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30歲還未婚未育的女性還能跳槽嗎?會被招聘方鄙視嗎?

歐尼請講


在女性權利的抗爭這件事上少說也有一百多年的歷史了,但即使在“男女平權”的今天,職場上的潛在歧視還依然普遍存在。同樣表現優異的實習生,二選一留下的肯定是男生;育齡女性找工作,HR必問的問題一定有“婚否”“育否”;為了得到一份工作,有時候不得不答應幾年內不結婚不生子;你以為生完孩子終於安全了,國家又放開了二胎...

告訴大家一個好消息,不久前,人社部、教育部等九部門印發《關於進一步規範招聘行為促進婦女就業的通知》,要求在招聘環節中不得限定性別或性別優先,不得以性別為由限制婦女求職就業、拒絕錄用婦女,不得詢問婦女婚育情況等;拒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都說了些什麼?我們一起來看一下。

1.在擬定招聘計劃、發佈招聘信息、招用人員過程中,不得限定性別(國家規定的女職工禁忌勞動範圍等情況除外)或性別優先,不得以性別為由限制婦女求職就業、拒絕錄用婦女。

2.不得詢問婦女婚育情況。

3.不得將妊娠測試作為入職體檢項目。

4.不得將限制生育作為錄用條件。

5.不得差別化地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

恭喜女士們在職場平權上又往前邁了一步,提醒各位男同胞競爭壓力會更大了哦~~~

以上,希望可以幫助到您,如有問題,歡迎隨時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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