觀者,但從當年的判決文書來看,張扣扣母親之死確實有別於故意殺人案,其一,汪秀萍挑釁在先,先是無故對人家吐口水,爭吵時,其女兒又從家中拿來鐵板條交給她,她用鐵板條打王正軍前額至其受傷流血。其二,王正軍在受傷後撿起地上的一根粗木棒,投汪的頭部猛擊一下,打中其太陽穴,只打一下沒有再擊打對方,主觀上沒有殺死對方之故意,所以只能算故意傷害致死,不能算故意殺人致死,如果按照現今的說法,還有正當防衛之說呢,頂多算防衛過當吧,更何況當時王正軍還不滿18歲,判7年也不算輕判吧。有些媒體將此案無限擴大,恣意添油加醋,致使謠言滿天飛舞。而張扣扣帶著仇恨活了二十二年,也主要是對判決不公怨氣很深,當然這只是他的主觀臆想,他一心為母報仇,走上了不歸之路,連殺三人,手段是殘忍的,人們對他的孝心只能同情和惋惜,但法律是無情的,誰違反了誰就得為此付出代階。當然,如果能留他一命的話,這也是辯護律師與部分同情張扣扣之人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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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國初期,父母是地主階級剝削百姓的,有很多上進子女與其劃清界限,甚至割其父母的命。過去有的家庭父母子女、兄弟姊妹中,一個站在國民黨的立場,一個站在共產黨的立場,雙方都會為了自己崇高理想而互相鬥爭甚至親自割對方的命。

張扣扣的母親刁狠潑辣,道德無底線,吐口水拿扁鐵打人,忘恩負義王家曾帶其夫做生意,刻意欺負挑釁比她小很多歲的年輕衝動的青少年,忘記了祖訓寧欺老不欺小,得道了報應反被一棒打死。作為兒子的張扣扣從小缺乏正確的三觀,沒有把道德敗壞的母親所作因果報應來反省,並在思想上與之劃清是非界限,反而一脈承之,蓄意謀殺報仇。不判死刑天理難容。

更讓人意想不到的是,張扣扣竟獲得無數網名的同情和吶喊,又從側面證明當今人是非不分的另一面,即人心無德。

如此多人有如此無德心態,真的為人文社會前景感到悲哀和無望。


寒心正義


這是什麼忠孝禮儀呢?為母復仇就可以不遵循國法,殺人放火嗎?文明社會中法不容情、法大於情婦儒皆知;如果有情無法、有法尊情、有法不依就天下大亂了;以後社會秩序靠什麼來維持?人民群眾的利益靠什麼來維護?國家還有百姓的安居樂業與長治久安嗎?還怎麼搞建設?



張扣扣復仇,蓄謀已久!處心積慮地連殺三人後,就不應該同情他!說什麼他入伍是為國盡忠,血刃鄉鄰是為母盡孝,動機是他對20多年前母親被過失摳打致死耿耿於懷,實際上是對政法斷案的不滿等等,似乎判他死刑冤枉他了;尤其是別有用心者為造謠惑眾,欺瞞不明真像的群眾,把殺人惡魔說成英雄孝子令人義憤填膺。


他當二年兵是盡公民義務,能抵扣三命嗎?他目睹母親離世過程承載了痛苦是真,你可以同情;但光天化日之下,連斃三命成為殺人兇手亦不假,在情與法面前,情尊於法,就應該依法辦事,受到法律制裁以彰顯法律的尊嚴,這天經地義啊!還有人利用年幼的他經歷了母親傷害的過程來為他開脫罪責,甚至煽風點火,誤導群眾同情殺人犯,這是唯恐天下不亂的倒行逆施之舉,應該堅決抵制與抨擊!

張犯殺人,為母復仇固然是重要原因;自絕真實生活,執著一念於復仇,拒絕學習進步,導致悲觀絕望和心理扭曲,又35歲高齡仍孓然一身,即他個人經歷也有推波助瀾的作用;如果他在當兵時主動覺悟,有進步思想,後來娶妻生子,人生有規劃與管理,生活步入正軌,絕不會舉起屠刀的!



法律公正但很無情,誰違反法律就要付出代價;這是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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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顯然那莊致死案與其殺人案是完全有區別的,首先他將與其致死案無關的人員殺害了,並且殺的不止一個而是多殺了兩個無辜者。從過去到現在都講究殺人償命一命抵一命,不可能以殺害滅門性的做法來報仇雪恨啊!這種超出部分的血案又能用什麼來相抵呢?誰能告訴大家這是正確的做法嗎?肯定不是吧!

