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
增城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
接受義務教育實施細則正式印發!
來穗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
該如何辦理,需要哪些資料?
你需要知道這些信息
細則適用對象
本細則中所稱“來穗人員”,是指非廣州市戶籍在我區居住並在廣州市範圍內就業(創業)的內地居民。
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其當年8月31日前年滿6週歲,尚未入學、擬於當年入讀小學一年級,或當年小學畢業、擬升讀初中一年級,申請在我區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或入讀政府補貼的民辦學校,適用本細則。
本細則所指入學申請人是擬申請入學的適齡人員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
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已入讀小學(或初中)並取得相應學籍的,不適用本細則。
三類來穗人員隨遷子女
可獲得公辦學校統籌學位
符合廣州市招生政策有關規定,且具備下列三款條件之一的來穗人員 ,其隨遷子女申請入讀小學一年級和初中一年級,我區將以轄區內公辦學校為主統籌安排學位。
1
在本區居住的符合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政策性照顧藉讀生條件的隨遷子女,經區教育局或屬地教學指導中心按規定核實申請材料後,按“免試就近入學”原則統籌安排到公辦學校就讀。
2
符合省、市及本區高端人才管理細則的高端人才隨遷子女,增城開發區企業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骨幹的隨遷子女及符合《增城區服務企業二十條措施》文件規定的重點企業管理人員、技術骨幹的隨遷子女,由區教育局按“免試就近入學”原則統籌安排到公辦學校就讀。
3
在我區連續居住並在廣州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一個險種)滿5年、有穩定職業、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居住證持證人的隨遷子女,由區教育局以轄區內公辦學校為主統籌安排學位(以來穗人員持有的《廣東省居住證》作為“在我區連續居住滿5年”的證明材料,計算的截止時間為當年8月31日)。
符合第(一)、(二)項規定的省、市及本區高端人才的來穗人員隨遷子女須在我區戶籍生招生時段內到居住地的鎮街教學指導中心報名並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符合第(二)項規定的增城開發區企業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骨幹的隨遷子女須在指定時間到增城開發區管委會進行報名並提供有關材料;符合《增城區服務企業二十條措施》文件規定的重點企業的來穗人員隨遷子女須按相關文件的指引和時間節點報名和提交資料;
符合第(三)項規定的來穗人員須先按第七條積分入學流程報名,區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衛生健康局經審核後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名單交區教育局彙總認定,區教育局根據符合該項規定的入學申請人按積分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統籌安排學位。
持在廣州市辦理有效居住證滿1年的
來穗人員可申請積分入學
對不符合以上規定,但持有在廣州市辦理有效《廣東省居住證》滿1年的來穗人員(“滿1年”須連續計算,計算居住證年限的截止時間為當年8月31日):
● 可通過計算積分方式為其隨遷適齡子女申請入讀我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或政府補貼的轄區內民辦學校小學一年級或初中一年級;
● 也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和意願,通過自主選擇報讀民辦學校,解決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問題。
增城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須先核定廣州市積分制服務分值
根據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規定(試行)的通知》(穗府規〔2018〕9號)以及實施細則等文件的精神和統一部署,廣州市已於2018年7月1日起正式啟動“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實行全市統一的積分標準體系,規定來穗人員通過申報個人積分,實現積分制服務管理,按照相關政策享受入戶、入學、公租房申請等服務。
● 積分制服務管理:
一
申請人須先核定廣州市積分才能參加增城區2019年積分入學
根據《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規定(試行)》以及實施細則的規定,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工作實行個人自願、屬地申辦、統分結合、動態調整的原則,申請人須申報並核定積分後才能申請積分入學等公共服務。
二
報名參加增城區2019年積分入學提出積分申請或調整以及積分計算最後截止時間
