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1億非戶籍人口“進城”目標取得決定性進展

2019年4月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佈了《2019年新型城鎮化建設重點任務》。為了解重點任務有關情況,針對各界關注的主要問題,記者採訪了國家發展改革委規劃司有關負責人。

該負責人介紹說,2014年經國務院批覆同意,建立了推進新型城鎮化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由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5個部門組成,每年年初召開一次全體會議,總結上年度工作進展、研究部署本年度工作安排。《2019年新型城鎮化建設重點任務》多次徵求了國務院有關部門意見,並經推進新型城鎮化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審議通過後印發實施,明確了2019年工作要求。

放寬落戶條件同時要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

“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是新型城鎮化建設的首要任務,是發揮市場配置資源決定性作用、順應人口就業選擇、促進勞動力在城鄉間有序流動、提高全員勞動生產率的有力保障。”該負責人表示,為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推動1億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目標取得決定性進展,《2019年新型城鎮化建設重點任務》提出,要按照尊重意願、自主選擇原則,以農業轉移人口為重點,加大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推進力度,推動未落戶城鎮的常住人口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務。

一方面,要積極推動已在城鎮就業的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在此前城區常住人口100萬以下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已陸續取消落戶限制的基礎上,城區常住人口100萬至300萬的Ⅱ型大城市應當全面取消落戶限制;城區常住人口300萬至500萬的Ⅰ型大城市應當放開放寬落戶條件,取消重點群體落戶限制。

該負責人表示,重點群體指的是,在城鎮穩定就業生活的新生代農民工、在城鎮就業居住5年以上和舉家遷徙的農業轉移人口、農村學生升學和參軍進入城鎮人口。

“需要注意的是,城市政府在放寬落戶條件的同時,必須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強化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提供,提高對人口的綜合承載能力。這些任務是我們會同公安部等有關部門在深入研究論證的基礎上提出的,既考慮了改革必要性,又考慮了現實可行性。”該負責人強調。

另一方面,要推進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務全覆蓋。該負責人表示,對於暫時不能落戶的城鎮常住人口,要確保其全部持有居住證,以此為載體提供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和辦事便利,並鼓勵各地區逐步擴大居住證的含金量。

不能只盯大城市,要更多關注中小城市發展

為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2019年新型城鎮化建設重點任務》提出,要按照統籌規劃、合理佈局、分工協作、以大帶小的原則,立足資源環境承載能力,推動城市群和都市圈健康發展,構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的城鎮化空間格局。

“首要任務是,加快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這是區域協調發展戰略的重要組成,中央已有部署安排。”該負責人表示。其次,有序推動成渝、哈長、長江中游、北部灣、中原、關中平原、蘭州—西寧、呼包鄂榆等城市群發展規劃實施。再次,培育發展現代化都市圈,加快推進交通基礎設施一體化、產業分工協作、市場統一開放、公共服務共建共享。

在大中小城市發展的優先次序上,該負責人表示,要特別注重不同規模層級城市的協調發展,偏重哪一個都不行,尤其是不能把眼睛只盯在大城市,要更多關注中小城市的發展。超大特大城市要合理疏解中心城區非核心功能,推動產業和人口向一小時交通圈地區擴散;大城市要提高精細化管理水平;中小城市發展要分類施策,都市圈內和潛力型中小城市要提高產業支撐能力、公共服務品質,促進人口就地就近城鎮化;收縮型中小城市要瘦身強體,嚴控增量、盤活存量,引導人口和公共資源向城區集中;強化邊境城市穩邊戍邊作用,推動公共資源傾斜性配置和對口支援。

在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提高城市競爭力方面,具體來說,既要分類引導城市產業佈局,健全有利於區域間製造業協同發展的體制機制,引導城市政府科學確定產業定位和城際經濟合作模式,避免同質化競爭;又要優化城市空間佈局,全面推進城市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工作,促進工業、商務、文教、生活等多功能融合嵌套,促進城市精明增長;也要改進城市公共資源配置,在優化大城市公共資源佈局的同時,立足實際在中小城市適度增加教育、醫療等公共資源供給。

同步推進城鄉融合發展、促進農業農村現代化

在同步推進城鄉融合發展、促進農業農村現代化上,該負責人表示,總的考慮是,堅決破除體制機制弊端,切實推進城鄉要素自由流動、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合理配置,重塑新型城鄉關係。

具體來說,一是促進各類要素更多向鄉村流動,在鄉村形成人才、土地、資金、產業、信息匯聚的良性循環。二是縮小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差距,推動公共服務向農村延伸、社會事業向農村覆蓋,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標準統一、制度並軌。三是要提高城鄉基礎設施建管能力,堅持先建機制、後建工程,加快推動鄉村基礎設施提檔升級,實現城鄉基礎設施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管護。四是促進鄉村經濟多元化發展,培育發展現代農業和新產業新業態,建立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釋放鄉村發展活力。五是促進農民的工資性、經營性、財產性和轉移性收入持續增長,縮小城鄉居民生活水平差距。

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进城”目标取得决定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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