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微面送兩臺服務器就被判客貨混裝,一年被罰數萬元民企“委屈”

長江日報融媒體4月10日訊“能否對相關地方法規進行細化,規定多大尺寸以下、多少重量以內的小件貨物可以免於處罰?”4月10日,在武漢市工商聯舉辦的市公安機關與民營企業座談會上,多位民企負責人不約而同提到,希望適當放寬對於客貨混裝的處罰尺度。

安防企業海辰友邦的負責人反映,公司有十多臺微面,主要用於上門安裝及運營維護,但常因“客貨混裝”吃罰單,有時僅僅只是因為給客戶送兩臺服務器(大小跟普通電腦主機差不多),一年下來累計罰款數萬元。“我們不是貨運企業,沒有專用的貨車,這類小件又不能用微面送,這成了一道無解的難題”。

合鑫泰工貿的統計更加精確。這家企業主營糧食種植、加工、銷售,其配送團隊2018年因客貨混裝及違停領到的罰單共有680多張,總計罰款6萬多元。

有數十臺用於配送空調設備的依維柯的步步贏科技,同樣遇到這一難題。

武漢市公安局內保支隊負責人表示,公安部門今年將進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服務、保障我市民營經濟健康發展。對於多家民企提出的關於客貨混裝處罰的問題,交管部門正在研究解決。

武漢市工商聯負責人說,將進一步加強民營企業、工商聯繫統與公安機關的聯繫,為我市民營經濟發展保駕護航。

據瞭解,《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 載客汽車除車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內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載貨。載客汽車行李架載貨,從車頂起高度不得超過0.5米,從地面起高度不得超過4米。(記者文濤 通訊員胡學英 吳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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