報名參加增城區2019年積分入學的申請人,應在2019年3月1日開始在網上提出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積分申請或調整(個人資料計算積分最後時間截止至2019年2月28日),並在收到預審通過的通知短信後,儘快攜帶資料前往積分制服務管理窗口完成受理。
三
2019年積分入學需提前2個月提交積分申請或調整
由於廣州市積分的審核和認定需要一定的工作時限,從提交申請到獲得積分約需2個月(即如有來穗人員3月26日才到積分制窗口完成積分申請受理,35個工作日以後,5月17日才能確定最後積分)。請需參加積分的來穗人員儘早登錄系統註冊申報積分。未取得積分分值的,將不能提出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申請。
積分制入學辦理工作流程
增城區來穗人員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
起始年級積分制入學辦理工作流程圖
(可點擊放大查看高清圖)
1
積分申請、查詢和異議
來穗人員為其隨遷子女申請入讀本區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必須先參與積分申請,註冊登錄“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http://113.108.174.59/bjfpublic/proxy/skin_1/index)填報申請資料,上傳資料圖片,並在系統確認提交。預審通過後,持相關材料原件到居住證申辦所在鎮街來穗人員和出租屋服務管理中心積分制服務管理受理窗口遞交。
申請人相關積分指標情況發生變化的,其積分應作相應調整,信息系統將自動調整申請人的年齡及居住證的積分;申請人合法穩定住所、合法穩定就業、文化程度、技術能力、創新創業、急需工種或者職業資格與服務行業、社會服務和公益、納稅情況、表彰獎項等積分指標發生變化,由申請人在“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主動申請調整計分,調整材料處理流程按照初次申請積分程序執行。
積分申請或調整被正式受理後,申請人可隨時通過登錄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 ,查詢本人積分申請辦理的進度情況和積分結果。
申請人對積分分值存在異議的,應在積分公佈之日起30日內向原積分制受理窗口申請核查,並按照《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規定實施細則(試行)》規定的相關程序辦理。
2
積分入學申請
申請人獲得積分分值後再進行積分入學申請,登錄“增城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zc.gov.cn/)“服務→教育服務→積分入學”進入“增城區積分制入學系統”進行網上申請。
3
審核
入學申請人網上提交申請後,各相關部門在規定時間內在系統內對入學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並出具相應積分項目的審核結果。
4
查詢入學積分和異議
入學申請人可在“增城區積分制入學系統”查詢積分結果,如對增城區補充加分指標項目審核結果和計分有疑問或異議,可持相關材料在規定時間內到對應職能部門進行諮詢和複核,積分制入學系統將根據複核結果重新計算積分。
5
積分排名
“增城區積分制入學系統”將自動生成申請人的總積分,以鎮街單位,按總積分從高到低順序排序。如果總積分相同,則依次比較申請人持在我區辦理的居住證時長、社保項目得分再進行排序,以確定入學申請人的總積分在本鎮街內的排位次序。入學申請人的總積分在“增城區積分制入學系統”內顯示並供申請人查閱。
6
公佈學位
在保證完成本區戶籍地段生和符合本細則規定的學生的招生任務前提下,由區教育局將剩餘的學位數通過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統一向社會公佈。7
填報志願
入學申請人在“增城區積分制入學系統”進行網上申請。入學申請人以居住地所屬鎮街為依據,對口申報同一鎮街所屬的4個志願學校。
8
錄取
區教育局根據各鎮街積分入學的學位以及申請情況劃定各鎮街積分入學的入圍資格線,投檔錄取只對達到對應鎮街入圍資格線的入學申請人進行投檔。
投檔分兩輪進行,第一輪投檔時,符合投檔資格的全部投到學區學校(系統根據申請人填寫的合法穩定住所生成),由學區學校按照積分從高到低進行錄取。第一輪投檔全部錄取結束後,才進行第二輪投檔。第二輪錄取只對由於學區學校沒有學位或學位不足而未能被錄取同時達到對應鎮街入圍資格線的申請人進行投檔。第二輪投檔時,將按積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申請人的志願(先投第一志願學校,如果沒被錄取,再投下一個志願學校)進行投檔錄取。
9
公示錄取結果
投檔結束後,區教育局將在區政府門戶網站統一向社會公示各鎮街公辦學校的積分入學錄取結果,公示期為7天。申請人可通過“增城區積分制入學系統”自行查閱錄取結果。如對錄取結果有異議,可自錄取結果公佈之日起5天內,以書面形式向區教育局提出異議。區教育局在收到異議之日起5天內進行復核,並書面答覆申請人。
10
註冊
公示結束後,通過積分申請獲得入讀公辦學校資格的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到錄取學校註冊。逾期不註冊或不服從安排的,作自動放棄學位處理,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入讀我區的義務教育公辦學校,申請人本年度參與積分申請所獲得的入學積分自動失效。
增城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指標體系及分值表
(可點擊放大查看高清圖)
增城區積分制服務管理受理窗口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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