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磐安:買賣公民信息獲刑

▶【買賣公民信息獲刑】

近日,縣公安局網警破獲一起買賣公民信息案。縣人民檢察院對該案提起公訴,縣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分別判處劉某、李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五千元。貴州籍90後青年劉某和李某共同經營一家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主營業務是幫助他人提升學歷、考證。為拓展公司業務,前後購買十幾萬條公民個人信息,並通過購買信息打電話、發短信,“廣撒網”拉攏顧客,招攬生意。一開始審訊時,劉某和李某都以“花錢購買個人信息用來做正當生意,對別人沒有造成傷害”為由不認罪。當檢察官指出“購買和出賣個人信息一樣都侵害了公民隱私權,購買普通信息5000條以上已經構成犯罪”後,劉某和李某才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對自己的罪行追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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