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明星讓路是路人應該做的嗎?

LOVE琪少


如果一個明星的知名度已經足夠高,遇到路人圍觀過多的時候,確實是需要採取一些臨時措施避免產生混亂局面的。對此有些人可能看不慣,但這也沒有辦法,否則就會影響公共秩序。當然還有一些明星只是自認為自己知名度比較高,加上公司藝人宣傳的需要,出門也要虛張聲勢請路人讓開,這就有點兒可笑了。

藝人與群眾之間的關係,是隨著時代發展逐漸變化的。八十年代早期,有些明星剛剛出名,而那時候從事文藝表演只是他們的一個工作,他們並沒有因此在收益上比一般工人、老師多多少,因此也沒有什麼“特權”,很多人上下班還坐公交車,遇到別人也那麼打招呼,大家都很自然。

不過很快隨著走穴等形式的興起,藝人們變得開始值錢,他們的收入水漲船高,就開始過上和普通人不太一樣的生活,因此離老百姓的日子就遠了。加上媒體的炒作,這些人開始與群眾保持距離,而且一旦在公眾場合被發現,喜歡他們的影迷歌迷就會一擁而上,這就對公共秩序造成了很大困擾。

這時就需要做一些隔離,以保證互相的安全,同時也維持基本的公共秩序。張國榮在剛剛有一些名氣的時候,公司就要求他不能再坐公交車和地鐵了,其實這不是耍大牌或者脫離大眾,是儘量不對社會造成打擾,這是很有必要的。

而今更是一個追星甚囂塵上的時代,粉絲們瘋狂到不可救藥,藝人宣傳有時候又要和粉絲合謀,這就使得一些流量明星到哪裡都會引發極大關注,如果任由這些人胡亂穿行和圍觀,對於公眾場合其他的人也會造成困擾。另外,藝人真要是到了這種知名度的級別,能不在大庭廣眾之下露面還是別露了,保持一些神秘感更好。


鄭捕頭


說一件十一年前的事。2008年我乘飛機從騰衝到昆明。登機後飛機等了近一個小時都沒動靜,期間乘客有質問,空姐無奈又無助的解釋說在等領導。乘客們意見很大卻也算剋制。後來乘客們從窗口發現“領導”在許多護衛和記者的簇擁下來登機了,其實他們不是領導,而是前胸配戴了許多勳章的運徵軍老兵們,至少八十多歲,有的九十多歲。他們是到騰衝祭拜他們的戰友的,據說有幾位是從國外趕回的老人。原本有些嘈雜的機倉頓時鴉雀無聲,都不由自主的站立起來,靜靜地迎接老兵們進客倉落座。 為英雄等待,為英雄讓路,我們心甘情願。


茉莉花開31


不應該

其實現在的明星就是古代的戲子

現在的歌手 演員都可以叫明星

問這個問題的應該不認識明星吧

所以覺得明星高高在上

我介意你平凡心就好

我也是一個十八線小明星

我記得有一次我去超市

農村人不會用飲水機

尷尬的在哪

我就接過她手中的杯子

說我來吧

她當時呆住了

我接好

雙手給她

她說謝謝 還笑了

然後想和我拍合照

這時超市前臺的女孩說

以為我帶著耳機沒聽見

哎呦 平常看的很高冷啊

沒想到,這麼隨和

我不明白為什麼中國把明星看的這麼高高在上

不就是歌手 演員嗎?

也要吃飯 睡覺 上廁所

難道當了明星

這一天天的就不一樣了?

就特別了

還是那句話

平常心就好

像問這個問題的

你怕是不知道那些明星私底下做的事有多過分 噁心

像你看見的

都是明星本人想讓你看見的

你相信嗎

某些明星

上完廁所

都不洗手

直接吃東西

某些明星

還有吃腳的癖好

某些明星直接

家裡面垃圾放六天不扔出去

幾袋子放家裡面

你要是和某個明星生活一天

只有你們兩個人

你會發現 都是人

也要吃飯 睡覺

你什麼感受

明星?很高高在上嗎?

都是人 不相信你去歐美看看

明星在大街上都沒人理

在中國簡直就是高人一等

像我出門

偶爾還會幫陌生人小忙


意大利語不過a2不改暱稱


戲子當道,讓路?我---呸!

辱門敗戶的東西!祖宗八代的臉都丟盡了,還在那裡張牙舞爪!