犯罪就是犯罪,沒有什麼可以辯駁的。如果凡有這種恩怨情仇的人都象他這樣做,國家還有安全感嗎?社會還有安寧的地方嗎?照這樣下去可以說無法找到一片淨土。

無論二十幾年前的殺母案是何種原因,畢竟過去了二十幾年也應該冷卻了,死灰復燃實際上是在把自己推向死亡的邊沿,對自己一點好處都沒有。

現在想千方百計讓人們為他的罪行進行辯解,這種幼稚的想法只是自我安慰而已,事實上是改變不了法律的嚴懲的。因為人們所掌握的只是道聽途說,根本沒有實際的辯證事實,所以眾說紛紜各自都有理,但再怎樣的相互對碰,都是沒一點實際的用處的,只有以法律為準純,才能為此案做出正確的裁判,才能了結此案的終結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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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金雕。什麼宣揚忠孝禮?難道不要法嗎?法不容情叫法律無情,法大於情,情尊於法。不能有情無法!那就無法無天。什麼社會?亂套了,西方反華之心不死,十個月前,去年6月用彩視音樂相冊,在微信上網絡大力,宣揚鼓動張扣扣連殺三人兇案,說是為國當兵是忠!為母報仇是孝,對22年前母被過失致死公檢法判案不公,對政法不滿。胡說八道,造謠扇動迷惑影響廣大不明群眾。把殺人惡魔說成英雄孝子,難道當了二年兵的功績能抵扣殺死三人的罪責嗎?有很多不明群眾起鬨,於情於理被扇動同情殺人犯,在戰友群,微信群嗡嗡亂叫要救兇犯張扣扣。為那些法盲和無賴悲哀!當兵受黨培養教育,更要尊法守法。張犯在檢察院口供筆錄說,若娶妻生子,生活好過就不會殺人,可見張犯生活絕望,心理扭曲,35歲未成家對生存不滿是原因之一,給退役軍人丟臉。昨日陝西高院指導下,漢中中院二審用十個小時審判維持一審死刑判決。只等最高院死刑命令執行。對特大罪犯嚴懲,大快人心以平民憤,對網絡彩視假不良信息的一個終結宣戰!~一個退役老兵的呼喚!~福建省安後農場退役老兵陳鎮莊2O19年4月12日


陳醫生13960033812


《也談法與情》縱觀陝西漢中:這一起特大殺人案件,是一件不尋常的殺人案例。因為他與傳統的"孝母"及"道德"綁架在一起,讓眾多人難一分辨,或令人費遺所思,或一下不能決斷?但要說的是一一現在是法治國家,以法治國是安幫:利民:的:根本:,如果:不執行國家既定的法律,那這會遭成什麼惡果?對於保護:絕大多數公民利益有多大的危害:?這,不言而喻。一一他:二十年前:因鄰里糾紛傷害及母:,你二十年後:殺他全家。你有這個權利嗎?又有何人賦於你這個權利!是要凌架於法律之上嗎?還是要改變現型的法律?另外,要探究的是這起報復殺人案發生的時間是在一個漫長的生活經歷過程以後產生的。可能是對自我價值作出了最低的估計,好像:“社會不需要我","我也對社會絕望"一一"怎樣了結這一系列恩恩怨怨灬"。“不如以四換一",這乃是可祭奠逝去其母的亡靈了!!!一一這就是一個曾經接受過軍隊教育兩年的年輕人的價值觀。所有服兵役的中國人民解放軍戰士能接受這種價值觀嗎?灬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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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正軍等人的行為太過殘忍,把人折磨致死,理應有人被判死刑,可是沒有突顯正義,扣扣不忘為母報仇,忍氣二十多年,進軍營苦練殺致本領,為的是一保衛祖國,二是為母報仇,這種熱血好男兒值得我們學習,父母之仇,不共戴天,不為母〈父)報仇,忹為人子。


平淡心態60986743


王家96年打死人家母親,為以後的三個家人被殺埋下了禍根,咱不談法律,在農村你不管用什麼方式給人家把個媽打死了,你這欠人家條人命,人家這輩,下輩都記著。你碰著受害方家人老實點的,這個事隨著時間的推移,慢慢的就煙消雲散了,你碰著像張扣扣這樣的,也是很正常。其實我說,王家付出了代價,張扣扣也付出了代價,兩個家庭沒有贏家,兩敗俱傷。


瀟灑走一回237457884


挑釁在先,打人在先,失手致死,毫無疑問是傷害致死!如果當年張的父親把人送醫院不要耽誤是可以救命的,可他錯誤選擇了把人放王家門口,慣用伎倆,討要說法,耽誤了救治,間接造成了死亡,這也是不可否認的。不從自身找原因,心胸狹隘,憤世仇富,自己不如意,也要讓別人不如意的嫉妒心態,連殺三人的暴徒如果住你家隔壁,你們還會這樣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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