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年“石關事件”:參謀抓捕時一舉動,被定性“貪生怕死”

1962年“石關事件”:一參謀因抓捕時的舉動,被定性“貪生怕死”

1962年的“石關事件”(九華風原創作品)

父親參加的最後的一次實戰軍事行動是平息“石關事件”。時間是1962年冬。事件發生在是大別山區的嶽西縣。

我從網絡上沒有搜索到任何這次事件的記錄。所以當從父親的回憶材料中獲知這一事件的記載時,還是有些震動的。一是時間,二是人物。當時已經解放13年了,怎麼還會發生這樣的事情?而且參與暴亂的還有好些普通群眾呢!然而事情確實發生了。

1962年“石關事件”:參謀抓捕時一舉動,被定性“貪生怕死”

省軍區司令員廖容標中將

父親當時是軍分區政治部的一名當年新晉少校助理員,本來是沒有機會參加這次行動的,因為他其時正在下屬一個縣農村蹲點救災,正好返回軍分區辦事,趕上了這一起震動高層的武裝暴亂事件。

父親的記錄本上沒有準確的時間,只是1962年冬,那是一個寒冷的冬夜,由地主分子領頭的,部分公社機關幹部、醫務人員、民兵今百餘人參與的暴亂團伙,闖入公社武器庫,當場槍殺了武裝部部長,搶走全部槍支彈藥後上山拉桿子為匪了。

1962年“石關事件”:參謀抓捕時一舉動,被定性“貪生怕死”

軍分區是接到縣人武部的報告,才得知消息,並迅速將消息上報到省軍區,又快速上報到公安部和大軍區的。並決定由省軍區司令員廖容標中將和省公安總隊司令員親自指揮部隊千餘人進入現場。 (九華風原創作品,轉載需說明)

軍分區接嶽西縣人武部報告後立即召開緊急會議成立作戰指揮班子制定平叛作戰方案,由夏群副司令員帶領部分機關幹部和警衛連部隊組成的平叛戰鬥隊專車先趕赴石關現場投入平叛工作。

1962年“石關事件”:參謀抓捕時一舉動,被定性“貪生怕死”

省地縣領導到達嶽西縣後集中在省委石關招待所集中住宿,廖容標中將司令員親自在駐地召開緊急會議成立平叛指揮部,組織發動周邊社隊上萬基幹民兵參加圍剿戰鬥,投入了大量物力財力支援平叛鬥爭。到處設卡四面包圍,前堵後追,跟蹤追擊,加上動員了部分叛亂分子家屬的思想工作,幾天後,骨幹分子被抓獲,為首的地主分子也在逃跑中被凍餓死在大山上。沒有發生激烈戰鬥,一週後清剿結束。

1962年“石關事件”:參謀抓捕時一舉動,被定性“貪生怕死”

這次暴亂就是以地主分子為首搞起來的,公社內部有少數幹部參與暴亂活動,其中公社一名醫生就是策劃叛亂的頭目之一,民兵武裝基幹連的副連長等人就是搶奪民兵武器的組織指揮者。當夜值班看守武器庫的值班民兵就是當場殺害武裝部長的兇手,還有武裝連部分持槍民兵也參與了搶奪武器暴亂活動。內外勾結作案,令人震驚。

參與的百餘人中很多群眾是受了策劃者的矇蔽。當時正值3年困難時期,首犯煽動了一些人利用對當時困難生活的不滿,策劃奪槍上山。

1962年“石關事件”:參謀抓捕時一舉動,被定性“貪生怕死”

事情到這裡,九華風認為,本來這一起事件的平息過程並不複雜,然而父親的筆記本後半段卻記錄了一點插曲。父親所在軍分區一同抽去參戰的另一位幹事出了問題。

事情是這樣的:

父親的筆記中寫出了這位幹事的名字,他姓沈,如果還健在有90多歲了。沈某某當時與父親同在分區政治部,是政治部抽調參戰的3人之一。軍分區部隊到達現的第二天,就得到消息說,後山有一名叛亂分子持槍潛入自己家中。軍分區夏副司令員即令縣人武部吳部長和分區作戰參謀任德良分別帶兩個小分隊上山抓捕該犯。

1962年“石關事件”:參謀抓捕時一舉動,被定性“貪生怕死”

任參謀帶領沈某某和戰士包圍了住房展開抓捕,吳部長帶領幹部和民兵在前山攔截支援。當部隊接近目標後,任德良指派沈某某帶兩名戰士封堵住房左後側門,任參謀自己帶戰士嚴守前大門,經觀察發現抓捕對象在房內活動準備外逃,小分隊把他封鎖在房屋內,強逼他繳槍投降,沈某某明知對手有從邊門竄出上山逃跑的可能,必須嚴守崗位,但他卻在這緊要關頭擅自離開邊門來前門找任德良參謀談話,這時叛亂分子打開邊門,用衝鋒槍對外一陣掃射,衝破重圍竄上後山逃跑了,造成圍堵抓捕失敗。

1962年“石關事件”:參謀抓捕時一舉動,被定性“貪生怕死”

抓捕小分隊撤離現場返回公社,夏副司令員聽了吳部長、任參謀彙報後,嚴厲指出沈某某是貪生怕死嚴重失職行為,必須嚴明紀律嚴肅查處。第二天指派父親和任參謀等人前往現場調查,經現場察看和當事人核對情況屬實,沈也承認了事實經過,但不交待離開邊門的真實動機。這件事在當時部隊反映很大,影響很不好。

在後來的分區平叛總結幹部大會上,夏副司令員點名批評了沈某某的錯誤是擅離職守致使敵人逃跑漏網,是違犯軍紀行為,是貪生怕死的表現。為此,沈某某不久被調離分區機關到下屬縣人武部任參謀,再後來轉業到地方工作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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