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庫承包引糾紛 法院執行保民生

大大小小、星羅棋佈的水庫是陝南地區獨特的地理標誌。大部分水庫不僅具有養殖、觀光的功能,更兼具蓄洪、灌溉的作用,可謂民生工程。2019年4月8日,漢中市南鄭區人民法院現場執行完畢一起水庫承包合同糾紛案件,解決了涉及兩村千餘戶百姓農業灌溉的“老大難”問題,贏得當地鎮、村幹部和老百姓一片讚譽。

案中水庫位於南鄭區梁山鎮梁山村與南寨村交界處,佔地約200畝,名為中梁寺水庫,由梁山村和南寨村兩村共同管理、使用,覆蓋兩村1000餘戶百姓農業灌溉。2008年12月,南寨村村民吳某德與南寨村委會簽訂了《中梁寺水庫承包合同》,約定南寨村委會將其管理的中梁寺水庫及附帶抽水設施一併有償承包給吳某德,由吳某德管理、使用,承包期限為2009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後,梁山村委會與南寨村委會就中梁寺水庫收回問題聯合向吳某德發送了“合同到期終止通知”,督告吳某德交回水庫,吳某德卻繼續在水庫中養魚,拒不交付。2016年8月,梁山村委會與南寨村委會共同將吳某德起訴至南鄭區人民法院,經法院調解達成協議:吳某德於2016年12月31日前將涉案水庫交付梁山村委會與南寨村委會管理、使用;扣除承包費後,由梁山村委會與南寨村委會共同支付吳某德水庫管理費、配電室設施修理費共計3萬元。調解書生效後吳某德仍未按照調解書履行水庫交付義務,反而提出其擴建小魚塘、投放魚苗、修建房屋樓舍等投資50餘萬元的損失問題。為此,梁山村委會與南寨村委會同吳某德又展開了長達兩年之久的拉鋸戰,雙方僵持不下,致使轄區千餘戶百姓農業灌溉受阻。2019年1月,梁山村委會與南寨村委會向南鄭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吳某德立即交回集體水庫,暢通灌溉渠道。南鄭區人民法院受理後,高度重視,多次深入現場勘查和執行,並就賠償問題給雙方釋法析理做工作,但始終未能促成執行和解。眼下,陝南地區即將進入小苗秧栽植季節,轄區農田需要大量水源灌溉,執行法官想群眾之所想,急群眾之所急。2019年4月8日,南鄭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幹警五人一行並邀請了鎮、村幹部,再次趕到涉案水庫,決定對拒不交付水庫的吳某德實施司法拘留,強制執行。終於,在強大司法威懾力下,吳某德開始鬆口,同意交回水庫,但要求梁山村委會與南寨村委會支付43萬元投資成本。兩村委會協商後,也同意出價43萬元接手吳某德對水庫所做的添附、改建。在執行法官監督下,雙方現場履行了移交、付款手續,握手言和。至此,一起歷時三年的農業承包合同糾紛圓滿畫上句號,困擾兩村委會和轄區千餘戶百姓農業灌溉的“老大難”問題徹底解決。法院此舉,贏得當地鎮、村幹部和轄區群眾一片讚譽。

多年來,南鄭區人民法院始終秉承司法為民的初心,不斷加大執行力度,充分發揮服務和保障民生功能,審、執結了一大批涉民生、涉扶貧領域的疑難複雜案件。面對難案敢於亮劍、敢於啃“硬骨頭”,為轄區經濟社會和諧發展、人民群眾安居樂業創造了良好的營商環境,為創建平安南鄭、平安陝西做出了應有的貢獻。(記者呂平 通訊員陳發瑞、汪利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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