一個國家,一個民族,如果淪落到公民大眾競給戲子讓道,這就是一種無可言狀的悲哀!還談什麼未來希望?

戲子是個什麼東西?就從一句古典的警句中你去想吧!

“商女不知亡國恨,䣓江猶唱後庭花。”

雖然我們祖國的現在與過去,不可同日而語。但是,歌舞昇平的戲子更易誤國,誤人,誤實事!居安思危,社會必須警惕,思想意識形態的病毒!這種病毒的攜帶者,最佳傳播者非戲子莫屬!

娛樂是絕不能高過一切的,也絕不能讓封建社會傳承下來的,戲子們,戲骨裡面的賤,騷,癢發揚光大的!

共和國從苦難中走來,正確構建的價值觀體系,決不能損毀在一幫無良的戲子手裡!

不是本人偷換概念,把明星都當作了戲子,而是在“路”與”明星”的承上啟下討論中,所說的橫行霸道的明星,其實就是戲子!-----演藝界,沒有尊嚴,不要臉的一些東西。

嚴肅一點說,平凡大眾本就是戲子的衣食父母。讓路?這是你能吆喝的嗎?你以為你是誰?

共和國的締造者,-----一代偉人毛澤東把你們從舊社會戲子的地位提升為文藝工作者,這是你們空前絕後的尊榮,並且早就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賦予了你們神聖的職責與使命,再看看你們這幫人如今是怎麼做的?

令人噁心不可救藥前撲後繼的戲子!

常想:人與動物的區別在於----

人知羞而不知足,畜牲知足而不知羞。戲子呢?是不知羞,也不知足!

那麼看來,現今的戲子,要不真是人與獸的怪胎?

當然,一切有良知藝德的文藝工作者,人民是發自內心的愛戴的!


南樓聽雨生


其實不用強調給“明星”讓路!換個姿勢和說法就是讓你給“有錢人”讓路你讓不讓呢?還不理解?那就再換一種說法,黑社會流氓帶著一群小弟過來,你讓不讓路呢?或再換一種說法,省委書記帶著市長縣長過來了,你讓不讓呢?在中國,這就叫權勢,你不用管他是明星還是黑社會還是官員,都代表著倆字:“權勢!”見到權勢你要衡量一下是不是比他大,你比他牛那你就不要讓,平頭百姓建議你趕緊讓!否則吃虧的肯定是你,在權勢面前不要講道理,因為在權勢人群的字典裡沒有“道理”倆字,但他們有判斷權勢強弱的能力,你要是強,他就主動給你讓了,或乾脆繞著你走!其實也要想開點,路上跑來一條瘋狗你不也得讓麼,讓路並不丟人,雖不算什麼美德,但也是人之常情,正常正常!😂


王小川797


應該讓路!

雖然在法律上,公路並不是明星的私有財產,但是身為一個有責任的公民,應該會明星讓路,因為尊重殘疾人士,是每一個民眾應盡的責任。

在很久之前,真正是明星都是為國為民的科學家,可是這些人出門居然還是騎著自行車,這種情況和明星相比真是天壤之別。

而路人應不應該給明星讓路呢?雖然按理說並不用,但現實情況常常是相反,有一些明星隨身就有多個保鏢,除非你不害怕被人推倒。曾經趙又廷就因為帶著十幾個保鏢強行開路引起爭議。

除此之外,即使你能夠頂住保鏢的壓力,你也很難抗住粉絲的壓力。比如當紅明星蔡徐坤的粉絲就因為打保安出名,所以為了你的人身安全,請即使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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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竹樂娛


首先,明星這個詞在百度百科的解釋為 :古書上指金星。舊時指交際場中有名的女子;現指在某個領域內有一定影響力的人物。並沒有單單指的是戲子,所以,給明星讓不讓路這個問題,我覺得要看到底是哪個明星。

比如說雜交水稻之父袁隆平院長,雜交水稻技術為世界農業帶來了多大的貢獻,想必連小學生都能說出個一二三來。並且我們中國的絕大多數人也多多少少的受到雜交水稻技術帶來的好處。

如果哪一天有幸能和袁隆平院長走個對面,那我一定是要讓路的。因為我心裡真真切切的佩服,而不是隨波逐流的盲目追星。

但是,題主的問題應該問的是當紅明星,流量小生一類的電視明星。那麼,我就針對電視明星說一下該不該讓路。

現在稍有名氣甚至沒名氣的小明星,出行都是助理保鏢一大堆,粉絲兩邊站,大呼XX我愛你,XX我要為你生孩子一類的。既佔用了公共資源,又擾亂了社會秩序。更不用說那些大牌明星了,基本上我們想要見到真的很難。

