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化辦案”+“社會化保護”,失足...

“2016年以來,全國共有1869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經幫教後考上大學。”記者4月11日從未成年人檢察社會支持體系建設試點工作新聞發佈會上獲悉,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共青團中央將在全國40個地區試點建設未成年人檢察社會支持體系,推動“專業化辦案”和“社會化保護”有機結合。

檢察院、團組織聯手,

失足少年順利上大學

去年暑假期間,16歲的小張和妹妹在福建省石獅市某中學宿舍樓,盜竊現金4728元。石獅市檢察院在審查案件的同時,通過“石獅市未成年人保護聯盟”工作平臺,委託團屬社工組織對小張進行社會調查。

調查後發現:小張是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家境十分困難,他當時剛收到大學錄取通知書,此前父親摔斷腿回老家養傷,母親也前去照顧,兄妹二人只能靠小張暑期打工生活。

由於打不到工,案發時兄妹倆已經幾天沒吃飯,便溜進學生宿舍實施盜竊。案發後,小張退還了贓款,事主均表示諒解,小張所在學校也反映說他在校期間表現良好。

檢察機關經研究,依法對小張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同時聯動團石獅市委、教育局,成立由檢察官、司法社工、學校等共同組成的幫教小組。該小組不僅引導小張學習法律知識,還幫他申請助學貸款、及時到大學報到,小張的妹妹也順利升入中學學習。

“推一把是少年犯,拉一把是大學生。”最高檢專門負責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的第九檢察廳廳長史衛忠在發佈會上表示。

像小張這樣的案例還有很多:廣東深圳檢察機關針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探索推行精準幫教模式,其中97.5%的未成年人沒有再犯罪;上海市2010年以來對5000餘名涉罪未成年人開展社會觀護幫教,其中99.4%的未成年人沒有再犯罪。2016年以來,全國共有1869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經幫教後考上大學。

史衛忠說,我們在辦案的同時,要對犯罪的未成年人進行教育挽救,促使其走上正途,迴歸社會;也要盡力幫助那些受到犯罪侵害的未成年人儘快走出困境、正常生活。

除此之外,還需要由檢察機關之外的各種機構為涉案未成年人迴歸社會提供幫助。在沒有社會支持體系的情況下,社會調查、心理疏導、監督考察、安置培訓等工作不得不由檢察人員去做,便形成了所謂的“全能司法官”。

“但檢察官畢竟不是萬能的,加之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導致有些工作做不了、也做不好,進而影響了未成年人司法保護的質量和效果。”史衛忠坦言,其中有不少工作與社會的方方面面緊密相連,需要有專業的社會力量才能更好地完成。

團組織助力,

“專業化辦案”與“社會化保護”相結合

“共青團作為黨領導的群團組織,能夠充分發揮社會動員優勢,積極參與社會治理創新,彌補檢察機關工作力量的不足,協助構建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社會支持體系。”團中央維護青少年權益部部長王鋒表示。

從2014年起,團中央配合民政部積極加強青少年事務社工隊伍建設,截至2018年年底,各地已有青少年事務社工10.6萬人。通過12355青少年服務檯和網絡平臺,聯繫了近7000名法律專家和心理專家。依託這兩支專業隊伍和10萬餘家社會組織,共青團配合公檢法司機關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護便有了專業支撐。

王鋒介紹,在實際工作中發現,一些複雜性未成年人案件的處理,涉及未成年人警務、未成年人檢察、少年法庭、社區矯正、心理撫慰、回訪幫教、社會融入等,牽涉部門多、工作任務重、專業要求強,單靠某個部門難以完成,必須充分藉助各部門的協調力量,構建起少年司法的社會支持體系,實現“專業化辦案”與“社會化保護”有機結合。

為此,2018年2月,最高檢和團中央簽署了

《關於構建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社會支持體系合作框架協議》。

最高檢第九檢察廳、團中央權益部作為具體負責落實的業務部門,組織召開了全國未成年人檢察社會支持體系建設座談會,檢察機關、共青團組織、民政、社工組織以及專家學者參加,研究提出進一步加強未成年人檢察社會支持體系的意見和舉措。

試點部署工作開展後,各地積極申報,雙方共同評審確定了北京市海淀區等40個地區作為試點單位。

下一步,最高檢、團中央將推動試點地區檢察機關、共青團組織圍繞加強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合法權益司法保護,社會力量參與未成年人司法保護的內容、流程和標準等,探索建立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社會支持體系的路徑和機制,實現未成年人案件專業化辦案與社會化保護配合銜接,“爭取通過試點,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模式”。

最高檢、團中央要求,試點地區的檢察機關、共青團組織要在資金支持、業務指導、人才培養、完善機制等方面給予保障。

為推動試點工作紮實開展,團中央專門拿出280萬元的配套經費,給予每個試點地區6萬到8萬元不等的支持,並組織專家提供人員培訓、業務督導等工作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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