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委會:已完成公示 業主:還是糊塗賬

因小區公共收益去向問題,長沙市開福區君悅香邸小區的業主去年9月29日起,開始對業委會輪番起訴。當年11月27日,長沙市開福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令業委會在指定期限內向13名業主公開小區的公共收益、維修基金使用明細等財務信息。(詳見本報2018年12月8日A04版)

5個月過去了,雖說業委會公示了部分內容,但很多業主說公示的內容與法院要求的並不一樣,業主認為公示過於籠統,依然是一筆糊塗賬。

4月9日,聽說長沙開福區法院執行局即將來小區強制執行,君悅香邸業委會負責人竟抱著一堆材料來到法院,還提交了幾張照片,證實已經履行了義務。

“他們說的公示並沒有邀請13位業主代表到現場證實,很多業主說公示的內容也與法院要求的不一樣。”業主吳先生說。

“看了業委會提供的資料,我們都很疑惑,小區游泳場附加網球場,一年的租金是10萬元,其中業委會還要承擔6萬元的維修費用!”吳先生說,很多公示的財務信息並不詳細,只是大的條條框框,讓他們看不到資金的具體流向在何處。

當日上午,記者來到了小區物業服務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像停車場、游泳池、網球場等,都屬於小區的公共收益,都是由物業代為收取,但都是專款專用。每年物業會在4月和10月公佈相關財務收支情況,相關的報表都已上交給業委會,業主查詢,還是需要從業委會獲悉。”

記者從長沙市開福區法院瞭解到,該院已於4月4日受理了此案,由於小區業委會已提交了相關材料,還需進一步核實,法院將根據核實情況做出相應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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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業委會需公示些什麼?

根據開福區人民法院判決結果,業委會需公示以下內容:《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自業委會成立以來與物業公司簽訂的所有《物業服務合同》及其附件;自業委會成立以來的小區維修基金的籌集、使用情況;自業委會成立以來業主大會及業委會作出的所有決議及會議記錄;小區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地上車位、無產權應歸屬業主的車庫的處分情況;自業委會成立以來業主大會和業委會工作經費的收支情況;小區物業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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