那麼到底要不要讓路呢?我就用我的親身經歷說一下,具體哪位明星我就不說了。那天市裡因為這位明星的到來,封了三條路,封三條路對我們這些上班族來說簡直就是災難,本來就是上班高峰期,因為封了路,要上高架下高架,左轉右轉的,最終因為沒有提前得到消息而上班遲到罰款。而後來聽說,那位明星因為有事耽擱,晚上才到的。這是何等的我*。

所以說根本不存在讓不讓路的問題,而是你祈禱交警不封你路就謝天謝地了。

而就算你和明星走了個面對面,你不給明星讓路,你就不怕保鏢把你架出去?你就不怕粉絲把你撕碎了?你就不怕有人把你全家人肉出來放網上?而明星才不會管你到底有沒有急事,耽誤他的事才是大事。指望正義和法律?呵呵......

在這個笑貧不笑娼的年代,好好活著就好了。


桃澀仙人


我認為,中國公民在沒有公職或重要緊急情況下無權侵佔公共資源。所謂的明星在公民權、人權上是絕對平等的,現在的明星在公共場所圍一圈保鏢、保安強迫行人讓路,和舊社會的地主惡霸帶著一幫狗腿子橫行鄉里一樣欠揍和另人討厭。

憑什麼?就憑你們娛樂了大眾?還是你們拍的虛假藥品廣告坑到了人?還是你們做金融收割股民?還是在背地做了太多見不得人的事和勾當?戲子就是戲子,並不是做了戲子道德就有多麼高尚、就可以是人上人為所欲為。

搞科研的貧困一生科技報國,國防第一線的衝鋒陷陣以身報國,警察、消防戰士維護一方平安日以繼夜,各行各業實業商業復興中華克守本份。演員這個行業其實很好,就是其中有一部人道德、品行敗壞,所以每年會不斷上演明星墮落人設崩塌的醜態。

中國有表演、唱歌、舞蹈、顏值的平凡人數不勝數。明星是被大家捧起來的,並不是他們有多麼的超凡脫俗。就算明天所有明星一起消失,後天也有一大幫新人頂位而上。切、明星,且行且珍惜吧!別做人前風光背地汙穢的人渣,被捧得太高好容易摔成一灘爛泥。

講完收工,不接受反駁


導演貓叔


這種事不能一棒子拍死,關鍵看是否有藝德。有的明星是真正的演員(先有德,後才是演技),可能人家趕場,需要我們讓個路也無可厚非,大家互相理解就好(當然,法律沒有規定我們要讓路,我們可能比他們還趕時間);而對於那些所謂的“流量明星”你就是不讓路我舉雙手贊同,他們沒有什麼特權,也沒“資格”叫我們讓路。特別是現在“娘炮”時代,要讓路叫他們找自己的忠實“粉”去,反正我看到這類人是反感的。

對於那些為社會做出了貢獻的“明星”,可能他們不是真正的藝人,他們的受關注度遠遠小於其他明星(一般人根本不知道他們,對待他們的“熱情”是一時性的)。他們可能是老科學家,老戰士,老一輩優秀兒女的“傳承者”,我認為讓個路是應該的,因為值得,他們用自己的行為(可能是一生)為祖國強大做出了不少貢獻,“讓路”表達了我們心中由衷的的“認可、敬佩”(當然,法律也沒有規定我們要讓路,由我們自己選擇)。


past穎甜


這個我覺得取決於 明星的粉絲 ,因為明星趕通告,愛豆們看見自己的偶像難免會激動,大家都知道明星是有很多通告的,一圍上去就會耽誤時間,所以很多明星都會有保安護送 ,負責支開圍觀的粉絲,但是這也造成了很多路人也必須給明星讓路,但是我覺的路人沒有必要非得給明星讓路,我並沒有覺得明星和普通人有什麼不同,唯一不同的只是工作不同吧了,他的工作是明星 ,而我的工作是比較普通而已,都是靠雙手掙錢的人,都是活在世上走一遭的人,沒有什麼不同,還是奉勸那些喜歡自己家明星的人,追星不反對 ,但是有時別讓其他人路人為你行為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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